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小啾啾:我在兽世开荒种田大腿肉>第一百七十九章、捕兔
  不用安歌喊,常威和来福两只狼立刻自己回来了,一左一右的站在安歌的身边护卫。

  狼毛倒立、低声吼叫,透露着常威和来福的焦躁不安。

  布置是常威和来福慌,连安歌她自己也慌啊,拍了拍前面两只狼,带着它们往后退。

  但是安歌忘记了,现在这条路还是它们带她来的,她不认识回去的路啊...

  于是这三越走越偏...

  等安歌发现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之前听到的低吼声已经听不见了,现在只能听见深林的虫鸣蛙声,一阵又一阵,叫的令安歌心烦。

  安歌不敢再乱走,四处观察之后,发现自己真的迷路了,无可奈何的只能坐下来休息一会,希望熊圆圆发现她不在家,然后过来找她。

  但是如果熊圆圆没有及时发现她出了来没回去,部落大门的守卫又换班了,根本就没有人会发现安歌没回家。

  没办法了,安歌又累又困,身边的树木也没有果子,什么都搞不到来充饥。

  “天要亡我?”

  安歌呆呆的坐在地上面,想起自己这十几年来的时间,友情、亲情什么的,慢慢的从无到有,自己对这里的牵挂也慢慢加深,想不到在这个时候,自己确实有可能要死在这里。

  “嗷呜?”

  察觉到安歌的心情不大好,常威走了过来挨着安歌坐下,抬头看着她,好像在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嗷呜、嗷呜?”“嗷呜!”

  来福也走了过来,和常威低声交流了一会,然后常威继续留在这里,来福确实往远处跑开了。

  安歌被吓了一跳,不知道来福去干嘛,想到这里也不是安全的地方,来福自己一只狼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吧?

  她忙从地上跳了起来,向着来福远处的方向就想追过去。

  却没有想到被常威一口咬住衣服,安歌愣了,用手指着来福远去的地方,又转头扒开常威的嘴。

  “常威你干嘛?快点松口!来福这样乱跑会有危险的你知不知道?”

  可惜常威没有理解安歌的意思,还是紧咬不放,嘴巴还发出撒娇的“嗷呜呜”声音。

  每当安歌想要离开的时候,常威就立刻起来咬住安歌的衣服,没办法了,安歌只能继续留在常威身边。

  心里着急得很,一直看着四周想怎么才能够让常威和自己一起去找来福。

  等来福走了一阵子了,安歌还是没能让常威和自己一起走,正当安歌憋不住,打算硬来的时候,安歌突然听到远处有声音在响动。

  安歌一把搂着常威趴低身子,全神戒备。

  常威被安歌弄得趴低身体的时候,也是充满了戒备,但是仔细听了一会,又站直了身体,撒了欢的跑了出去,安歌想追都来不及。

  转念一想,可能是来福回来了,常威才会这般高兴。

  果然,就在常威去了没多久,它就带着来福回来了。

  来福嘴巴里面还叼着一只肥硕的兔子!

  看见安歌的时候,来福就将自己嘴巴里面的兔子叼到安歌的身前,吐了出来。

  “来福真棒!”安歌兴奋的摸了摸来福的脑袋。

  捡起兔子一看,脖子上面的肉都成了血肉模糊的窟窿了。

  安歌的笑僵了僵,心想,果然是狼,够凶残...

  “嗷呜?”察觉到安歌的情绪不太多,来福歪着头,就像是问安歌怎么了。

  “没事,我们家来福真厉害!”

  来福在小时候没少做这个动作,但是那时候胖嘟嘟的,又干净,不像现在身子抽条了,长大了,又刚抓完兔子,嘴巴旁边的毛发都是血渍。

  来福一歪头,只能感觉得血腥,而不是小时候的可爱。

  不过,毕竟还是自己家的狼崽子,还是得宠着的,所以安歌还是很给面子的摸着来福脑袋上面没有沾染血丝的毛发,还夸它厉害。

  感觉到安歌恢复正常之后,来福也不歪脑袋了,低头将自己叼回来的兔子用鼻子往安歌跟前拱。

  ‘给你吃!’

  安歌一下子就明白了来福的意思,但是她还是将兔子推回去。

  她不吃。

  来回几次之后,来福终于明白安歌是不吃了,自己叼着兔子和常威一起到一旁吃了起来。

  安歌身上没有带火种,又不想吃生的,钻木取火这种事她一直在部落里面做咸鱼,这会要用了。

  这个技能她居然操蛋的发现她不会!

  微笑嘴脸,@#¥%的心情。

  算了,这顿饭她不吃又不是会饿死,有什么大不了的?

  然后就...

  安歌尽量控制着自己的眼睛不往常威和来福那边看,不是觉得恶心,而是觉得自己会受不了吃生的。

  坚持不吃生的,已经是她作为一个华国有志青年的最后一个执着。

  还好兔子体积很小,很快就被常威和来福吃完了。

  半大的狼,吃的东西也很多,看到它们在那块草地一直舔就知道它们没有吃饱了。

  常威偷偷的看了背对着它们的安歌一眼,又转过来和来福对视了一下,自己静悄悄的又跑出去了。

  来福转过身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这边的情况,然后继续舔草地。

  安歌还以为它们是想吃,所以才会一直舔。

  要是让她发现了常威想偷偷走,她肯定是不会让它走的。

  不知道是常威的运气比来福好还是怎么的,反正常威出去的时间要比来福的短,没一会又叼着一只野兔回来了。

  两只狼又背对着安歌大快朵颐。

  安歌发现时间过去了很久,转过来一看,常威和来福听到动静,也转过去看安歌,三脸相对...

  两只毛发皆红、牙齿上面还带着肉丝的狼,在夜深的深林里面,就显得恐怖多了。

  安歌一言不发,默默的转过身去。

  作孽,差点被吓死!

  安歌脑袋的羽毛都想凸出来了。

  等常威和来福清理好吃饭桌面后,又走到安歌的身边,想蹭她,安歌一蹦一米远。

  把常威和来福吓懵了,主人这是怎么了?

  安歌朝着它们做了一个舔毛的姿势,示意它们照着做,常威和来福没有发现有什么为题,只是觉得安歌单纯的提示它们吃饱饭之后要洗脸,乖乖的坐下把自己的毛发舔干净。

  等安歌仔细观察过没有什么血渍之后,才让常威和来福靠近自己。

  时间在两只狼吃饭的时候慢慢的过去了,天空也越来越晚,没有一点东西下肚,安歌的肚子受不了的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

  安歌叹了一口气,把自己绑着裤子的腰带解开,重新扎紧。

  绑紧了,就不饿了...

  夜空点点星光,带着安歌在灯光污染严重的现代前所未见的星星,来到兽世已经十多年了,还是没有看腻这些星光,漂亮得很。

  “嗡嗡嗡”

  “啪”

  哎,没有打死,被它逃走了。

  虽然星光甚美,但是蚊子同样撩人,安歌还是想回到自己家烧点驱蚊草。

  人生地不熟的,安歌又不敢再走,怕自己胡乱移动会让情况更糟糕。

  突然想到一个办法,在地上面看不到前进的方向,那在空中看不就可以看到了吗?

  恰巧自己是个鸟人,有翅膀可以飞诶!

  随即让脱下自己的衣服,绑在常威和来福的身上。

  要是等会自己找到路了,可以在上面飞,带着常威和来福走,就不用再下来拿衣服了。

  “哈哈哈!我还是挺聪明的嘛!”

  显然,安歌觉得自己的主意不错。

  脱光之后,展开自己的翅膀抖动了下。

  太久没有变成兽形了,还是有点不太习惯,安歌在地上面走了两圈,扑腾着翅膀。

  等自己习惯了翅膀之后,再振翅一飞,从地上面冲向天空。

  然后飞到一半,又往下掉。

  “啾!”

  干嘛呀!好端端的树,为什么就要乱长树枝?hΤTpS://WWω.sndswx.com/

  “啾!啾啾!!”

  乱长树枝就算了,还要长到我边上,真是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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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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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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