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摆烂使我非常快乐>第44章 曾祖父的日记本
  回忆刚才富丽堂皇又科技感满满豪华大楼,宋白榆眼神透露出一股浓重的失望。

  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也会对别人有一种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的感觉。

  “里面布置得非常漂亮,金碧辉煌,基本上一层楼一个主题,越往高处走,其中布置的虚拟世界越完美,装修越精致。”

  “不论贫穷与富贵,都能在里面找到适合自己的,为自己量身定做的虚拟世界或者偶像。”

  “他们用自己的钱去建设加设定,按照自己的喜好。”

  “每个人进去眼睛都在放光,好像灵魂找到了皈依处。在那里,他们是自己的世界的主宰。”

  宋白榆垂眸低语:“可是他们在现实世界里活得那么糟糕。”

  阿月看着窗外重重低云,灰色罩在这儿每一个人的心里。

  她口吻平淡说道:“所以这里才被划为边缘城。当年城市划分其实给了他们选择。”

  宋白榆很迷茫,阿月姑娘的每个字他都听懂了,但是连在一起就不明白她的意思了。

  “注重精神上的享乐,追求极致的狂欢,放浪形骸,这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这样的人社会上很多,所以才直接划了区域给他们。不同追求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社会资源往不同的地方倾斜,这样他们心底臣服,国家安好,谁会在意他们是不是每个人都活得有意义,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宋白榆被阿月的这番说辞震撼住了。

  在过去,他从媒体上得知的消息可不是这样。

  照阿月姑娘的说法,这样岂不是上头在放任?他们难道要养废这批人吗?

  “你没发现污染严重的沿海一带全是边缘城吗?正是因为这样,环污病患者只有边缘城的居民。可怕的是,因为环污病歧视边缘城居民的大有人在。”

  阿月叹气:“是时代发展造成如今的局面,你我都没有办法改变。别想太多了,且看日后他们如何抉择。”

  “嗯,”宋白榆低声应道,“阿月姑娘,我去洗澡了。”

  阿月:“去吧!”

  看着宋白榆离去的背影,阿月心里有点惊讶。

  还以为他除了研究他自己的东西什么也不会呢!到底是个热血青年,没有冷漠地看待这件事。

  说来当初提出建设中心城和边缘城的人是个人才,要不然中心城不会发展得像如今这么超前。

  相比于所有城市一起发展,只重视数量少的中心城,可以加快五倍甚至十倍的速度。

  ——

  宋清规拿到赵叔给的画,工作闲暇时间研究了很久。

  打电话问了赵叔,跟着画一起找到的还有一箱子其他东西,于是他推了一天行程安排,自己回了老宅。

  堂原市市郊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空气清新,宋家老宅就在这边,占据一大块地方。

  宅子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是少有的木材建造,里面的布置似古代的皇家园林,样式古典大方,气势威严磅礴。

  看到宋清规回来了,赵叔开心得不得了。

  “哎呦!大少爷怎么还自己回来了,那一箱子东西我可以给您寄过去的。”

  宋清规笑得温润有礼,“不用了,回来看看挺好的。”

  话音一转,他忽然问道:“赵叔,我爸妈没回来吗?”

  赵叔接过他手中的外套,“没呢,听说在b国又签了一个大单子,忙着呢!”

  宋清规垂眸,遮住眼里一闪而过的讥诮,“我做生意跟他们比还是差了一截,这才多久,竟然又签了生意。”

  他的声音温和,充满敬仰之情。

  赵叔笑得满脸皱纹,“老爷和夫人都是商业奇才,强强联手,没有他们搞不定的。”

  宋清规不愿意多谈那两个人——一年到头不回家,专注生意,眼里只有彼此。

  如果不是把小榆接到老宅由自己带,他的童年应该只有他一个人孤单成长。

  “箱子收在哪里?”

  “小阁楼。大少爷我带你过去?”

  赵叔担心他找不到,毕竟那阁楼造得奇怪,位置偏,门也小,寻常人根本无法发现。

  宋清规笑着回:“不用。赵叔你忙去吧,我应该记得在哪里。”

  宋家老宅不算很大,有好些是后面扩建的。蜀南文学

  宋清规寻着小时候的记忆,摸索了两三次,找到了小阁楼。

  宋清规:真的很难找,都不知道小时候自己怎么能误入这里。可能是捉迷藏的魔力?

  阁楼里面放的东西很多很杂,但是都看着年代久远,好些被虫蛀坏了。

  空气中有不散的腐朽味道,但是放眼望去没有灰尘。可以看出,最近有人进来打扫过,应该是为了找画进来的赵叔。

  古朴的小木桌下,放着一个大箱子。箱子是皮质的,被擦得干干净净,还有点反光。

  打开箱子,里面的东西只有几样。

  除去已经拿出的画,还有一本没有壳的日记本,一把漏洞的粉色油纸伞,还有两颗被珍重放在小盒子里的大珍珠。

  宋清规翻看的动作很轻,但还是弄得油纸伞更碎了。

  油纸伞基本上只剩下骨架了,上面没写什么,也没刻什么,宋清规不打算带出去。

  毕竟曾祖父留下的东西,能不动就不动他的。拿走有用就行了。

  宋清规拿走了日记本,两颗珍珠他本来没想带,但是装珍珠的小木盒看着精巧异常,就都带出去了。

  嗯,也许小榆会很有兴趣研究这个。

  拿着两样东西回房间,宋清规先去给自己泡了杯咖啡。

  路过以前曾祖父的房间还双手合十鞠了个躬,心中默念:曾祖父莫怪我,我也是为了小榆,看完立马就给您放回去。

  毕竟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小榆以后的对象他必须要好好把关。

  哦,当然,那个小傻蛋现在还没追到人家。

  赵叔隔着两道门看见宋清规的鞠躬动作,心底称赞:这孩子就是懂礼貌,知礼数!哎呦喂!不晓得以后会便宜哪个小姑娘!

  宋清规做完这些,心里彻底没了顾虑。他倒要看看,跟画放在一个箱子里的日记本,会不会记录一个叫“阿月”的姑娘。

  如果知道有,并且跟阿月对上,呵呵……

  宋清规食指点了点桌子,眼里露出兴奋的光芒。

  那就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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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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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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