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甜妻蜜宠:国民老公套路深>第116章 换个地方住怎么样
  他还在担心她的牙齿呢,秦早早好笑之余又有几分动容。

  她率先爬起来,然后拉着连奕之起身,学着连奕之几个月前在b市城南别墅的样子,说:“大神,你起来走几步试试。”

  连奕之凝视秦早早,方才女人从他身上起来的动作就好像一只猫咪在他身上蹿起来,他伸手想抓住这只猫咪,没想到猫咪却直接拉上了他的手,女人的手柔若无骨,又软又滑。

  一向厌恶猫咪的连奕之,在这一刻竟然觉得猫咪其实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

  他看秦早早这样眼巴巴的望着自己,站起身后,就如对方意的在草坪上矜贵地走了几步。

  这时,庄园管家小跑了过来,忧心忡忡的询问连奕之要不要叫医生过来。连奕之抬手再次摸了一次自己的鼻子,转回身看着秦早早,用流利的英文道:“不用。”

  秦早早还是希望连奕之去看看医生的,毕竟罪魁祸首是自己,而他鼻子上那颗深深的牙印儿是如何也赖不掉的。

  “大神,你还是去看下医生吧,还有你感觉鼻子怎么样,鼻梁会不会断啊?”秦早早担心地看着连奕之,说着自己的顾虑。

  “鼻梁断?你以为自己的牙齿是铜墙铁壁吗?”连奕之很是不以为然的道。

  秦早早:“万一出事怎么办?”

  连奕之:“你以为我的鼻子是假的吗?磕一下而已,哪有那么虚弱?”

  秦早早嗯了声,再次上马,连奕之以担心她骑术为理由,邀请她上了自己那匹马。

  这匹名为“詹姆士”的安达卢西亚马,是头身姿矫健、魁梧强壮的英俊家伙。

  秦早早跨上詹姆士的后背,它为了表达自己的欢迎,抬头摇尾地欢快小跑起来。

  “看来詹姆士非常喜欢你呢。”连奕之笑道。

  秦早早从小喜爱动物,摸着詹姆士的光滑柔顺的脑袋,心情也因为詹姆士的欢快而愉悦起来。

  她回头瞧了眼自己身后的连奕之,男人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居高临下又淡然慵懒,然而当金色阳光飞入了那双漂亮的眼眸里时,显得格外温暖。

  她想,其实连奕之并没有外表那么冷漠,虽然看似高高在上,但其实他的内心,却是真挚而善良的。

  “你盯着我看了我好久。”连奕之直抒己见。

  秦早早目光越过连奕之,落在后面紧紧跟随的西伯利亚雪橇犬:“我哪有看你,是看后面的那只小白狗。”

  “噢。”连奕之轻笑一声,没有和怀里的女人争论,心里八成在嘀咕你就继续装吧。

  秦早早各种好奇啊,怎么每每庄园这位印第安管家喊一声“zaozao”,后面的小白狗便会停下来朝那位管家跑一圈。

  她听到“zaozao”就会本能回头看一看,大概在经历四五次之后,。她问连奕之:“那只狗叫zaozao?”

  连奕之一手揽着秦早早,一手拉着詹姆士的缰绳,挑挑眉说:“嗯哼,和你一个名儿。”

  秦早早深深感到来自这个男人的满满‘恶意’,有些恼了:“为什么要取我的名字?”

  “早早可别那么霸道啊。”连奕之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他跨坐在秦早早身后,上半身微倾,清哑的嗓音透着一丝慵懒,“为什么我不能取这个名字呢?难道‘早’这个字已经被你申请专利了?还是说被你注册了?我就是喜欢把我所有喜爱的东西全部都取名为早早,早早你有意见吗?

  “你真是———”秦早早气都不知道怎么撒了,整个心都骚动起来。

  她不动声色的做了几个深呼吸,让自己的心跳镇定一些,目不斜视的望着前方的小坡岭,在金色的阳光下,广阔的红酒庄园呈现出暖洋洋的景象。

  ————我就是喜欢把我所有喜爱的东西全部都取名为早早。

  男人桀骜又不逊的话再次回荡在她眼前,她讨厌连奕之的霸道和强势,屡屡搞的她没有丝毫招架之力。

  但事后回想,心里又会荡漾起丝丝迷人的甜意。

  男人的情话宛若红酒,浇在女人的心窝香醇浓郁且回味无穷,叫人闻香而醉。

  这一整天,秦早早都和连奕之在他的红酒庄园度过。

  庄园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大得许多,除了主做红酒的场地,还有大片大片的葡萄园,路过丘陵,走过草坪,跨过小河,就是宫殿一样的城堡别墅,里面随便挂着的一幅画,都是价值连城。

  中午时分,女佣端上来俩份香味四溢的牛排和自产的高档红酒,阳光穿过透明的玻璃大窗,光线细细碎碎,让人感到了一份悠然自在的宁静。

  下午,她把朱莉娅牵回马厩时,连奕之拍拍马后背,和她聊起一些关于马的经历和故事,言语幽默,谈笑风趣。

  比如怎样识别马儿的情绪?它是开心还是暴躁……又或者初学骑马时,怎样才能叫它乖乖不反抗。hτTΡδ://WωW.sndswx.com/

  连奕之懂得东西遥遥比她想的要多,他也比她想象中更幽默。

  他的幽默并非故意卖弄,而是他的博学强识和广阔见识赋予的魅力,总会在不经意的细节体现出来。

  秦早早十分感兴趣地听着,直到连奕之揽着她指向叫朱莉娅的那匹马,提议道:“我把朱莉娅送给你好吗?”

  秦早早哪里养得起这种纯种宝马啊,要知道她现在把自己喂饱都有点困难,于是摇摇头:“不用了谢谢。”

  “没关系。”连奕之说,“送不送你也没区别,左右都是养在我这儿。”

  秦早早微微偏头,红唇不自禁翘起来,她抬眸看向连奕之,眼底没有心动是骗人的。

  “大神,有没有人跟你说过说你很臭屁。”秦早早问。

  连奕之眉宇皱了皱:“除了眼前眸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应该没有了。”

  说话间,连奕之拉过她的手,十指交握,往外面缓缓走去,边走边说:“早早,你是一个可以讽刺我,我却永远都不会生气的人。”

  真的吗?他给了自己那么好的脾气和包容?

  秦早早暖洋洋的,被连奕之拉过去双手交握的瞬间,她指间每寸肌肤都察觉到了男人传递过来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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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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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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