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雪小声说:“这是尸气,是僵尸身上带着的气息,尸气越浓厚的人,就代表那僵尸越厉害,他说不定真的会喝人血,咱们要当心一些……”
尸气,我好像听黑骷髅大人讲过。
我不由一惊,本想拉着花雪退回寨子里。
可那斗笠人并没有直接走向我们,而是拦住我们后退的路,咯咯怪笑:“小娃娃,你还是土卵虫给我,我要是发起疯来,毒血也照喝不误!”
我拉着花雪往后退,小白狗咧牙叫着,也在斗笠人的压迫人,不断地后退。
我脑袋转动了许久,在保命和土卵虫之中选择的话,我还是选择保命,我可不想我和花雪被人吸干鲜血。
我道:“我可以把土卵虫给你,但是你如何保证,不伤害我们!”
斗笠人耸耸肩膀,说道:“这很难保证,我也不会向一个小娃娃保证。我得了土卵虫,如果肚子还是饿的,那么我当然要喝其中一人的鲜血,你是男孩子,要不你带着土卵虫过来,正好我就不会伤害那女孩子了。”
我不由地骂道:“你不仅要土卵虫,还要喝我的人血。你到底是什么僵尸,为何这么狠毒?”
斗笠人又往前走了几步:“过来吧,真要我动手吗?”
我瞪大眼睛看着斗笠人,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但此僵尸的思维和常人不一样,思考的方式也不一样。
我要是不把土卵虫送过去,花雪也会遭殃。
我心想了一会,便推开了花雪:“你回去吧,我把土卵虫给他。你回家等我。”
花雪急了,忙说:“那……那他喝你的鲜血怎么办呢?”
我想了一会,说道:“没事的,你带小白狗先回去,我会脱身的。”
说完这话,我就往溪水边上跳动,喊道:“僵尸,土卵虫在我的手上,你要想得到土卵虫,就跟我来。不过你要小心一些,土卵虫刚刚出世,你逼得太急,我可能会一不小心捏死土卵虫的。”
我跳过石头,到了溪水对面,斗笠人黑衣一摆,丢下了花雪,直接追了过来。
我跑得很快,依稀听到了花雪的叫喊,还有哭腔,可我已经顾不上,穿过林子,足足跑了十多分钟,因为这几日高烧卧床,跑了十分钟已是我的极限,最后坐在一块石头上,大口地喘气。
那斗笠人本可以直接抓住我的,但土卵虫捏在我手上,让他有了顾忌,想着我跑不掉,所以只是跟在后面,见我坐在石头上喘气,笑道:“娃娃,你还能往哪里跑……你比一般的大人要厉害,为了女娃娃,可以不要自己的性命。”
我冷哼了一声,笑道:“多谢夸奖,你要是能放了我,就说明你也比其他僵尸厉害,是个好心的僵尸,以后一定有福报的。”
那斗笠人道:“你不用给我戴高帽子,这样吧,我觉得你还不错。你把土卵虫给我,我喝你三分之一的鲜血,你还可以活命,这样总可以吧?”
我心中早已把他骂得狗血淋头,抢我的土卵虫,还商量只喝我三分之一的鲜血,我肯定不会答应,冷笑一声:“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那斗笠人摇摇头:“不会答应,那我只有来硬的。”
那斗笠人身上的尸气一下子涨起了很多,整个人也凶狠了起来,地面上甚至有一团尸气快速地席卷上来。
我说时迟那时快,直接把土卵虫丢在嘴里面,那土卵虫甚是清凉,咕咚一声,就吞入肚子里面。那团尸气侵扰上来,已经是晚了。
咚地一声,我整个人摔倒在地上,那黑色尸气缠绕在我的身上,不过一会,我就没有办法动弹。但土卵虫已经被我吞了下去,斗笠人要想得到宝虫,已经是不可能的。
斗笠人冲了上来,一把捏住我的嘴巴,喝道:“你竟然把它吞下去了,你给我吐出来,你要是不吐出来,我划开你的肚子,把它取出来。”
斗笠人手指甲很锋利,指甲是乌黑色的,脸色有些干瘪黑黑的,皮肤没有半点水分,不像人应该有的样子,看起来格外吓人,眼珠子因为发怒,有些猩红。
我道:“你开膛取土卵虫,只会把土卵虫害死的。你想得到土卵虫,只能等我把它逼出来,又或者吃些草药把它拉出来。”
斗笠人瞳孔缩动,指甲上的力气也越来越重,厉声问道:“你不会把土卵虫消化了?”
他样子很怪,但和黑骷髅大人比起来,至少脸上还有肉,我并不是身份害怕,而是平静地说:“土卵虫是从石头蛋里出来的,你觉得人的胃可以笑话石头吗?你还是耐心等着吧。”
斗笠人眼珠子转动,想了一会,说:“好,那我先喝你三分之一的鲜血!”
我心中暗骂,忙躲闪着,叫道:“我重病初愈,你喝我三分之一的鲜血,我可能就死掉了。你要想得到土卵虫,只能等下辈子了的。”
斗笠人冷冷地看着我:“你刚生完病?”口气极为怀疑。
我点头说:“如果我不是重病初愈,我不会只跑这么一会,就停下来休息的。你是僵尸,比我厉害百倍,我可不敢在你面前耍花招!而且我身上的鲜血,比一般人都要毒,我建议你不要喝。要不然,你会被毒死的。”
那斗笠人迟疑了一会,靠近我的脖子,用鼻子嗅动了一下。他靠近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恶臭味,只能强忍着。
那斗笠人闻了一会,方才道:“你是个毒娃子,你起码吃过十几只剧毒的药草,还有一些剧毒的蛊虫。你这种程度的毒血,我也受不了。”
我听着他说话的口气和口音,问道:“你啷个是四川的,你是四川哪里的啊?”
那斗笠人道:“我是四川哪里的,干你锤子事情?你现在把我的土卵虫给吃了,你必须把它给我!”
那斗笠人直接拎起我,身子一跳,便朝山里面跑去。他跑起来的动作很快,我颠来颠去,感觉特别不好。
也不知道走了有多长时间,他最终停在一处山洞前,喝叫了一声,把我提起来,就进了山洞。他在山洞里转了好久,最后停在山洞深处里,一个发光的洞穴里。
那斗笠人说:“这里没有人来过,你要是不把土卵虫交给我,那你就别想活着出去。”
我观察洞穴的四周,发现里面有一张石床,在最里面,竟然还有一口水晶透明的棺材,不知道是何人放在这里的。
在四周,还能看到一些瓦罐的碎片,看起来有人在这里面养过蛊虫,后来养好之后,就把罐子摔碎,离开了这里。
也不知道这斗笠人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他怎么会动手杀死大黑狗的。
我知道这已是山洞深处,要骗过斗笠人跑出去,很困难。
我道:“僵尸大哥,你说的道理我都懂的,我会尽快把土卵虫拉出来,送给你,但我有一个要求,就是我必须要吃兔子肉,吃了兔子肉,才能更好笑话,说不定就能早已把土卵虫送给你。”
那斗笠人眼中杀气腾腾,叫道:“你个瓜娃子,要求还很多,你就不怕我拧掉你脑袋!”
我耸耸肩膀,说道:“我不怕你拧掉脑袋,就怕你得不到土卵虫。僵尸大哥,其实我也是四川人,咱们也算是老乡,只是很小被人卖到这里来了,所以说不了四川话。”
那斗笠人侧目看了过来:“你是从四川拐卖到这里来的?”眼神忽然温和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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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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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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