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极品恶婆婆后,她只想当咸鱼>第119章 这年头土匪不好当
  当初刘氏说黄家的迎亲队伍走水路回达州,文楼镇的衙役纷纷倾巢而出,坐船前往拦截。

  但是根据刘三四处打听的结果,金谷年发现庄易耍了聪明,走水路的只是个幌子而已。

  文知礼更是一言断定,庄易会绕到横东县前往达州。

  甚至怀疑他的目的根本不是达州。

  谁也不会蠢到把自己的底牌告诉对手。

  庄易护着十一个如花般的少女招摇过市,行动目标太明显,这也让金谷年颇为担忧。

  他到底要干什么?

  天色暗下来。

  一阵阵狂风刮来。

  旁边的树叶飘落一地。

  乍然有些凉意。

  文知礼张开手,一颗豆大的雨点落在手心里。

  “我看他们不像坏人,暂且上山过一夜再说。”他走到金谷年面前,冷声道。

  离家两天了。

  暴雨要来了。

  “女侠,这位小兄弟说得对,你们将就一下,到我们黑山寨过一夜吧。”宋美珍颇有眼色道。

  只要到了他们的地盘,还不是任由他们鱼肉。

  可她却打错算盘了。

  金谷年一把揪住她的衣领,趁她不备,喂她吃下一颗药丸。

  “你,你给我吃了什么?”宋美珍吓得不轻,用力掐住脖子,还自抠喉咙,试图把药吐出来。

  怪就怪那药的味道太好吃了,酸酸甜甜的,她一个不忍住,咽了下去。

  “若是没有我的解药,明天你就会暴毙而亡。”金谷年阴森森一笑,走到龙小山面前,如法炮制,也喂他吃了一颗粉色的药片。

  宋美珍想拦都拦不住。

  可恨的是,龙小山还想吃。

  “!”嗐…

  龙大海夫妇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女人也太阴毒了。

  “走吧,再不走,就变成落汤鸡了。”金谷年冷冷看着他们,“我这个人性格不好,一言不合就动手,想他们母子平安,别来招惹我们。”

  龙大海泄了气,无奈道:“好,姑奶奶,你说了算。”

  他骑上马,有气无力地在前面引路。

  反倒是夏彩花邀请宋美珍跟龙小山上了马车。

  这时,宋美珍才知道马车里还有一个阴森寡言,看着很厉害的男人,另一辆马车里竟然全是老弱妇孺,还有三个未足半岁的婴儿。

  哇,一个妇人就胆敢带着一家老口上路,她也忒大胆了。

  见宋美珍一副痛心疾首,吃憋屈的表情,夏彩花暗暗好笑,小声对金谷年道:“娘,他们不算太坏。”

  金谷年戳了戳她的额头,嗔道:“你老娘差点被他们围歼了,还不算坏,你呀,别小看人性。”

  等他们赶到黑山寨的时候,一场暴雨骤然袭来。

  金谷年乐了。

  黑山寨的名字挺霸气的,可实际上—

  半山腰上,五间破旧的泥坯房,最好的就是龙大海一家住的三间砖房,旁边还搭了一排的马厩,好过没有。

  山寨里也没什么超强的战斗力,除了二十多岁的龙大海,便是他的老子龙超风,一个五十岁的老子,其余有两个年轻的汉子,拖家带口的,神色憨憨的。

  这便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黑山寨组合,也就吓吓落单的行人罢了。

  被金谷年等人打量,龙大海颇不好意思,挺挺胸,恶狠狠道:“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把你们的眼珠子挖出来”。

  可惜,没人把他的话当真。

  就连金谷年最小的儿子,看他也是白痴无趣的眼神。

  “我不占你的便宜,租用你一间房,这是租金。”金谷年掏出二十两银子,递给他道。

  龙大海没想到她会给钱,愣在原地。

  喂喂,他是土匪,怎能靠施舍要钱。

  “多谢女侠,我们地方穷,没什么好招待的。”宋美珍有见识,立即接下银子,变脸讨好道。

  金谷年看到破旧的桌子上放着半根咸鱼,几棵干巴巴的野草。

  从没见过这么穷的土匪。

  “不必了,我们有现成的。”她说完,就让容嬷嬷扶慕容红云进屋里。

  夏彩花被她喊进去让别出来。

  金谷年打量四周,除了龙小山以外,还有几个孩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女侠,有什么需要我代劳的吗?”宋美珍凑上来讨好道,见金谷年从马车上拿下各种油盐酱醋,应有尽有。

  金谷年又拿出一个方形铁炉,往上面加入碳,点燃,盖上铁丝网。

  她又拿出牛肉跟猪肉干,还有一只卤味鸡,往上面刷一层油,气闲淡定地烤起肉来。hτTΡδ://WωW.sndswx.com/

  这一幕闪瞎黑山寨众人的眼。

  这女人也太会享受了。

  当鸡肉烤出香味,皮泛油光,发出嘶嘶嘶的声音。

  一旁的孩子馋哭了。

  金谷年除了烤肉,还用四块砖头搭了个简易灶台,架起小型汤锅,从囊袋里倒出山泉水,扔进几块牛肉干,脱水的蔬菜干等,加入油与盐,很快就熬好一锅香浓的牛肉汤。

  最后把芝麻饼在烤炉上热一下,一肉一汤一饼就做好了。

  她喊容嬷嬷出来端菜与汤进去。

  黑山寨所有人都注视着她这波操作,不仅小孩,连大人都咽了咽口水。

  金谷年从马车里搬了一些肉类与面粉出来,递给宋美珍:“趁着还有炭火,你也烤些肉给孩子们开开荤吧。”

  宋美珍还没反应过来,身后的孩子们一涌而上,纷纷蹲在烤炉四周,眼巴巴地看着上面的牛肉干跟烤鸡,口水吧嗒着流了一地。

  龙大海本想说我们是土匪,你们丢不丢人啊!

  可宋美珍一记眼神丢过去,他立即乖乖不作声了。

  当天夜晚,风雨交加,雷鸣电闪,可小小的黑山寨却格外热闹温暖。

  大人小孩吃到了久违的肉,小孩还格外分到一些好吃的糖果。

  龙大海的老爹—龙超风,正值风湿病发作,痛不欲生,金谷年给他的膝盖扎了银针,随后又赠了十张风湿药膏给他,叮嘱他每逢发作就贴一剂。

  受人恩惠,当涌泉相报。

  如此一来,龙大海那份报仇打劫的心思也被掐灭了。

  龙超风承金谷年的情,话也热络起来,盯着文知德瞧个不停:“七年前,我在京城见过一个男人,长得跟你这个后生挺像的,不仅做得一手好诗,为人也阔绰。因我流浪街头,又是同乡人,无家可归,那男人慷慨解囊,赠了我十两银子。”

  文知德脸皮一红,激动起来:“老人家,你仔细看看,我与那人很像吗?”

  “像,像极了,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呵呵…”龙超风感叹道。

  文知德又问:“你可曾问他姓甚名谁,家住哪里?”

  龙超风摇头:“太久了,不记得了。”

  文知德颇感失望。

  反观金谷年,一脸冷意。

  原身的秀才丈夫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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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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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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