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约莫十二三岁的样子,个子比方思勤高了半个头,长着一张鹅蛋脸,皮肤有些黑。她头上梳着双丫髻,用看不清颜色布条捆着,衣着上面打满了补丁,看着家境很是贫困。
“红玉,来了啊。”
姚氏对这个叫红玉的姑娘十分的和善,温柔的同她笑道:“我们今天要做的事情非常的简单,就是将这大棚顶上的草棚推开就行了。”
“嗯。”红玉点点头,双手搅着衣角,颇有些不自在。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昨天姚婶子突然来自己的家中,跟爹娘说她要雇佣自己一天,也不做别的,就跟她们一起做事就行了,不但包两顿饭,还能给自己十文钱工钱,爹娘自然是巴不得就答应了。
知道姚婶子她们每天早上都要来这田地里干活的,她一大早来这里等着了,平常她在家是一个吃闲饭的赔钱货,这还是头次有人单独要雇佣自己干活,还给钱的,这让她有些激动,又有些担心。
“娘,您请人了?”对于原主的记忆,方思勤渐渐都有些记不太清了,对这个对于原主来说,也不是特别深刻的红玉,她更是记不太清楚,完全忘了,她曾经是原主的朋友。
当然,红玉以前跟方思勤也并非是特别好的朋友,只不过她们两人都有着不太好的出身,所有有些同病相怜罢了。
红玉的家里很穷,她家田地不多,平常就靠着她爹到处打零工过活,她娘很早就过世了,爹又娶了个后娘,还生了两个弟弟妹妹,如此,她在家自然是不受待见。
“是啊,我看你平常做活累,就请个朋友过来……跟你一起干活。”姚氏本来是想说请个朋友过来陪她的玩的,但是想想,她觉得这样说不太好。
实际上,她请红玉过来,一是觉得这小姑娘挺可怜,另外则是,她记忆中,方思勤跟红玉曾经走得比较近,她觉得她们是朋友。
她想要创造机会,让她们两个一起玩,哪怕是一起干活,她跟同龄人在一起,总比自己在一起要开心一心。
方思勤没有想到这些,听姚氏这样说,便道:“娘,您也是真的,这些活我都做的过来,我一点也不觉得累。”
“哎呀,反正人都已经请了,我还打算多请她几天呢,这几天娘又要给你爹做鞋子,又要做衣服的,也忙不过来。”
“娘跟你说,红玉可是一个好姑娘,她勤奋能干,到时候让她帮你打打络子缝缝香囊她都是可以的。”
方思勤听到姚氏这样说,便点点头,“还是娘您想得周到。”
她觉得她是该请一个人了,若是这姑娘靠谱,让她帮忙做香囊,总比她一个人要快一些。
甚至以后,这些简单的事情她都可以请别人做,否则什么事情都她自己做,那她该多累啊。
让别人帮自己挣钱,这才是挣钱的最高奥义。
这样想着,方思勤对红玉也和颜悦色了起来,“红玉姐姐,你别紧张,我们家也没有什么累活,很简单的。”
“嗯,没事,我也不怕累,我什么都能做的,以前农忙的时候,我还跟着我爹,去帮人家抢收稻谷呢。”红玉连忙说道。
“那行。”方思勤点点头,便拿起棍子,将棚子上面盖的草盖推开,红玉也拿起了棍子,她仔细观察着母女俩的动作,然后也开始帮忙。
方思勤在一旁见她干活,见红玉虽然是第一次做,但却比自己还做的好,手又快又稳,她便暗暗点头,这姑娘真不错。
也不知道娘是从哪里找来的,看面相她就喜欢,再看她干活,她更喜欢了。
三个人干活比两个人快,不一会儿,这活就干完了,出了这大棚,方思勤同姚氏说道:“娘,我看这天这么冷,等今下午盖上后,以后轻易都不能掀开草盖,让这大棚里面进冷风了。”
“行,反正是你的试验田,都听你的。”姚氏便说道。
试验田这个名词,她也是听方思勤说的,她觉得这个词还挺有意思,便记下来了。
红玉听到母女俩的话,在一旁沉默不语,之前她就听村里人说过,说这母女俩怪得很,说这田不种粮食改种菜,说这人不住屋子给地盖。
村里人编着这些流言蜚语,她那后娘听了,还在家里笑话过她们,她素来不喜欢说别人坏话,可没想到,她们这大棚里面种得还真是蔬菜。
大冬天的种蔬菜的做什么呢?要吃这些菜的话,等明年不就行了?何必今年费这么大的功夫?
对于从小生活在乡间,已经习惯了四时更替,按照季节种粮食庄稼的红玉来说,方思勤家这操作,她是真的看不懂。
不过虽然她看不懂,但是她也没有想什么,在她看来,反正自己脑中笨,人家方思勤在村里可是大能人,肯定比自己聪明。hΤTpS://WWω.sndswx.com/
当然,她不知道方思勤这个能人,是跟方老太做斗争而得来的。
她一能在当初当机立断带方思月去治病,这事村里人都知道;二能在能上山采药赚钱,这事不知道让多少村民羡慕;三能在泼辣,能据理力争,跟家里的后奶做斗争。
所以她的能,既带有褒义,又带有一些贬义。
不过在红玉看来,人家就是比自己厉害,唉,她在她后娘面前,都不敢大声说话的,听说人家思勤,一张嘴将她后奶说的不敢吭声。
她真是太羡慕了。
羡慕的同时,她觉得她这样一个能人,肯定很厉害,也很高傲,虽然她以前还跟自己玩过,不过想到她如今这么厉害了,她便也不敢再去找她了。
没想到今日一见,她竟然是这样一个姑娘,模样看着比以前好看了一些,性格也不错,平易近人,一点也不高傲,说话温温柔柔的,看着也不泼辣。
她跟着她们母女俩回到家中,锅里早就闷了热水,方思勤舀水,给三人洗了手,然后便进屋休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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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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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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