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桃是我们老安家的孩子,就算她身上有金子,那也是我们老安家的钱!”
“放屁!”赵老太道:“你把孩子给我,那金子不就是我的了吗!”蜀南文学
秦香秀差点被她气笑了,道:“当初安桃无家可归的时候,你不养她,现在安桃有家了,你倒是想养她了?”
说完,她看向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道:“既然乡亲们都在,我也不瞒着你们,安桃的小鞋子上确实镶了一些的东西。”
“你终于承认了!”赵老太的眼睛一亮,激动道:“安桃在我们小河村闲逛了好几天,算是我们小河村的孩子,这些金豆子你不能独吞,必须跟我们小河村的人好好分一分!”
“赵婶子!”
小河村村长听了这话,都觉得脸红:“老安家收养了孩子,那孩子身上的东西,自然都归人家老安家!”
乡下汉子们多淳朴,哪怕觉得眼热,也做不成抢人家金子的事,顶多在心里嘀咕嘀咕老安家的精明,顺便说一句:要是我捡到了安桃该有多好!
“王村长说的在理!”
有人赞同地点了点头,说:“咱们小河村是穷,但也做不出偷鸡摸狗的损事!你想要金子是你的事,可不能把我们整个小河村都拉下水!”
“你!”
赵老太又急又气,忍不住地骂:“你们就是一帮有贼心没贼胆的废物!”
“呵,”安老太冷笑一声:“他们心地善良,自然比不了你这么个有贼心也有贼胆的老贱人!香秀,你继续说,别搭理那个蠢货!”
“安桃的鞋子上虽然镶了东西,但这东西却不是金子,”说着,秦香秀走进屋,将藏在酸菜缸底下的两件小衣裳都拿了出来,道:“大家看一看。”
“咦?”
有人眼睛一亮,眨也不眨地盯着秦香秀手里的衣裳,激动道:“金子!这不是金子吗!足有几十个金豆子啊!”
“我的老天爷!这么多金子?”
“不对吧,”有戴过金子的人率先发现了不对,小声嘀咕道:“我记得金子应该比它亮一些啊……”
“咱都是一个村的人,想来也知道我们家安桃的情况,她父母……”秦香秀叹了一口气,像是不忍心说下去了:“唉,安桃的亲生父母要是舍得给她穿金戴银,又怎么可能扔下她不管呢?”
“哎呀,香秀说的有道理啊!”
“这年头家家都不富裕,就算是城里娃,也没有往鞋上镶金豆子的啊!再说了,她父母都扔孩子了,咋还能往孩子的鞋上镶金子?”
“那这是啥?”
有人好奇地问:“这玩意儿又亮又圆,还闪着金光呢,真不是金豆子吗?”
“婶子,你摸摸就知道了,”秦香秀将安桃的小鞋子递给她:“这手感和金子差太多了。”
“可不是啊!”这人惊道:“瞧着像金子,其实是个空心儿的东西,摸着轻飘飘的呢!”
“真的假的?我试试!”
秦香秀也不恼,将安桃的小鞋子依次传给了老太太们,脸上的笑意渐渐加深。
自打娘说安桃在集市上遭了拐子,她便猜到赵老太不会善罢甘休,早早就将安桃鞋上的金豆子藏了起来,换上了从城里买来的假珠子,如今也算是蒙混过关了。
“啥?不是金子?”
屋里的赵老太听着外面的议论,急得想要从屋里爬出来:“不可能啊!肯定是金子!我看得真真儿的啊!”
“赵婆子啊!你年纪大了,脑子也不中用了!金子这玩意儿不单得看,你还得上手摸啊!是,安桃鞋上的小玩意亮晶晶的,跟金子没两差,但你用手摸一摸,就知道它不是金子了!谁家金子轻成这样啊!”
“可不!这根本不是金子!再说了,就算它是金子,又关你啥事?你咋还能偷偷摸摸地上门儿呢!”
“唉!你说说你都五六十岁的人了,咋什么损事都干呢?越老越完蛋!”
“不可能!不可能啊!”
赵老太的声音微微颤抖,带着明显的哭意:“我看得清清楚楚,那肯定是金子,金子我还能认不出来吗?一定是你们老安家把金子藏起来了!”
这话一出口,小河村的人只觉得脸上无光,止不住地尴尬了起来!
这叫什么事啊!
自己村里的老太太出去偷鸡摸狗,不但被人抓着了,还要在人家屋里叫嚣?
“安婶子,今天的事你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小河村的村长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们地里还有不少活儿呢,就不多待了。”
说着,他便准备带着小河村的村民们离开。
“别走!王二小子!你想上哪去?!”
屋里的赵老太听到动静,彻底慌了,连声道:“不能走!你们不能走!你们要是走了,我咋办?我不能进局子啊!”
村长深吸一口气,道:“赵婶子,不想让我做主的人是你,现在想留我的人还是你,你想让我怎么办?一分钱不掏还想私了?”
“二小子!刚刚是婶子说错话了,你别跟婶子计较,”赵老太道:“我上有八十多岁的爹要照顾,下还有个不会说话的小丫头片子,我咋能进局子啊!我求求你,你帮帮婶子吧!再说了,我也没偷钱啊!”
“你没偷钱,那我家钱去哪了?”
老三媳妇气得直咬牙:“十二块!那可是十二块钱啊!我省吃俭用攒了好几年,才攒了这么一点钱,你都给偷走了?”
一想到自己屋里只剩下娘家接济的一点钱,她就心疼得都喘不过来气了!
“我不管你进不进局子,钱必须还我!你还是不还,我就找你儿子要!”老三媳妇咬牙道:“你儿子要是敢不给我钱,我就剁了他包馅吃!”
“安老三他媳妇啊,婶子要是得罪过你,今儿就给你赔个不是,求你别这么冤枉我,”赵老太哭诉出声:“你家的钱,我一分都没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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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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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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