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桃花妆>第129章 公主:放开~~放开~~~
  雒妃幼时,太后时常感叹,她生的儿子优柔寡断,少了些男儿的魄力,生的女儿,一直娇养着,却不想养出了胆大又果断的性子。

  若雒妃身为男儿身,却是比息潮生更适合学帝王之术。

  只是可惜,造化弄人,也是没办法的事。

  是以,雒妃仗着自己会骑马,根本就没多加考虑,夺了匕首就狠狠扎进那人的腿肚里。

  只听得一声惨叫,温热的鲜血喷洒了她半张脸,她根本不给那人反应的时间,一手死死抓着马鞍,翻起点身,扬起第二刀就要扎向那人的肚腹。

  她再是明白不过,这个时候,她若不心狠手辣,再反应快些,指不定一会受罪的就是自个了。

  哪想,座下的马匹太过颠簸,刚才那一记,让马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惊,她的第二刀却是失了准头,没扎中。hτTΡδ://WωW.sndswx.com/

  她当机立断,手腕一转,那一刀顺势捅到马身上。

  “昂”马匹一声长鸣,前蹄扬起,吃痛之下发起狂来。

  雒妃抓马鞍的手渐渐使不上力气,那匕首也被卡在马身上拔不出来,她干脆松手,两只手都死死扣住了马鞍,省的被甩出去。

  马背上的那人回过神来,他不想雒妃竟这样的大胆。

  “哼,自寻死路!”那人瓮声瓮气的道了声,见马受惊制不住,遂不再管雒妃,瞅准时机飞身跳下马。

  雒妃看了那人一眼,见穿着一身夜行人还蒙着面,却是看不出是谁,这会功夫,受惊的马匹跑的飞快,眨眼之间就看不到那人的影子。

  虎狼去其一,雒妃却不敢松气,她翻了几下身,试了好几次,还险些摔下马去,好不太容易坐到了马背上,她抱着马脖子,尽量伏低下来,摩挲到那把匕首,使出吃奶的劲也没拔动。

  她也没力气,便整个瘫在马背上,偶尔有枝桠横刮过她的发与臂膀,就让她好一阵疼。

  如此也不晓得跑了多远,雒妃见座下马匹的速度慢了下来,她不敢随意跳马,生怕一个不慎摔断了腿脚,在这山上,才是真正死路。

  她探手往后摸去,重新摸到那把匕首,这下她蓄着一口气使,噗的一声,那匕首当真被她拔了出来。

  她还没来得及高兴,那马儿剧痛之下,彻底发狂,撅着蹄子,非要把雒妃摔下马背的架势。

  雒妃整个身子服帖在马背上,让自己不被甩下来,然后摸到马脖子温热的血脉跳动处,瞅准了一刀下去。

  顿时,一股子腥燥的血喷出丈远,那马儿还来不及嘶鸣,轰的一下倒地。

  雒妃早有准备,马一倒地,她顺势在地上滚了几圈,差点被马给压了腿。

  她心有余悸,这会倒十分感激从前教她骑马的师父来,也幸的在皇帝哥哥耳濡目染之下,对相马之术多少有些了解。

  果然,母后常言,技多不压身,临到头,总是有用的。

  她躺在地上,顾不得脏,待稍微能起身,她便爬将起来,这会子危机过去,这身子骨便显出娇娇的不好来。

  雒妃皱眉瞧着连罗袜都没着的小脚,她应该是被人从床榻上掳出来的,一身中衣,散发赤脚。

  这会走上一步,白日里本就被磨破的脚心便疼的慌,还有葱葱白白的十根手指头,抓马鞍太过用力,这会酸疼的厉害,她简直根本不想动,浑身上下就没好过的。

  然,她盯着那马脖子上的匕首,不得不挪过去,将匕首弄了出来,这一作弄,就又是一手的血。

  她嫌弃的慌,可也无法,在马鬃毛上马虎擦了擦血,眼见荒山野岭,四下无人,她这才从中衣下摆探手进去,反手在背后摩挲几下,竟将肚兜小衣给解了。

  小衣一解下来,她顿觉胸口凉飕飕的,很是不习惯。

  一件小衣,她硬是用匕首割成两张布条用来裹脚,裹的不好,可却聊胜于无,至少她脚再踩地上,没那般痛了。

  雒妃不敢多呆,生怕那歹人追上来,她这模样也走不远,只得寻了处矮丛,整个人蹲着藏了进去,好在她骨架娇小,这一躲,外面倒半点痕迹都看不到。

  七月初的时节,后半夜山中还是颇为阴冷,加之多有蚊虫,雒妃苦不堪言,她以为从前被软禁容王府就是她最为艰难的日子了,可目下相较,她反而觉得那样的日子,除了没自由,没人与她说话,她倒是什么苦都不曾吃过。

  而现在,她躲山里逃命,冷不说,还被蚊虫叮咬,浑身上下都痒,想站出来不躲了,理智上又不允许。

  她只得扯了扯中衣,盖住露在外面的肌肤。

  就在她迷迷糊糊之际,天际微微泛白,她忽的听到有窸窸窣窣地脚步声,她神色一凛,握紧手里的匕首,大气都不敢出。

  蓦地,有光亮从头顶洒落下来,雒妃眯起眼去看,熹光微白中,她就看到了秦寿。

  他站在她面前,墨晶玉冠束发,一身青布长衫,颀长的影子将她整个笼罩,她仿佛第一次发现,他原来长的这样高。

  “公主,无碍了。”

  秦寿斜长眉梢一扬,眉心丹朱色艳丽猩红,衬着他浅淡的眉色,便成一种深浅不一的美。

  他薄唇轻启,拨开矮丛,弯腰朝雒妃伸手。

  雒妃心头一松,眼眶竟觉得有些发涩,她目光在秦寿宽厚的掌心打了个转,就自行站了起来。

  哪知,她蹲的太久,一起身就腿脚发麻,眼前泛黑。

  秦寿堪堪拉住她,她才没倒下去。

  他上下打量她,往日里娇娇的公主此刻狼狈不堪,中衣沾染灰尘,披发赤脚,脖子和脸上还有手背还挠出了米粒大小的红疙瘩,哪里还有半分的艳色,可怜兮兮的紧。

  雒妃缓过神来,她这才看清秦寿袍摆竟是沾染了血的,“那人死了?”

  秦寿点头,面带凌厉的道,“公主晚上用的斋饭被动了手脚,是以才被贼人得手掳了去,我出来寻公主之时,寺里已经乱了。”

  雒妃冷哼一声,这般大的胆子敢动手害她的人,就那么几个,她根本不作他想。

  “这伙人不仅掳了公主,还去行刺皇后,皇后那会正与高僧论道,又有侍卫,故而并无大碍,反倒是公主,让歹人得逞了。”秦寿边说边皱眉,他见雒妃走出矮丛,每走一步就直抽冷气。

  当即,他弯腰,一把将人抱了起来。

  雒妃一惊,一下环住他脖子,瞪着他哼哼几声,“好大的胆子,谁许你对本宫动手动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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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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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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