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在大街上,打了一个喷嚏,骂道:“小东西,在背后骂我不是!嘿嘿,等我忙完了这一段,再找你的麻烦不迟!”
他脸上很精彩,想起来莫休和施伯温来,就心里美滋滋的。
这个时代,什么最缺,人才啊,只有人才方可以让经济发展起来。
当然也只有人才,才可以让龙队更加壮大。
因为他就不曾喝醉过,这一次也不例外,所以他暗中跟踪,想找到莫休。
然而莫休不见了。
其实莫休从古墓回来,就研究逃跑的法儿了,比如说倭国人的五遁术,最为神奇的,莫过于从古墓里带回来的功夫典籍里的“神行百变”武功。
神行百变,是一种轻功,其步法迅速多变,施此轻功者,东一转,西一溜,就可以避开强敌的攻击。
这套"神行百变"步法变化奥妙,须以高深内功作为根底。
不论对手的攻势多么猛烈,都可以滑溜异常,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极容易逃跑。
也可以通过快速的移动,扰乱对手的进攻,创造条件。
莫休自知自己的功夫不怎么地,为了保命,先学了逃跑的法儿。
这不就被莫休用上了,他的轻功本来就好,加上神行百变的功夫,就是梅孤云想追上他都不可能。
梅孤云郁闷,已经几十年了,没有人可以从他的手下消逝,莫休算是一个例外了。
不过梅孤云是一个豁达的人,不仅不恼怒,反而高兴,有这么一个后人,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儿。
梅孤云重新收拾装束,已经是一个威严的老者了。
他打车直接来到了王府井的一个四合院,有门卫打开,一个老人迎出来,花白的头发,但是精神还是矍铄。
梅孤云道:“秦大哥,身体可好!”
秦天放,也就是秦颂的爷爷,一个退役的老兵。
秦天放看着梅孤云,笑道:“你怎么来了,黑更半夜的,不让人睡觉!乌鸦叫,没有好事儿!”
梅孤云摆手,一直进入院子,一边走,一边说:“我无事不登三宝殿,为了你孙子秦颂来的。”
秦天放道:“他又怎么啦!前一段时间刚好,就去上班了。”
来到了书房,秦天放倒水,二人喝绿茶,梅孤云方才道:“那一日,秦颂抓到了一个小文物贩子,据说他从酒店后面攻击进入,和秦颂里应外合就出来东方明珠。”
秦天放一听梅孤云的话,笑的特别开心,兴奋地说:“老龙王,我也是这样子想的。可惜,秦颂不知道他的名字,住哪里?
据说,那个小孩子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
遗憾的是小孩子不让秦颂说起他,像是很有顾虑。”
梅孤云心道:“莫不会是今天我遇到的小孩子?”
但是他不露声色,喝一口茶,然后道:“那个小子本事不小啊。如果让他从军,一定前途无量,凭他在战场的冷静,决定的行动看,已经具备了一个特种作战队员的素质,比起一个团长不损色。绝对是一个将军的料子。”
秦天放听出啥意思了,看来那个帮助秦颂的小孩引起了龙王的注意了。
这是好事儿,可以进入龙队,那是很多人都是求之不得的,梦寐以求的。
秦天放瞪大了眼睛,不信地说:“他是一个孩子,怎么会这么厉害?我不信,你说出去,也没有人信。”
秦颂曾经说过,秦颂起初把小男孩当做一个文物贩子对待,也是误打误撞。
梅孤云笑笑,笑道:“这孩子的天赋很高,是一个好苗子。
我有关部门对它很感兴趣,比如说他的射击水平,那是一流的,子弹可以转弯,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但是如何让子弹听话,说打哪里就打哪里,那就是学问了。
有关部门在找他!”
秦天放苦笑,人海茫茫哪里去找。
秦天放随后道:“我也在找,为了报恩不是。”
梅孤云道:“不要有顾虑。当然,我们会尊重他的选择,但是我们也不能埋没人才,该用的时候也是用的。嘿嘿!国家也是他的不是吗?守土报国,也是责无旁贷的。”
秦天放笑笑,问道:“且不论小子如何,只要在华夏,就可以找到!他就是孙悟空,也逃不出你的手心不是!”
梅孤云是一个高傲的人,很少承认失败,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失败两个字。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然而他暗中跟踪莫休,竟然把莫休跟丢了。
你会说,他到派出所一打听,不就知道莫休的下落了,为何还要亲自跟踪。
梅孤云这个人较真啊,发现了好苗子,就要亲自考察。
这不,这一考察,让他的脸子不好看了。
人家“神行百变”不说,轻功凌波微步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
回到了宾馆,就接到了电话,说是秦天放让他过来。
如果不是要紧的事儿,秦天放不会找他的,,正好他也要找秦天放,故而就过来了。
听到秦天放这么说,梅孤云身子不自在,但是他说一个光明磊落之人,笑道:“恐怕他就是孙猴子!”
他点燃一支烟,抽了一口,问道:“近来秦颂忙活什么!”
。秦天放说:“追查盗墓贼,为他的师父黄节报仇!”
梅孤云道:“哦,我没有想到啊,秦颂还要查下去!不要让他查了,很危险,混血儿他们都是功夫高手,不是他秦颂可以对付的!
何况,有重要的事儿要他做。
你也听说了,末代皇帝的玉玺的秘密已经查到,里面藏着传国玉玺的下落,而要找到传国玉玺,就必须找到九龙龙耳方尊。
据消息说,混血儿知道龙耳方尊的下落,他是国际文物贩子。”
秦天放道:“你说的那个方尊,这么多年也找到了十几个,都是赝品,也说不得的了。至于秦颂追查混血儿,职责所在,责无旁贷!我又怎么可以阻止呢!”
梅孤云道:“一头倔驴!
当年我看他不适宜练武,我就没有教他。心里话,让他从政,做一个地方官员就是。
没有想到他竟然当兵,当兵吧,也可以,却不成想,他又退役,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宁可做一个警察,也不下去做一个县长。”
秦天放道:“说起来,也是有原因的。他的老长官黄节当了警察,再说了,耳闻目染的,他也喜欢上了这个职业。
辛苦一些,但是忙忙碌碌的,也是充实!”
梅孤云点头,他又何尝不清楚,一个警察,特别是片儿警,没有什么大事儿,也就是居民的油盐酱醋,鸡飞狗跳的事儿,大的事儿,多数也就是东家夫妻不和,西家老头儿跌倒。
上阵杀敌的事儿,轮不到片儿警。
像是秦颂,就危险一些,时常要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动刀动枪的时候也不少。
故而梅孤云打算,要教秦颂一些东西了,不然这个家伙随时都会丢掉小命。
比如说现在,如果秦颂遇到了混血儿他们,那就是一个大麻烦。
然而这个倔强的家伙肯定咬上了混血儿,根据他的判断,秦颂已经闻到了混血儿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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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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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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