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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金瓜子

  “五千万。”

  林寒斩钉截铁,说出的话没有一丝商量余地。

  男人一怔,片刻后才说:

  “倒也合理……”

  他顿了顿:“只是,一时半会儿我凑不到那么多钱。”

  这种老生常谈,林寒算是司空见惯了。

  “那就没有办法了,这本书的来历你肯定了解……五千万一分也不能少。”

  男人眉头微皱,捏着那本书不想松手。hΤTpS://WWω.sndswx.com/

  书,他势在必得。

  但五千万他一下子实在是拿不出来。

  男人犹豫的将书放下,然后起身到隔壁房间里。

  不一会儿,他拿着一把金灿灿的东西,走了出来。

  “我现在手头没有那么多钱,不过,这本书我想要,只是定金,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一些。”

  男人说着,将手里的东西,倒到林寒面前。

  竟是一把金瓜子。

  金瓜子用金子制成。

  现在市面上的金瓜子,形状虽然不是十分逼真,但因为纯度比较高,

  所以能算做硬通货。

  而眼前的这把金瓜子,纯度虽然到不了99,但形状逼真。

  每一颗瓜子上面,有棱角,有的甚至微微开口,就好像里面的瓜子仁要出来一般。

  林寒略微看了一下,

  这些金瓜子是民国的,每一颗按照五克算,目前的黄金价格大概在四百左右。

  眼前的金瓜子,光是黄金价,就在六七万左右。

  如果再加上文物属性,价值应该在十五六万左右。

  嘶……

  林寒抬眼看了看中年男人。

  虽说五千万的东西,交十五六万的定金,也算合理。

  但男人这种坦诚,毫无保留的态度,还是让林寒震惊。

  毕竟在生意场上呆惯了,见多了那些偷奸耍滑的人。

  林寒当即要了一份纸笔,签收金瓜子,并写明给付截止日期。

  中年男人拿着纸条上下看了一遍,脸上现出高兴的神色。

  “我一定会在三天内凑齐五千万。”

  林寒点头:“一言为定,我等你!”

  之后,他留了地址,拿上书,和庄瑶一起,出了刀家村。

  回去的路上,庄瑶百思不得其解。

  那个怪异的瞎老头,中年男人的身份,以及他家阴森森的灯笼。

  最奇怪的是,前面那么多不顺,和中年男人之后的谈话,却异常顺利。

  “还真是世事难料啊!”

  庄瑶感叹一句,又问林寒,那个中年男人会不会兑现承诺。

  “应该会,看他的表情,对这本书是志在必得。”

  “可五千万不是小数目啊。”

  林寒不置可否:“大不了重新找买主,我们还能免费得一把金瓜子!”

  说到金瓜子,庄瑶兴趣盎然。

  握在手里,仔细把玩了半天。

  林寒想起裤兜里的虎骨,问庄瑶,认不认识中医馆的人,

  他想把剩余的虎骨卖出去。

  庄瑶想了想,说她一个男同学家里,就是开中医馆的。

  “大不大,一般的中医馆,可收不起这么多虎骨。”

  庄瑶有些躲闪,抿了抿嘴:“就是济世堂,你……不会真的想去吧。”

  嗯?

  林寒侧头看了庄瑶一眼。

  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此时竟然脸含羞涩,一股不愿向人提及的表情。

  “我当然要去啊!你给你同学打个电话,明天咱们就把虎骨卖了!”

  “好……好吧。”

  ?

  ?

  林寒脑海里灵光一闪,开玩笑道:

  “该不会,那个男同学是你的追求者吧!”

  本来是半真半假的玩笑,没想到却被他说中了。

  庄瑶露出一副厌弃的表情:“他确实追过我,但我不喜欢他……要不,咱们还是去别的中医馆吧!”

  林寒却不同意了。

  济世堂赫赫有名,不单单在国内,即便是国外,济世堂的生意也做的风生水起。

  这种百年老店,对虎骨有研究,能物尽其用。

  至于追过庄瑶的那个男同学,林寒没放在心上。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谁还在意?

  他是去做生意,又不是去谈恋爱!

  两人连夜开车回了上京市区。

  一晚上东奔西跑,两人早饿的前胸贴后背。

  在路边找了家早餐店,吃完早餐,才开车回了别墅。

  院子里,庄开元正在打太极,奇怪的是,从不早练的庄萧,竟然也破天荒的陪在旁边。

  两人一见林寒和庄瑶,同时停下动作。

  庄开元打量了一下疲惫的女儿,责备的话没有说出口。

  “又一夜没睡?

  赶紧回去休息吧!”

  庄瑶开心的哦了声,拉着林寒就往里面走。

  庄萧不干了,开口问道:

  “书卖了吗?”

  庄瑶脚步不停,大声说道:

  “买家付定金了!三天之内来买书!”

  什么?

  这么大的消息,庄瑶这个臭丫头竟然不主动交待?

  庄开元疾步跟在林寒身后,拉住他的胳膊问:

  “是真的?

  真的有人买?

  是什么人?”

  庄萧见父亲这般重视,紧张,心里又是老大的不痛快。

  “爸!你没听吗,只不过交了个定金,买不买还不一定呢!”

  说话间,四人已经进了别墅。

  庄瑶一边吩咐保姆准备点饮料水果,一边告诉庄萧,

  买主已经付了十五六万的金瓜子,三天之内,绝对会买走书!

  “什么,金瓜子?”

  庄萧一看庄瑶拿出来的金瓜子,哑然失笑。

  “你们是小孩啊!这种金瓜子古玩市场多的是!分文不值!”

  “还买书,他准备多钱买?”

  庄瑶眨眨眼睛:“五千万!”

  庄萧更不信了。

  一本来历不明的书,虽然被林寒说成了奇书,但在庄萧看来,

  就是贼脏。

  他和父亲认了这一千万的亏,也就算了。

  可偏偏林寒要出风头,非要主动请缨,出去卖书!

  如今三番两次卖不掉,现在又扯出什么定金,金瓜子!

  真能花五千万买货的人,绝对不会拿儿戏一般的金瓜子做定金!

  庄萧转向庄开元,平静的说道:

  “爸爸,这本书能卖五千万,你信吗?”

  嘶……

  庄开元一时竟没有了头绪。

  虽然他一生好强,但也是生意人,做生意有赢有亏,输就是输了,他完全能理智看待。

  这本书,他花一千万买来,

  林寒转手就能卖五千万,

  庄开元实在有些不敢相信。

  “瑶瑶,寒儿,我知道你们两个孩子的苦心,这本书卖出去就卖,多少钱都行。”

  “卖不出去也无所谓,爸爸我六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只能赢,不能输。”

  庄瑶一听父亲的语气,小脸儿立刻绯红:

  “什么啊,买家三天之内就会来买书!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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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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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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