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逃荒老妇,我抱回福宝旺全家>第二百六十三章 谁是卧底
  没错,这个被苦夏重点关注的小厮就是原主那个倒霉鬼丈夫于博轩!

  他这是想跟苦夏他们来一个灯下黑,知道他们在到处找他,索性藏到了苦夏的身边,让他们找不见。

  可他不知道,尹彦之早就注意着他们的动向,他们以为发展的暗线全被尹彦之换成了他自己的人,现在可以说他们接收到的一切消息都是尹彦之故意传给他们的。

  于博轩会进入于府,也是因为皇上拜托苦夏帮忙迷惑落日国。

  于博轩就是一个叛国贼王八蛋!他进于府除了是隐藏自己的身份,就是给落日国传递消息。

  他想把苦夏所掌握的育苗本领全都学了去,好给落日国。

  他真没想到这个他瞧不起的杀猪匠的女儿有这种本事,还能得到皇帝的青眼!

  他满以为自己当年离开以后,这个蠢女人领着那几个笨土豆儿子一定活不下去。

  当时三胞胎才刚出生,肯定养不活才是,可谁能想到一个个都长这么大了还开了什么客云来,竟然还来到了京城!

  这让于博轩心慌起来,他本想在于才考试的时候动手脚,可是如果他做的那么明显一定会被皇帝发现,到时候他的身份暴露,一定比他欺君之罪死的还要难看。

  只能变了法子,想尽办法给苦夏家的生意捣乱,又派人刺杀苦夏,但是都被他们有惊无险的避过。

  现在竟然还因为苦夏他们戳穿了自己的身份,让他没有办法在京城待下去。

  于博轩早就对苦夏这一帮人怒极恨极,甭管他们曾经是不是他的妻子和儿女,他的后辈,于博轩通通都不在意!

  他只痛惜他即将到手的一切!

  只差那么一点点!他离胜利只有几步之遥!

  现在全都毁在苦夏的手里,他一定会让这个蠢女人好看!

  这么大年纪了,就不能老老实实在家里做她的杀猪匠吗?怎么哪都有她的事儿!

  竟然还蹦达到京城来了!

  如果不是她这么能折腾,皇上这辈子都不会发现他!

  那些人的能力无比强大,一定会拿下碧云国,到时候他的从龙之功,足以让他一步登天,他就彻底脱离了寒门出身!

  这么多年他忍辱负重,做着皇上那个娇纵女儿的驸马,做什么事情都要捧着她让着她,稍有不高兴公主就要给他甩脸色。

  好不容易就要熬出头,现在一切就被苦夏给毁了,于博轩怎么能不生气!

  这次于博轩非常能耐下心来,他知道落日国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他只要和落日国的人里应外合,到时候苦夏他们这些蠢货还不是被他玩弄在鼓掌之间!

  他想让他们怎么死,他们就怎么死!

  于博轩这个人可以说是毫无人性,他在想这些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念着他的妻子早年一家人供他读书,买笔墨纸砚的恩情。

  他在和原主成亲之后,家里的重活累活从来不让他干,让他专心读书,笔墨纸砚,出去和同窗交际的钱从来不会少他的。

  他走后更是把家里所有的积蓄全都拿走,没给家里留上一星半点。

  可以说他能走到如今的地步,有一大半都是原主他们一家子用自己的家底供出来的!

  他却一点旧情都不念,这会儿只想着苦夏破坏了他的美梦!

  家里小辈儿他也没有一点惦记,不论是儿子女儿还是孙子孙女,他通通都没有放在心上!

  就算是最后娶的公主和公主生下的孩子,他也没有放在心里。

  这些人对于博轩来说,都只不过是他往上爬的踏脚石而已。

  只要碧云国被落日国给攻下,他想要什么样的妻子没有?想要多少孩子都行!

  所以这些都是可以被抛弃的。

  于博轩的无耻无情,苦夏早有领教,她也不指望这个人有什么悔改之心,现在她和于博轩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只要于博轩存在一天,他们一家人的生命危险都会遭到威胁。

  想都不用想,苦夏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于博轩根本就不配和家里这些人比较。

  苦夏不知道基因的力量是不是那么强大,怎么于博轩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竟然能生出这么有情有义的一群孩子?

  难道真的是原主天生命好?

  于博轩被苦夏带着来到温泉庄子,一开始他心底兴奋,以为终于要接触到苦夏育苗的秘密了。

  结果就被苦夏安排着干了苦力,到地里拿着锄头去除草,要是除了一棵苗子,就从他的月钱里扣。

  于博轩倒是不怕扣钱,他来这儿又不是真的为了挣钱,他就是觉得憋屈!

  想他可是读书人!以后更是会做到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怎么能在这儿干一些粗活?

  别看现在天气凉了,可是在大太阳底下干着活,很快就出一身汗,再来股冷风一吹,身上更加难受,很快于博轩这“娇弱”的小身板就受不了了。

  于博轩这么多年就没干过脏活累活,下地除草那更是从来没有过,他这双手做过最累的事儿,也就是拿笔写字,捏筷子吃饭了。

  细嫩的手掌上就连一块老茧都没有,五十岁的人手掌保养的比女人还要好,皮肤除了有少许的褶皱之外,一点伤痕也无,摸起来柔软的很。

  这样的一双手干农活是非常遭罪的,不过一会儿的功夫手掌上就磨了两个大血泡出来。

  于博轩又不敢说不敢停手,要是他说了可就要引起苦夏的怀疑,毕竟一个可以被买卖的下人,怎么可能没有干过粗活?

  挥了两下锄头手上就长了血泡,这不是就等着让人怀疑他的身份吗?

  所以于博轩不仅不能说,还得干的特别卖力,让人以为他是一个干活的好手,让苦夏更信任他,从而把更多的信息透露给他。

  于博轩还不知道苦夏早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给他透露信息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她不把他折腾死就不错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苦夏每天都带着于博轩来温泉庄子上干农活,专挑最苦最累的让他干!

  于博轩没有办法,只能吭哧吭哧认命的干活,手上的血泡磨了出来又被磨破,如此往复几次,手上的茧终于出来了一层,让他不至于那么受罪。

  干了几天,苦夏对于他的吃苦耐劳非常满意,夸奖了几句还给他涨了工钱,于博轩心里没有一点喜意,有的只是憋屈。

  谁想要工钱!他只想知道是怎么育苗的!他想知道苦夏提升那些种子产量的秘密!

  然而跟于博轩一起干活的那些真正来打工的人可不这么想,他们都羡慕于博轩,羡慕主家给他涨工钱。

  于是他们干起活来也更加拼命,苦夏一看这些人竞争力这么强,顿时对于博轩的夸奖更多了。

  其他人的奖赏她也没落下,谁干的好就给谁奖金,如此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这导致于博轩心里更加的憋屈,要憋屈死了!

  他是来做间谍的,不是来打工的,怎么感觉自己现在成了这老太婆的得力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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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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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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