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王轩陈雪琪>第五十八章 可恶,又给他装到了
  《笔记》的伴奏属于现今流行音乐的主流伴奏,用到的都是些流行乐器,并不难录制。在通知林妙可录歌时间之后,当天下午,王轩就通知乐手们到录音棚将《笔记》的伴奏录完了。

  第二天,录音棚现场,当王轩首次在现实中见到林妙可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果然长,果然大。

  就这长头发(大长腿),大眼睛(三围),林妙可怎么也能打个85分啊。

  而林妙可在现实中第一次见到王轩时想的是:果然帅,比屏幕里还帅,还年轻。

  林妙可都有点犯花痴了。

  不过一想到王轩的身份地位,林妙可赶紧将自己花痴的心思收敛起来。

  配不上啊!

  虽说朱振浩在新歌发布会上一直否定王轩顶级作曲人的地位,可从几大巨头公司出动的阵容来看,对于王轩顶级作曲人的实力,业界显然一致认可的。

  而那么年轻的顶级作曲人,还那么帅,林妙可不知道怎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他,反正自己应该配不上。

  就好像凡人见到仙子,会不自觉地产生自卑一样。林妙可此刻同样有些自卑。感觉王轩就好像天上的谪仙下凡,只可远观,不可亵渎。

  “妙可来了?这位就是王轩老师,今天将由王轩老师亲自给你录歌,这可是很多歌手都得不到的待遇。”蔡琴介绍道。

  “谢谢王轩老师。”林妙可感谢道。

  “不用客气,歌谱看过了吧?歌词旋律记住了没?”王轩笑着问道。

  “嗯。昨晚我准备了一夜。”

  “那行,我现在给你讲解这首歌。《笔记》这首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少女追梦,母亲一路相随、支持的故事。故事里,少女开头只想展翅高飞,只知道展翅高飞,却忽略了母亲的感受。直到渐渐长大才明白,无论她飞得多高多远,母亲的爱始终陪伴在她身边,一路相随。所以唱这首歌时,你要带着对母亲的感恩和愧疚,这两种情感贯穿了整首歌的主旋律,明白了吗?”

  “明白。”林妙可点头。

  “明白了咱们开始录歌。”王轩说道,示意林妙可进入录音棚。

  录歌过程很顺利。林妙可很好的领会了整首歌的情歌,只用了一个小时就录完了。

  之后王轩现场混音、制作母带....

  午饭之前,成品出来了。

  李涛和蔡琴听完成品后,激动得说不出话。有点不敢相信这是林妙可一个小时录制出来的歌。

  王轩却一点都不意外。笔笔当年录制《笔记》的时候,只用了半个小时。

  看,现实比小说还魔幻吧?

  现实里发生的事情,有时候小说里都不敢那么写。

  比如某某战争中,三人临时组成的作战小组追着敌军一个炮兵营打,夺取了两处阵地不说,还嫌对方投降慢的事情,小说里敢这么写吗?可现实就是存在这样的事情。

  就离谱!

  林妙可的模板就是笔笔,拥有一副会讲故事的嗓子,唱歌时饱含着真诚的感情,细腻的表达令技巧隐于无形,拥有自然的感染力以及出色的乐感。

  这种嗓音是非常独特的,天生带有咽管音的亮音,唱腔中细腻与洒脱兼具、冷静与热情并存,辨识度很高,几乎很难找到第二个。所以无论什么样的歌曲,只要笔笔来唱,你都很难看到别人的影子,只看到浓浓的“笔式”风格。

  此外,林妙可的音域很广,气息掌控能力尤为出色,中高音的真假声转换能力极强,吐字衔接间行云流水毫无滞涩。这四种能力,使得她能够驾驭各类曲风的歌曲,低音沉稳舒适,犹如潺潺细流,高音极具张力,爆发力极强,不经意间汹涌澎湃。中音更不消说,林妙可的常音就集中在中音区。

  这才是王轩看好林妙可的真正原因。

  笔笔和林妙可这种嗓音太流氓了,大多数类型的歌曲都能驾驭。问题是她能唱你的歌,而你却很难唱她的歌。她唱你的歌会因她独特的嗓音自成一派,翻唱逼死原唱系列;而你唱她的歌,没有那种嗓子根本唱不出她那种味道,可能也唱得不错,可对比起来就会被认为毁经典系列。

  老驰名双标了!

  凭借着这种独特的嗓音,刚出道的笔笔就火爆了大江南北。后面留学回来,也取得了无数成就,连续7年蝉联中国内地唱片年度销售冠军,广州演唱会40分钟门票售窑,囊括音乐风云榜、东方风云榜、MusicRadio中国TOP排行榜,中国原创音乐流行榜、香港新城国语力,音乐先锋榜六大榜“最佳女歌手、最受欢迎女歌手、最佳专辑”大满贯天后。

  有点好笑的是,大多数人对笔笔的印象还停留在《笔记》。只能说《笔记》这首歌给笔笔打下的标签太重了,当然,也与笔笔后面的歌曲没几首“火歌”有关。

  这里的火歌,指的是那种传唱度很高的歌曲。

  无论笔笔拿下了多少荣誉,可在《笔记》、《谁动了我的琴弦》之后,《最美的期待》之前,笔笔没有拿得出手的“火歌”,这是事实。可能这话会让笔笔的粉丝们不高兴,可这就是事实。王轩都无法反驳的事实,因为就连他都记不住笔笔的几首歌曲。

  反正王轩觉得挺浪费天赋的。

  想想也理解。好歌难求嘛,任何时代都无法改变的常态。不然顶级作曲人的歌又怎会那么值钱?

  《笔记》在笔笔身上打下了浓浓的标签,不过林妙可应该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谁让林妙可运气好遇到王轩这个顶级作曲人呢。

  王轩已经想好林妙可的下一首歌唱什么了。

  不过不急,所谓一口吃不成胖子,《笔记》这首歌够林妙可消化一段时间了。

  录完歌之后,王轩想起一事,给他老爸王国军打了个电话:“爸,咱家的火锅店还不打算开业呢?”

  “不急,临近开业我会通知你。”王国军道。

  王轩闻言诧异了,这可不像他老爸说出的话啊。

  要知道,之前若不是他不同意开业,他家的火锅店早就开起来了,因为拖一个月就是十几万租金啊。可现在他老爸居然没有半点着急的模样?王轩能不诧异吗?

  “爸,你这是突然不把钱当钱了?”

  “去去去!你才不把钱当钱,老子现在心疼得要死好吗?还不是你这臭小子说要一炮而红,我寻思着这话有理,所以一直在做准备工作。等着吧,老子肯定给你一个惊喜。”

  “...神神秘秘的。”王轩嘀咕,很好奇王国军所谓的惊喜是什么。

  “不会是你邀请的明星出问题了吧?”王国军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担心着问。

  “怎么可能?我这边早就安排好了,随时待命的那种。”

  “不是就好。”王国军松了口气,又想到另外一种可能,“那是你没钱了?”

  “想什么呢?你儿子上个月光是歌曲分红就分到了一千多万好吧?”

  “......”王国军无语。

  可恶,又给他装到了!

  等着,老子以后一定要成为火锅大亨,将家里的地位树立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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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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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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