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翎儿如今都能独当一面了,时间过得可真是快啊。若是你爹爹还在,一定也很高兴吧。”
“娘可是想爹爹了?”
想起记忆中那个翩翩公子,元翎的眼中满是温暖。爹爹虽是严父却也是慈父,平日爹爹回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带着她读书写字。做的好,爹爹还会给她买冰糖葫芦……
只可惜弟弟没赶上那个好时候,十岁了还未启蒙,等有条件了,得给他请位先生才是。
爹爹样貌好,脾气好,文采也好,但她最佩服的,却是爹爹不畏强权的娶了自己的娘亲。
虽说男有才女有貌,但元家世代经商,家财万贯,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爹爹却偏偏爱上了贫苦的农家女。为此不惜忤逆爹娘,以致于被逐出家门,流落在外十余年。
爹爹定是爱惨了娘亲,才会放弃所有,甘之如饴的陪在娘亲身边吃苦受罪吧。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一生能遇到一个这样的人,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你爹爹他……”莫雨娘想着想着,眼泪啪啪的往下掉,止也止不住,“你爹爹都是为了我才积劳成疾。虽然他一直没说,但我知道,他的心里一直很惦念你的爷爷奶奶,很想回归元家,他是为了我才跟他们闹翻的,直到死……都没有化解……”
“娘,爹爹是心甘情愿的,你千万别自责。爹那么辛苦的教书赚钱,还不就是为了给我们更好的生活么?只要我们过得好,他也就安心了,你说是不是?”
“是。”莫雨娘后知后觉的抬起头,“翎儿,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娘,刚才那一摔,我什么都记起来了。”
莫雨娘将元翎紧紧的搂入怀中,破涕为笑,“这就好,这就好。不过,你可千万要答应娘,不可以再做傻事哈。”
“娘,怎么会?王家退婚那是王家的损失,我怎么可能为了一个抛弃我的男人而寻死觅活,我上次掉进墨河也不过是场意外。”
“我就说嘛,我的翎儿最懂事了,怎么可能会独自抛下娘亲就这么走了……是我先入为主了……”
元翎松开莫雨娘的怀抱,轻轻替她拭去眼角的泪水。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果然!
“娘,我记得爹爹的身体一向很好啊,怎么就突然病重了呢?”
女儿一句无心的话,让莫雨娘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她记得,那段日子元家老爷元文远病重,所以元家人火急火燎召元翼回去,没想到才一月,元文远就过世了。元文远去世前不久,有一日,元翼突然回村,兴奋的告诉她,说元文远原谅他们了,让他们尽快寻个好日子回归元家。但这件事却因为元文远的去世而不了了之。没过多久,元翼自己也病了,不幸的是,前前后后也没能熬过半年。
原本,她还以为元翼是积劳成疾,现在细细想来,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莫雨娘想了想,将自己的疑惑如实告知女儿。女儿已经长大了,她相信女儿有自己的判断。
母女俩醒过神来,却见不远处元清蹲在地上,望着脏兮兮的红烧肉发呆。
元翎不禁好笑道,“清儿想吃?”
“可是脏了……”
“想吃便吃。”
元翎将地上的肉一块一块拾起来,拿井水反复清洗后,重新倒入锅中,回炉再造。
倒不是元翎没骨气,只是她觉得,这肉是她辛辛苦苦赢来的,又不是抢来的,更不是嗟来之食,有什么不可以吃的?!
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更何况,她们如今的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好。
回屋后,元翎清点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积蓄,仅剩五十个铜板。
情况不容乐观啊,看来,农事必须尽快张罗起来,否则很快就会坐吃山空。
一个恍神,元翎进入古戒空间。
对于空间里的那一亩地,她早就做好了安排。她将地分成了四块,一块种红薯,一块种稻子,一块种黄豆,还有一块种玉米。
而且地早就锄好了,只是碍于没钱买种子,所以才一拖再拖。
如今种子到手,她要做的就是催芽和育苗。
元翎先用灵泉给玉米种和黄豆种催芽,等待出芽期间,她先开始种植红薯,挖坑、栽种、浇水,一气呵成。之后再将催芽后的玉米种和黄豆种分别放入泥坑当中,覆盖上细土,保持土壤湿润。
最后她才拿出谷种开始浸泡,因为育苗尚需要时间,所以她也不着急此刻栽种。
等这些都忙完了,元翎感觉一身黏糊糊的,就用灵泉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她也不浪费,用完的水都浇在地里。
想着很快就能有所收成,元翎心情大好,愉悦的唱起了不成调的歌,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
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元翎便去了后屋菜地。
空间中的地有限,种不了太多东西。再者,即便空间富有,拿出来吃也好卖也好都太突兀。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么浅显的道理,她自然懂。即便要拿,也要神不知鬼不觉。
菜地不大,只有一亩。
之前因为没有种子,所以菜地一直空着。
这回元翎锄了地,种了些周期短的青菜还有白菜。趁着没人,她将井水与灵泉按一定比例混合,希望以此能达到增收。
劳作之后,元翎回屋喝了一碗稀粥,正准备去地里,却见元清将王老实家的老母鸡给抱回来了,一路走一路笑,不知情的,还以为这孩子傻了呢。
“清儿,你给鸡做只笼子,好生照看着,别让那些心存歹念的人给逮了去,知道吗?我去一下地里,很快会回。”
“好。”
其实,元翎是故意不想让元清跟着。
不过是些烂地,再辛苦耕种也得不到什么回报。所以元翎想偷偷浇一些灵泉,希望能有所帮助。
照着在菜地的做法,她将井水与灵泉按一定比例混合浇灌。之所以不全部灌溉灵泉,一是怕太过显眼,二是怕空间的灵泉枯竭。
四亩田种的全都是红薯,她也不想换别的,毕竟只有红薯最好养活。虽然红薯不值钱,但她可以做红薯粉、做红薯干啊……
办法总比困难多!
不过有机会,倒是应该想想,怎么换一些好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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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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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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