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未成亲,一日我就不是你祖父。”
当着外人的面,杜衡说出这话,自然伤秦月娥的面子。
公孙粱见状,鸭子都到手了,不能让她飞了啊,“家主,您这个时候别生气啊。秦姑娘一片好心。倒是那些外人留在这院子里,白吃白住的,还碍手碍脚。”
“说的好像你不是外人似的?”
公孙粱面色一窘。
杜衡想着,秦国盗窃罪可严重了,骂骂咧咧起来,“今天陪我采药去。”
“采药?那敢情好。”公孙粱以为采药就和采蘑菇一样简单,这就要跟过去。
伍衡则道,“那我也陪老先生一起去吧,去山上打点野味,也好回来给奚兄弟下酒吃。”
“那就一起来吧。”
这个时候,东方杜衡才确信,一切根源都是这公孙粱。
这个伍衡,也是冲着他公孙粱来的。
三人来到后面的山上,伍衡跟在他们后面捡柴,杜衡则在用铲子挖车前子,偶尔遇到蛇皮,也会捡起来。
若是遇到真蛇,那就是晚餐。
忽的,旁边的草地里窸窸窣窣一阵响动,一只尾巴五彩斑斓、尾巴高高翘起的野鸡忽的窜出来。
两条大长腿又高又粗,跑起来飞似的。可惜无论它再怎么扇翅膀,终究无法像鸟儿一样飞起来。
“有鸡!”
公孙粱见到大肥鸡在跑,当即乐的眼里放星星。这就丢了怀里的车前子,拼了命似的往前追。
只是公孙粱并不是捉鸡的好手,他跑的慢,又形体大,把野鸡吓得连飞带跳跑了好几里地远。
鲜艳的尾翼在碧绿的竹林里太过扎眼,那只野鸡明明就在前方不远。但是公孙粱只能眼巴巴望着,他已经跑到汗流浃背了,当下不停地喘着粗气,结果连根鸡毛都没抓到。
杜衡在原地看着,心里面纳了闷,“这老小子年纪这么大了,做事比奚还要冲动。”
在山里走路,鞋子里不免钻些杂草进去,东方杜衡坐在地上脱了鞋袜,重新整理了一下。
伍衡则驻足留在原地,环顾四周,前面是悬崖,两岸都是陡峭的山体,他跑不远。
公孙粱垂头丧气耷拉着两手走了回来,一屁股坐在树墩上,衣襟已经汗湿了,一面又叉着腰质问伍衡,“哎,东方大伯是年纪大了走不动。你怎么这么没眼力见?看不到那么大一只肥鸡吗?”ΗtτPS://Www.sndswx.com/
“看到了。”
“那你还不去捉?要是捉到这一只,今晚我们可就不用吃凉菜了。”公孙粱用衣袖不停地给自己扇风送凉。
伍衡面不改色,“那也不能用手去捉,这得用工具,比如弩箭、又或者弹弓。”
杜衡见了公孙粱,则问:“我指给你让你采的车前子呢?”
公孙粱这才想起来,原来他刚才还在捡车前子,“我给忘了,东西在哪呢?”
杜衡揪住公孙粱的大耳朵,“你这个老小子,都要年过半百的人,看见野鸡就把老夫的草药给丢了。”
伍衡早就在一旁默默把公孙粱掉在地上的车前子给捡拾起来了,都揣在他兜里,这下他把车前子倒入地上的药筐里。
“老人家,公孙兄弟不像你的仆人啊?”
公孙粱准终于有机会解释了:“本来就不是,我是他好兄弟的儿子。现在他看我无家可归,嘴上说着收留我,他心底极好,可是嘴上不饶人,天天趁机欺负我。”
杜衡不喜欢别人说自己心底好,埋汰起来,“你再说!再说这就撵你出去睡大街。”杜衡今天很烦躁,说着又开始抄条子。
“别别别,您老年纪大了,怎么今天火气这么大。”
伍衡知道为什么,但是他太早吐露自己的身份,会让东方杜衡更加怀疑。
公孙粱自讨没趣,更觉得在这家里低人一等,他眼巴巴蹲在东方杜衡边上问:“总不会,您老真把我当那些贱奴一样看待了吧?”
“男子汉大丈夫,做人做事都堂堂正正的,又怎么会成为贱奴呢?”
公孙粱气的一抽一抽的,但是无可反驳。
“你看看你这个样子,垂头丧气的,就是连采药这么点事情都做不好。做贱奴哪有你的份?到了别人家去,早就被打死了。油嘴滑舌,没有一点用处。”
“您怎么能这么说呢?好歹我也是个士人。”
“对对对,你是士人。你是天,我是地,你还是我从别人家里请来的祖宗!”
“还没完没了了还!老伯翁,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如今无依无靠,可不代表我以后也无依无靠啊,指不定哪一天我就成了大人物了呢。”
杜衡把药草筐子抱给公孙粱,“等你什么时候找到住的地方再说大话吧。给我背框。”
公孙粱背着筐子,跟在东方杜衡身后。他心里嘀咕着,这老先生今天是怎么回事,说好不在外人面前损我,怎么今日如此嚣张。我的面子都在这伍衡面前丢尽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出了门在自己的狐朋狗友面前揭穿自己……
真糗啊!
伍衡趁机在东方杜衡面前道,“一直以来我都很欣赏东方奚的为人,如今才知道原来奚兄弟心存正气,都是因为有老先生这样的祖父。”
“我不过是个百工,没什么值得奉承的。要奉承去找那秦氏女。”
杜衡想来想去,公孙粱这样的人物就算会惹事,可也招不来伍衡这样的人白白给他们家做事。
那就是东方奚这臭小子!
一定是这小子飘了,他这是把自己家底在别人面前炫耀了。对外说要给他修大宅子,还要送他举吏的事情对外说了,这才吸引来了狐朋狗友。
看自己今晚不打死他!
东方杜衡今天火气大,见谁奚落谁,丝毫不含糊。
别看他是个百工,但是毕竟是一方德高望重的老人,又是医家,自然有些当地土著的豪横之气。
伍衡就此退到一边,给东方家砍柴,末了,他忽的在草丛里捉起一对兔子,兔子窝里还有三只小兔子。
公孙粱本来不喜欢伍衡,但是见到他这么能干,让自己轻松了不少,便开始主动和伍衡亲近。公孙粱虽然爱财贪名,但是还有赤子之心,想法有时候很单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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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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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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