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风云时代>389炫耀
  回到粤海,已经是下午三点。

  白小飞早开着车到了,托运的行李要等一会才能够出来,宋志豪懒得在这里等,和华志勇交代了下,便上车回了家。

  而此时,闫丽芬和一个年龄差不多的妇女在家说着话,这是街坊卖鱼的兰姐,家也住在附近,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

  关系不熟,但做生意的人自来熟,兰姐为人又好爱显,平日街坊邻居一凑到一起,不是说他儿子在香江做什么,就是说她女儿在在米国做什么?

  每次买个新衣服,新鞋子都要拉着认识的人炫耀一下。

  昨天他儿子从香江回来,给兰姐买了一套lv的最新款衣服,还有一条金大福的项链,穿在身上,看起来很是阔气。

  儿子有出息了,作为母亲的当然是打心眼高兴了,所以中午吃完饭,兰姐就穿着新衣服,带着金项链过来串门唠起了闲话。

  “你看这衣服,就这一点布料,叫什么lv,竟然要三千多,得我卖多少鱼才能赚回来,我都跟我儿子说了别买,他非要给我买,真是把我气死了。”兰姐拉着身上的衣服,有些气呼呼地说着,但眉宇间神采飞扬,显然炫耀的成分更多。

  闫丽芬知道兰姐其实就是来炫耀想要听自己说好听话,便陪着笑说道:“这不也是阿华的一番心意,你看你,还气什么。lv是外国大品牌,又不是卖布料的。”

  “我是气这个孩子不让人省心,一个月就能赚两万多,买这么贵的东西,心疼死我了。还有这金项链,也一千多,你说我卖个鱼,穿金戴银,还穿这么贵的衣服不是糟蹋了!”兰姐一脸不高兴地埋怨着,但言外之意,那是傻子都能听出来她的炫耀之意。

  这时。

  宋志豪恰好走到门口,还没进门就听到了兰姐的大嗓门声音,只差没有拿个高音喇叭喊一喊他儿子一个月能挣两万多,还能买金项链了。

  跑我家里来装逼了,也不看看什么地方!

  “妈,我回来了!”宋志豪拎着大包小包进屋,喊了一嗓子。

  兰姐知道闫丽芳有个儿子,但没见过宋志豪,她笑着问道:“阿芬,这是......”

  “这就是我们家阿豪!”闫丽芬看儿子跑回来满头大汗,礼貌介绍了下:“阿豪,这是兰婶。”

  宋志豪轻飘飘喊了一句兰婶,然后随手拆开一个包裹说道:“妈,看看这个包怎么样?我特意给你买的。”

  “又乱花钱!”闫丽芬接过看了看暗暗白了一眼儿,岂会看不出来儿子是故意在显摆。

  精致的鳄鱼皮包,一看就很上档次,明光发亮,镶嵌着人工钻石,看起来很漂亮,兰姐好奇问道:“这是什么牌子的包,多少钱买的?”

  “爱马仕的,也就一万多!”宋志豪淡淡说着,丢下手里的东西,倒了一杯水喝了起来。

  兰姐心里一塞,有些不服气说道:“阿芬,你真有福气,儿子这么孝顺。我儿子也就给我买这几千块的东西,要不是女儿嫁得好,我都舍不得用这么贵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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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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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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