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一万倍,十几年后的甄妮资产最少上亿,那这些钱是怎么赚到的?
还有原主的婆婆,穿金戴银,保养的极好,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人,小男孩如果真的是她以后的老公,他的母亲根本不可能没有吃过苦,十几年前的他穷的连小学都上不起,继母的可能性为零。
这十几年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等到甄妮再次回神就又换了个场景,她现在应该在大学校园里,每天的早餐没有了,小男孩也不见了。
“甄妮,你‘老公’又给你写信了。”室友打趣着塞给甄妮一封信。
老公?谁?会是他吗?
写信的人一手漂亮的小楷字,内容里很少提及自己,寄信的人更加关心甄妮的情况;从信里的内容看出,她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见了,最后的落款是阿伟。
是他。
多年没见他变成什么样了?有没有长高?有没有长胖?家里环境有没有好一些?这么多年,阿伟有没有把真实姓名告诉她?
即使是喜欢的人,也有不想让她知道的事情,阿伟从前并没有告诉甄妮全名。
好奇心驱使下甄妮开始翻自己的东西;听室友的口气他们一定经常通信。
然后甄妮就从柜子里找出了整整三个鞋盒子的信件,都是阿伟写给她的。
等到场景再次变换以后,甄妮被踢出了第一视角,开始以局外人的身份看着原主的一切。
甄妮见到原主误打误撞接了一个电视台的兼职工作,然后一不小心就火了。
对比娱乐圈里其他或美艳,或清纯,或国色天香的众多美女,甄妮不算美,可是亲和的长相加上一点点幽默,再加上肉肉的身材,观众意外特别喜欢她,觉得她既接地气,又可爱,无论男女老少,没有讨厌她的。
一下子,甄妮就成了不可复制的全民偶像;电视,电影,代言,综艺,各种晚会,演出等等等等,工作接的手软。
甄妮总算知道为什么原主后来会那么有钱了,那些年原主真的非常拼命在工作,身体都有些吃不消,几次进医院吊水,要不是后来招了个靠谱的助理身体都完了。
甄妮的财产越来越多,内心却越来越空虚,很多人喜欢她,但没有人真的爱她,甄妮就非常想念阿伟,暂时他的话一定会真心爱她吧?
老天爷真的人眷顾她,她又收到了阿伟的信,还有亲手做的小糕点,她不知道阿伟是怎么在重重安保下把容易送到她面前的。
不过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事,阿伟总是在她需要他的时候恰好的出现。
阿伟答应原主陪她过二十六岁的生日,他们刚好十年未见。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的东西,要不是男孩手里拿着约定好的粉色玫瑰她差点都不敢认了。
原来没比她高到哪里去的小豆丁现在比她高了一个头,原主虽然胖,但并不矮。
衣服虽不是什么名牌,但也都是一些质量和价格都比较实惠的牌子,并不是原主想象中的地摊货。
带着鸭舌帽,白了很多,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明亮;原主把脸上的围巾再拉高了一些,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拉起阿伟就走。
“你干什么?”甄妮看到男生一把甩开原主,应该是吓到他了。
原主偷偷摸摸的拉下围巾:“是我,跟我走,这里人太多。”
男生顿了一下,这才乖乖的被拉走。
上了保姆车,原主卸下重重伪装:“啊伟?”
男生红着脸:“嗯。”
“十年不见我都认不出你了,你变帅了。”
男生小小声的说了声:“谢谢。”
“不过性格还是没有变。”
男生沉默不语。
“你还喜欢我吗?”原主突然问了这么句话。
甄妮看到男生不知所措,坐立不安,本来就红的脸这下都快能滴出血了,他磕磕巴巴的回答:“喜欢,喜欢的。”
“那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以结婚为前提的哦。”
“愿意的,我愿意的。”
回答这句话时,甄妮能从男孩眼睛里看到光,他是真的喜欢原主。
“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对你的事情仍然一无所知,作为朋友我不介意你有秘密,但作为女朋友,我想要知道我男朋友的一切,你说呢?”
“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比如你叫什么,比如你家里的情况,我记得以前你家里条件好像不太好,今天看起来……我只能说,你的努力没有白费。”
男生沉默一瞬,不太想聊这个问题,可能是从前日子过得太苦不想回忆,不过原主想要知道男生还是回答了:“嗯,是,以前是不太好,现在也算能过得去了;我全名叫庄维。”蜀南文学
听到这里原主惊讶的说:“你一直让我叫你阿伟,我以为你的名字里会有伟字。”
“嗯,我把音变了一下。”庄维抬眼偷看一下原主,才鼓起勇气说出接下来要说的话:“我家里其实没什么,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如果,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家里做客。”说完又忐忑不安的偷看一眼原主:“你愿意吗?”
“当然。”
一切正如甄妮所料,原主和暗恋她的男孩结婚了,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庄维的父母非常反对,他们怕原主生下来的孩子会遗传到原主肥胖的基因。
不过庄维对原主非常好,这就够了。
随着原主事业再创新高,庄维越来越忧郁,原主问他他就强颜欢笑什么都不说,有一天像平常一样,原主吃饭的时候告诉庄维她要出去拍外景,大概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回来,哪知道庄维一把掀掉饭桌:“我们离婚。”
原主先是被庄维的爆发吓到了接着蒙掉了,为什么要离婚?
她以为她们一直以来都很幸福?这也是庄维第一次提出离婚,也是庄维唯一一次亲口提离婚。
其实庄维想要离婚的原因很简单,男女不对等,庄维是有点大男子主义的,他受不了每天妻子出去工作,妻子养家,妻子赚的更多,他因为和甄妮结婚,媒体有爆过他的照片,使他没有办法像平常人一样出去找一份普通的工作,每天都只能待在家里,洗手作羹汤,等待妻子回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最后终于爆发。
他告诉甄妮:“如果不离婚,我就会逐渐变成一个废物。”
先喜欢的是庄维,但这段感情里原主才是更爱的那个人。
甄妮也一起经历过他们的年少时光,对原主选择回归家庭,甄妮是能够理解的。
庄维水平有限没办法做高管类工作,又因为和明星结婚不能做大众类工作,高不成低不就。
原主回归家庭,她就把资源都给了庄维,想办法提携老公当上演员,在娱乐圈里,两个人都是演员,一方主动退下来照顾家庭,一方拼搏事业的夫妻很常见。
原主以为会很久,没想到庄维一部戏,以一个配角的身份一炮而红,从此平步青云,混的并不比自己差。
也对,有身高,有长相,有演技,又有资源,老婆再推一把,给他做配,怎么都差不了的。
再一转眼就是现在,明明他们前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婆婆就突然登门叫她同意离婚。
接着在幻象里庄维见到了哭的肝肠寸断的原主,原主对她说:“你看到了,庄维真的是爱我的,我们明明前一天还打算要一个小朋友,没理由突然他就要和我离婚的;公公婆婆一向不喜欢我,庄维一定是被逼的,他一定是被他妈妈关起来了,我不离婚,有什么我和他一起想办法,总能过去的,我不能离婚,我得守住我的家庭,我求求你了,帮帮我,没有他我活不了。”
甄妮只觉得一阵恍惚,往她兜里塞小纸条,每天给她买早餐的小男孩,甄妮至今记忆犹新,对原主来说时间过了十几年,对她来说是刚刚发生完的事,甄妮比原主更难相信庄维会不爱她。
“好。”甄妮缓慢而又坚定的说。
她会找出庄维这么做的原因的。
醒来以后甄妮有点后悔,要是早接到原主的记忆,她就不会赶庄维的妈妈离开了,她一定知道庄维的下落,要解开层层迷雾,必须要见到庄维。
现在人赶都赶了,后悔也没用了。
原主婆婆给自己的离婚期限是多久来着?真走到法庭那一步到是肯定能见到庄维,但真要走到那一步就没有回头路了吧?
就算法院没有判她们离婚,媒体这么一曝光,她也很难再和庄维在一起了。
还是再想点别的办法。
在原主的记忆中,庄维家里是在他红了以后才开始慢慢变富有的,原主婆婆能够穿金戴银,靠的都是儿子的片酬。
那么,庄维的这份工作一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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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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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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