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州在前,内城在后侧,暮云州和沧州,皆是在东面位置。
他不知如何选择。
襁褓里,婴孩的哭声乍然而起。他沉默叹了口气,才转身走入林子,烧了一碗马奶,用手指滴入婴孩嘴里。
“若非是边境的胡骑马匪……迟来一步,吾并州江山,岂会落于贼子之手!”
将军杵着刀,仰头看着坠下去的夕阳。仅几个眨眼的功夫,黑暗便笼住了整个世界。
婴孩的哭声,忽而变得急躁起来。
……
晨曦的阳光,重新铺在了成都上空。
对战凉人的大胜,几日的时间,尚没有褪去,依然在成都的各个街巷,载歌欢舞。
居安思危,徐牧让自己从胜利的喜悦中,抽出了身。
“将官堂?”
不仅是贾周,连着东方敬和诸多人,都是满脸的错愕。
“大概是,培养将才与政才的……一个大学塾。”
“可行。”贾周只稍稍思索,立即点头。
事实上,如小狗福正在念的学塾,便已经有了军校的轮廓,从孩子抓起没错,但不管怎样,蜀州不受世家所喜,人才凋零确是当头大事。
文武之考,先前不久才开试。若是仓促再开,意义并不大。至于古人举孝廉的方式,徐牧并不喜欢。玩来玩去,这原先都是世家门阀,留下来的手段。
他欲效仿后世,建立一个类似军校的组织,亲自选拔人才,教予兵法和政略。凭着贾周和东方敬,再加上他自己,算是不错的师授资源。
如兵法政略,古人敝帚自珍,多是家族相传。当然,也偶有大贤会收徒子,倾囊相授。但总的说,天下三十州的名师大家,极少会将这些东西,传给外人。
蜀州守成有余,进取不足。除非是说,他的敌人们,都会客客气气地等着他,等着他积粮铸器。
这没可能的。
天下大势,若往小了说,便如白云苍狗,仅转瞬之间,便会变成另一副模样。
计划,永远及不上变化。
徐牧抬起头,语气里满是慎重。
“最先的一批将官,以战功卓优者为先。另外,诸位也可举荐,有大才者,本王也会破格。”
蜀州人才凋零,天下间又战事迭起,即便是临阵磨枪,如这样的布置,徐牧也要做。
“对了孙勋,最近采铁官那边,可有什么发现?”
韩九去了南林,这位叫孙勋的小裨将,性子良直,被徐牧提拔,成了新的城卫将军。
孙勋抱拳出列。
“主公,采铁左郎中已经带着人,入了南林山峦一带,发现了两座赭石矿,一座褐铁矿。但其中一座赭石,已经快被虎蛮人挖完了。”
“其他的呢?”
孙勋想了想,认真摇头,“主公,并无其它的。”
“知晓了。”
徐牧点头。
“对了主公,白鹭郡传来消息,神医陈鹊,已经到了襄江,准备经蜀南赶来成都。”
“孙勋,去通告沿途的驿馆和郡兵,务必保护好陈先生的安全。”
孙勋抱拳,急急往外跑去。
……
襄江水面,一艘商船晃晃摇摇。商船的左右,亦有几艘白鹭郡的战船,护卫在侧。
“先生既是天下神医,为何执着于入蜀。”船头上,一个胸前挂着襁褓的年轻人,凝声开口。
在年轻人的身边,陈鹊并未立即答话,伸出手,搭了一会襁褓婴孩的脉搏。
“一路沙风狂烈,他毕竟刚来这场乱世,定然是不习惯的。”
“你问我,为何要入蜀。”
陈鹊脸庞变得认真,“我有时候也不懂。刚开始打仗的时候,我尚在做一个平静的医角儿,赚富贵人的银子,给整个家族谋福。直到我的那位老友,跟着袁侯爷赴死,直到遇见斩奸相的徐蜀王……我才慢慢明白。”
“先生明白了什么。”
陈鹊抬起手,指去前方蜀州的方向。
“这乱糟糟的天下间,总该有一种东西,便如一道亮堂的光,引着我们过去。”
“什么样的光。”
“你跟着入了蜀,可当面问徐蜀王。”
抱着襁褓的年轻人,一时变得沉默不语。
“初见你,负刀背弓,满身袍甲染血。更为奇怪的是,你怀里带着一个婴孩。若依我说,你应该是个行伍人,甚至可能是个将军。”
年轻人垂下头,看着怀里的婴孩。许久,他似是下了决定,抬头凝声。
“晁义见过陈先生,多谢陈先生搭救之恩!”
“晁姓……以胡制胡,北关狼族。”
叫晁义的年轻人,闭眼落泪。
“并州的事情,我亦有耳闻。你随我入蜀,日后若是不喜,以徐蜀王的仁义,也定然不会为难你。”
“愿与先生同行。”
陈鹊叹了口气,“我见你先前,在襄江岸边,是想往下游去的。莫非是说,你要投皇室?”
晁义摇头,“我想去陵州,投天下仁名的左师仁。不瞒先生,我也想过入蜀。但蜀州的地利,已经被起势的凉州困住。”
“徐蜀王新胜,凉人已经败退。”
“我自然知,又听了先生之言,才下了决定。先生勿怪,我并非……只是保全自己。”
“明白。”陈鹊看了一眼襁褓,认真点头。
两人站在船头,开始静默不语。
波浪儿推着商船前行,不时荡出一圈圈的涟漪。有江风乍起,吹拂过脸,让吹多了沙风的晁义,一时间恍如隔世。
那一日,他站在雁门北关之前,横刀立马,带着本部的七千将士,去迎守趁火打劫的数万胡骑。
守住了雁门北关,却守不住家国。一矢未发,并州易主。若非是掉包之计,这最后的一缕并州血脉,根本活不下来。
他不算纪人,是克族人,亦是并州人。
陈鹊此刻的心底,有些感慨。晁姓的克族人,不过几万之数,以拜日祈祷为信仰,却早在百多年前,已经被中原同化。
以胡制胡,更像是一种官坊里的说法。
“晁将军,听说并州王丁术,性子乖张暴戾,且贪色敛财,为何克族人,一直愿意跟着,戍守雁门北关。”
晁义沉默了会,“丁术还没称王之时,有次遇到迁徙的数百克族人,他那日约莫是很高兴,随手赏了七桶羊汤。”
“这七大桶的热羊汤,让很多克族人活了下去。”
陈鹊仰面朝天。
“虽是无心之举,却是乱世里的雪中送炭。七桶羊汤,换来了一个忠义赤诚的狼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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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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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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