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1983,开局我在看守所>第239章 自创的销售台词
  进货的事宜终于敲定了下来。

  由于林枫这次要的货很多,摊位这边的衣服数量已经不够了,老板专程去仓库那边运了货过来。

  装运衣服期间,林枫和这老板也熟络了起来。

  两人还相互口头交换了一下名片。

  林枫得知了这老板姓黄,名叫黄鸿运,今年25岁。

  年纪只比林枫大了两岁,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大了七八岁的样子。

  黄鸿运自己的解释是他本来长得就比较成熟,再加上这两年起早贪黑的做生意,一不小心就蹉跎成了这样。

  黄鸿运说得嘻嘻哈哈,林枫也听个乐呵,时不时地还接两句玩笑话,两个合作伙伴之间的距离倒是拉近了不少。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在黄鸿运的协助下,林枫和六顺将四麻袋的衣服搬去了招待所。

  想着两人明天去火车站肯定很麻烦,黄鸿运又主动提出,明天早上他准时开车过来,接他们去火车站。

  林枫都不得不承认,在这个80年代初期,像黄鸿运这样有超高服务意识的个体户真是不多,这也充分说明了他找对方合作是找对人了。

  第二天一早,黄鸿运开着一辆面包车来到了招待所,并顺利地将两人送往了火车站。

  感谢了黄鸿运后,林枫跟对方告了别,之后便跟六顺搭乘火车返回锦城。

  “枫哥,这回进了这么多货,应该能卖些日子了吧?”火车上,六顺有些激动地说道。

  他本来以为林枫这次估计最多也就进个一两百套的衣服回去,毕竟成本摆在那里呢,他们目前手头上可没有太多的资金。

  可没想到是,林枫居然张口就是700套的数量,并且三言两语地就把货款的事给搞定了。

  这样的魄力和手笔,让六顺对林枫不禁又多出了几分佩服。

  “六顺,你这话格局就小了啊!你想想,锦城可是有接近千万人口的大城市,就这区区700套衣服还不够塞牙缝的呢!”林枫笑了笑回道。

  就之前他们在青莲街经历的那火爆的生意,估计几天之内就能把这700套衣服全部消化完了。

  好在他这次已经跟黄鸿云达成了长期合作的协议,到时候让对方直接从悦市继续给他发货过来便是,不用再这么麻烦的跑一趟了。

  “也是啊!咱们上次就花了一个小时就把那50套衣服卖出去了,就这阵势,这700套衣服肯定也能很快出手!”六顺的眼里冒出了一串小星星。

  要知道他们这一套衣服的利润可不少,要按照这么个出货速度,岂不是很快就能赚个盆满钵满?

  这要是在文县,他就是倒卖一辈子的票也挣不了现在一个月的多啊!

  林枫一眼便看出了六顺的小心思,他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用一种颇为老成的语气说道,“六顺啊,这才只是开始呢,你现在看到的这些也都只是毛毛雨,之后等咱们累积起足够的资金了,就可以绕过悦市那边自己来干,到那时才是我们真正发挥的时候呢!”

  林枫的话让六顺原地愣了两秒。

  反应过来后,他惊得差点儿从座位上弹起来,“枫哥你说啥?你的意思是……等咱们做大后,这衣服就不从悦市那边进货了?而是由我们自己来搞?”

  林枫点点头,稍微压低了一点儿声音,“大致是这么个意思,不过这事儿你心里清楚就行,可千万不能让黄鸿运那边晓得了。”蜀南文学

  机灵如六顺自然明白林枫话里的意思。

  毕竟他们现在才刚跟那黄鸿云建立了合作关系,要是让对方知道他们还有这个心思,搞不好就会出什么嫌隙。

  “嗯,我明白的,你放心吧枫哥!”六顺郑重保证道,心里则是不由得愈发激动起来。

  原本他以为跟林枫去悦市拿货,再来锦城赚这巨大的差价就已经是个很了不起的大生意了。

  可现在听了林枫这番话,他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个过渡罢了,真正的大生意还在后面呢!

  果然当初选择跟林枫来锦城发展是走对了。

  六顺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飞黄腾达的一天了。

  ……

  林枫和六顺在火车上畅想着未来。

  锦城这边,时间刚到下午6点,林嘉华就扛着那最后半麻袋的衣服去了青莲街占位置。

  相较于前两天,今天的林嘉华心态发生了不小的转变。

  原本觉得沿街摆摊儿很不体面的他,此时只想着尽快将衣服卖出去,再次尝试一下数钱数到手软的快乐。

  因此再次来到那个熟悉的摊位后,林嘉华先是非常积极地清扫了那块儿空地,然后认认真真地铺上油布,整齐地将衣服摆了上去。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后,林嘉华便想着之前林枫卖衣服时的那些说辞。

  类似于“悦市时髦货”、“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穿上这套花衬衫喇叭裤,你就是这条gai上最靓的仔”什么的。

  林嘉华这人虽然毛病不少,但是脑子绝对是够用的,不然当初也不可能能考上大学了。

  这些他当时并没有很用心听的卖衣服的用语,这会儿只要简单地回忆一下,也就能基本记起来了。

  等到7点,青莲街的人流渐渐起来后,林嘉华也准备正式营业了。

  他左手一条花衬衫,右手一条喇叭裤,学着林枫当时的样子,开始了沿街叫卖。

  而不得不说,很多事在做之前觉得很难,可是真正决定要做后,事情却比想象中的要简单得多。

  此刻的林嘉华就是这样的状态。

  “大家快来看看啊!悦市魔都最流行的花衬衫喇叭裤!穿上它,做最时髦的锦城人!拥有它,做锦城人中最摩登的一个!!”

  林嘉华放开了胆子,大声叫卖着。

  不仅将林枫之前的那套说辞说的滚瓜烂熟,甚至还当场加入了几句自创的销售台词。

  由于原本卖的这些衣服就是个紧俏货,再加上林嘉华这豁出去似的沿街叫卖,立马就将人群引到了摊位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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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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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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