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濛烧完了纸发完了呆,这才站起来,问叶安世:“你又来做什么?”
“没,就是来瞧瞧你。”
昨天两人不欢而散,离开前还放了狠话,但叶安世回去之后怎么也不能安心。
他一会儿生气空濛不识好歹,辜负自己的一片苦心。那种自己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办好的事兴匆匆拿去献宝,却被毫不犹豫地掀翻在地的感觉,实在是让人愤怒又憋屈。
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觉得空濛可怜。毕竟是好人家的女孩子,小小年纪,谁不想穿红着绿,风风光光从正门嫁出去,堂堂正正地与心爱之人结发为夫妻?
再想一想她那秀美的小脸蛋,因为愤怒被气得通红,他就忍不住心软。自己走了之后,肯定要躲在房间里哭的。
说不得还要委屈地吃不下饭,饿一整夜的肚子。
多可怜啊!自己如果还要因为她的不懂事而计较,那就太不好了。
这回就算了吧,她还小呢。
于是叶安世就这么自顾自地替空濛找了一堆借口,然后轻而易举地原谅了她,并且天一亮,便起了个大早来上门探望。
却没有想到,一来就见她在烧纸祭奠好友,就更心疼了。
心道自己昨天才和她大吵一架,紧接着就传来了好友的死讯,这多惨啊……
这么想着,叶安世便决定,待会儿回去之后,便吩咐管家去查一查,看看去世的是哪家千金。也好让管家以英王府的名义,送上奠仪。
不过很显然,他的一番好意与已然转变的态度,空濛完全没看见。
她当真说到做到,讲明了要与叶安世一刀两断,就真的再不给他好脸。不仅不再像以前一样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对他的态度,也变得无比冰冷,摆明了懒得搭理。
叶安世站在空濛面前,她当看不见。主动和她说话,她充耳不闻,完全把他当成了透明人。
于是叶安世明白了,自己的小心上人还没消气呢,得再给她一些时间。
深明大义的世子殿下叹一口气,吩咐丫鬟好生照顾自家主子,便离开了付家。
等他走了之后,空濛才去见吴氏。
把存在钱庄的票号给她,并指了几个准备留给她人让她记下。
然后,才把决定让她和付高仪和离的事说了。
“此事我早些时候便和父亲说了,只因那边还没给我准话,就没有马上告诉你。后来……想着只要我不离开京城,和离的事儿,便也不用着急,这才耽搁到了现在。”
吴氏眼泪直冒:“真就到这地步了吗?”她虽然知道以前空濛就准备走,但叶安世的出现,让她以为会有转机来的。
“人家是表哥表妹青梅竹马,又是少年夫妻结发原配。我上门去做妾,又算个什么呢?”
其实以叶安世的保证,待她去了叶家,怎么着也不会亏待。而且等他继承王位之后,空濛怎么着也能捞个侧妃。
但侧妃又怎么样?别说亲王侧妃,就是皇帝的贵妃,那也是个妾。
若是实在别无选择也就罢了,但空濛显然还没到无路可走的地步,所以她是决计不会去给人家当小老婆的。到时候跟人家真正的配偶朝夕相见,还得姐姐妹妹地称呼……老天,光是想一下她就起鸡皮疙瘩。
“那就照你说的办吧,我离了付家,就住西昉道那边的宅子。”吴氏知道女儿心高气傲,自然不会劝她向命运低头,于是擦干了眼泪,强笑道:“那院子我老早便瞧上了,里头宽敞又亮堂,地方大,冬暖夏凉,花草也养得好,住起来最是舒心不过。”
“母亲放心,不会一直让你一个人住的。等时机到了,我便派人来接你。”
“别说这话,我受不得劳累,就喜欢在京城呆着。你呀,只要你好好的,便是一辈子不见,娘也是开心的。”就像吴右,只要知道他是安全的,也已经重获自由,她便心中欢喜。即便挂念了这么多年,却没能见上一面,她也不遗憾。对她来说,人活着,就比什么都要紧。”
吴氏对自己的老年生活并不纠结,只问空濛:“你把银子和人都给我留下了,是走得急?”
“不得不尽快了,外面都在传言,说我要当什么皇后。这话肯定已经传到有心人的耳朵里,我怕节外生枝,只能尽快离开。”
如果有叶安世顶着,这名声再怎么传也无所谓,左右叶家势大,本身又对皇帝不甚在意。这种流言蜚语,他轻而易举便能压下去。即便有些人依旧相信那些话对空濛有什么想法,有叶家护着,也拿她没办法。
但得到庇护的代价就是去给他当妾,空濛当然是不能接受的。
而一旦外界得知她并不打算进叶家大门,某些人,尤其是那个没什么用却喜欢做大梦的皇帝,恐怕就要对她动手。即便前面儿子孙子都有心于她,恐怕也不会让他迟疑。
吴氏知道事情的轻重,自然不会再说什么,只叮嘱她一定要小心行事。
就像空濛猜的那样,皇宫里,付家之女付空濛有着皇后命格,还会生下下一个皇帝的传言,果然已经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
这位年过五十的男人,有着一撮小胡子,稀稀拉拉地粘在下巴上,看上去随时都会掉下来。
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常年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的皮肤无比细白,看上去要比同龄人年轻很多。
但同样的,酗酒贪色以及常年嫉恨这个嫉恨那个的心情摧残了他的精神,让他看上去阴沉又刻薄。
而此时此刻,在他面前站着的,却不是嫔妃内侍或者某位大臣,而是连夜闯进宫里的北蛮使者。
相比起之前那些挂着王子身份耍威风的北蛮人,这一位,看上去却要勇武尊贵许多。显然,他才是真正的北蛮权贵。而他来见皇帝的原因,自然是为了之前被叶安世当殿诛杀的那四个。
看着面前这位努力端着身份,却依旧隐藏不住骨子里的惧怕的敬国皇帝,男人不屑地两冷笑一声,嚣张道:“再给你三天时间,把那个第一美人给我送来,再将害死几位王子的凶手交到我手中。如不然,我便立刻飞鸽传书,请我王带领一众勇士,踏平你这敬国皇城。”
“可杀死他们的并不是朕,你们若想报仇,应当去找英王。”
“哦?英王不是你的臣子吗?何况,我们的王子,可是死在你的宫殿里。”男人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怒目:“你想抵赖不成?”
“不,绝不是要抵赖。”
“哦?那你待如何?”
“这,这……”
见皇帝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办法来,男人忽然道:“当然,如果皇帝陛下你办不到……我们倒是可以做另一桩交易……”
皇帝不想还有另外的选择,马上追问:“什么交易?”
“这个么……”男人摸了摸下巴,漫不经心地说:“其实也不难,我有一位好友,乃是西戎羊商。但是半年之前,你们的牧西将军苑乘云,杀了他的子侄,还抢走了他的牛羊。作为好友,我自当为他报仇,您说呢?”
兰家镇守西北,苑乘云身为世家公子,十几年来就没在中州和京城待过几天,他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战场上。
因为朝廷腐败,连军饷都时常发不出来。其余兵器补给更是没有。有时候不仅不提供,还千方百计地限制,以至于整个西北军队,都只能被动防御。
也只有苑乘云年少气盛,又艺高人胆大,才会时不时地主动出击,每每大胜。如此一来,死在他手上的西戎骑兵不计其数。
随着苑乘云年龄渐长,积威越盛,眼看着就有成为一代名将的趋势。
一心南下的西戎诸部哪里肯甘心?
明打暗杀什么手段都用上了,依旧不能取其首级。无奈之下,只能另想办法。
而现在,他们有了新的盟友:北蛮。
于是这个消灭敌人的任务,就交到了盟友的手中。
从几十年前,敬国前一任皇帝被杀开始,北蛮面对敬国,就一直处在主动位置。
对北蛮的惧怕,被深深地刻在了敬国这位现任皇帝的骨子里。为了祈求和平避免战争,这位皇帝不惜割城赔款,一退再退,姿态摆得不可谓不低。
但是,有着这样巨大优势的北蛮,却没有直接开战,而是温水煮青蛙一般,今天取一城,明天割一地,却是有原因的。
一来北蛮人口太少,即便占领了那么多的城池,也依旧没法统治。
另一个就是,现在的敬国皇帝,即便对北蛮怕的要死,却更怕落到他们手里。
所以为了达成目的,他们可以温水煮青蛙,一点一点地割肉,让这位胆小的皇帝心存幻想,却绝对不能立刻起兵攻陷皇城。
因为那代表着,身为皇帝的自己,即将重复先皇的下场。为此,便是皇帝胆小如鼠,也会奋起反抗。就像二十年前的沣水城之战一样。
这就是北蛮当年政治不成熟造成的后果。
于是,为了以最小的代价,和最快的速度瓦解敬国这个庞大的国家,北蛮和西戎选择了结盟。
毕竟,不管是皇帝,还是满朝文武,对于北蛮和西戎的态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就是为什么,要攻陷皇城,需要兵力稍弱的西戎出兵。而想要钝刀子割肉,提前除掉对手,却必须由北蛮出手才行。
果然,听了男人的话,皇帝肃容沉思半晌,终于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他的要求。
“苑乘云身为朝廷将领,本该保家卫国。然而他手握兵权,却恃强凌弱,残害无辜百姓,深负朕恩,自当严惩。”
“严惩?我那好友可是复仇,想要的,当然是他的命!”
皇帝嘴巴抖了抖,表情实在是难看,却又不能发火。
他是个饱读诗书的文明皇帝,好不容易胡乱捉了个罪名要诛杀臣子,怎么能够明说?
说出严惩两个字,就已经是承诺杀了苑乘云给他交代的意思了,面前这野蛮人,居然还在这里跟他抠字眼,实在是不懂规矩。
然而,什么规矩不规矩,人家又怎么会在意?
对方硬是要个明确的答复,逼得皇帝不得不硬着头皮明说,保证让他们拿到苑乘云的人头。
男人这才终于高兴了,大笑一声,宽宏大量地表示,四位王子被杀的事,就不会找他麻烦了,只用拿出钱财赎罪便可以了。
皇帝这才长松一口气,正要吩咐内侍送客,却听对方又说:“几位皇子的事我可以不计较,但那个第一美人,还是要送给我王的。天下第一美人,自然是只有我王能够匹配得上。”
又是付家女!
皇帝想到那个形容瘦小的身影,又想道这些日子外面的传言,心中恼恨不已。
如果上天当真降下一个注定为后的奇女子,那女子自然应该成为自己的妃嫔。
可她水性杨花,丝毫不知道检点,居然早早就勾搭上了英王世子,还闹得人尽皆知。
又想到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分明早就知道了内情,却不想着提前禀报上来,反而想着占为己有,实在是大逆不道。
现在,北蛮人也惦记上了,偏偏他还留不了,世上就没有他这么憋屈的皇帝。
不敢得罪北蛮人,也不敢得罪叶家的皇帝,只能一边咬牙,一边扔出骨头,让他们狗咬狗。
于是他干笑一声,说道:“敬国百姓何止百万,朕即便是皇帝,也不可能过问百姓们的儿女亲事。你们要是有心求娶,那便按照规矩,上门求亲便是。”
最好两败俱伤,让那付家女白白落到自己手里。
不,一定要落到自己手里。
他是真命天子,如果付家女当真能生下太子,那边一定会进到宫里。
这么想着,皇帝便自得起来,刚才的憋屈,也散去了些许。
可眼前的北蛮男人哪里不知道付空濛现在是叶家的人?不过正好,可以趁机试探一下那位鼎鼎大名的英王世子。
于是便笑了笑,说道:“好,那我便按着规矩,替我王上门求娶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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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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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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