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夫人说:“让司机送也好,君烈你已经是有媳妇的人了,该避嫌还是要避嫌。”
她早上看见简云希从楼上下来,就一阵心惊肉跳。君烈半夜把她带回家里来,想过叶灵的感受吗?
夫妻之间最是揉不进沙子,旁的女性朋友就罢了,偏偏是初恋情人。哪个当老婆的心会那么大,天天看着丈夫和初恋情人纠缠不清还能无动于衷?
盛君烈还没说什么,盛晚晚听了这话就不乐意了,“妈妈,云希姐和大哥认识十多年了,做不成夫妻还不能做朋友吗?”
盛夫人皱眉看着小女儿,知道她是个拎不清的,“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
“我不小了,都快到合法结婚年龄了。”盛晚晚嘟嚷着。
不过她这一打茬,盛夫人倒没再提刚才的话题,坐在她旁边的盛铭给她夹了个肉包,“你喜欢吃的叉烧包,趁热吃。”
盛夫人黏黏糊糊地瞅了他一眼,娇羞地低下头吃包子去了。
吃完饭,盛君烈上楼去洗澡,叶灵被盛夫人叫去,盛夫人送了她一条项链,葫芦造型,里面是翡翠,镶了一圈钻石,特别漂亮。
叶灵知道这个牌子,要好几万一条,她纳闷地望着盛夫人,非节非生日,她怎么突然送她项链?
盛夫人仿佛看穿她的心思,笑盈盈说:“那天你和我说的话,我回来琢磨了一下,觉得你说得对,就试着改变了一下,效果不错,这是赏你的。”
叶灵昨晚在饭桌上就感觉到公婆之间的气氛暧昧的快拉丝了,没想到还真是她的功劳。
“快戴上我瞧瞧。”盛夫人催促着。
叶灵就把项链取出来,自己戴上了,盛夫人左瞧右瞧,越瞧越满意,“我的品味还不错,你很适合戴翡翠。”
叶灵对着镜子照了照,也觉得很好看,戴着就没摘下来。
她从盛夫人房里出来,心情一直很不错,下了楼就见盛君烈抵靠在沙发背上,似乎在等她。
她快走几步,拿起搁在沙发上的包,说:“等久了吧,走吧。”
盛君烈瞥她一眼,就看见她脖子上多出来的项链,碧绿的颜色衬得她肌肤雪白,煞是耀眼。
“妈给你的?”
叶灵感觉到他的视线在她脖子上徘徊,她抬手摸了摸那小小的葫芦,眼睛亮晶晶的。
“嗯,好看吗?”
“好看。”盛君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叶灵脖子很纤细,经常玩手机和平板,也没瞧见有颈纹。
叶灵就笑,两人并肩往外走,盛夫人在楼上瞧着他俩的背影,脸上挂着姨母笑。
盛晚晚从楼上下来,就看见她妈鬼鬼祟祟站在楼梯口,笑得格外瘆人,她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妈妈,您在看什么啊,笑得这么诡异?”hΤTpS://WWω.sndswx.com/
盛夫人被她吓了一跳,抬手拍了拍胸口,“你这孩子,心脏病都要被你吓出来了,我跟你讲,你以后少掺和你哥和简云希之间的事。”
盛晚晚心头一跳,忍不住为自己辩解,“我什么时候掺和了,大哥明明还喜欢云希姐。”
“我看你这双眼睛长着就是出气的,没半点眼色。”盛夫人狠狠戳了下盛晚晚的脑门。
当父母的都有滤镜,觉得全天下的孩子都不如自己家孩子漂亮聪明,哪怕盛晚晚一事无成,她依然觉得她是她最靓的崽。
所以就算是训斥,也是带着宠溺的。
盛晚晚揉了揉被戳痛的脑门,扁了扁嘴,“我怎么没眼色了,大哥和云希姐才是最般配的一对,大哥是商界的king,云希姐是钢琴皇后,他俩简直绝配。”
盛夫人:“……”
简云希到底给晚晚灌了什么迷魂汤?
*
盛君烈把叶灵送到市中心,他直接回了公司,叶灵则去咖啡馆谈合作,一直谈到中午。
她本来想邀请对方共进午餐,对方却拒绝了,说中午有饭局,叶灵只好和对方握手告辞。
走出咖啡馆,这里距离拾阶公馆不远,她就给叶母打了个电话,打算中午去她妈家蹭午饭。
叶母刚从去中药馆里拿了中药,正打算下午给她送过去,就让她过来吃午饭,顺便把药拎回去。
叶灵到拾阶公馆时,叶母已经把鸡炖上了,屋里飘着鸡汤的香味,叶灵把刚买的水果放在茶几上,“好香啊,您炖的什么?”
“鸡汤,加了天麻,你一会儿多喝点,滋补身体的。”叶母拉着她在沙发上坐下。
“你最近气色看着好了不少,中药应该起了作用,再过两个月,你去医院复查一下。”叶母说。
叶灵皱了下眉头,“您怎么又提这事?”
“我能不提吗?”叶母语气也有点冲,她刚从楚家回来,现在楚家乱成一锅粥,“有个孩子,家才不容易散。”
叶灵知道叶母的想法,但是她却不能认同,“要是迟早会散,有个孩子只会让他跟着受罪。”
“啪”一下,叶母一巴掌拍在她肩膀上,“说什么浑话?”
叶灵疼得直揉胳膊,她妈有时候就像暴君一样,打她从来不会手下留情,“疼啊。”
“不疼不长记性。”叶母想起楚河和沈月两口子,莫名就是心烦,“你楚河哥是个风流的,结婚了还不收捡,这次被沈月捉奸在床,险些没被沈月大哥打折了腿,两人闹着离婚,可苦了你楚姨和小六一,他还什么事都不懂呢,这家要真散了,他以后可怎么办?”
叶灵沉默地听着。
楚河原本就风流不羁,当初结婚也是迫不得已,还没玩够的心性,这两年能安定下来,恐怕也是忍到了极致。
“要真离了,孩子跟着妈妈比较好。”叶灵客观地说。
叶母说:“要是那么容易离就不会闹得鸡飞狗跳了,两家人为了争孩子的抚养权就闹得不可开交。”
就算叶灵没亲眼目睹,也知道两家人为了小六一会闹得有多凶,她叹了口气,“楚河哥怎么想的?”
“他能怎么想,就说自己是一时胡涂,保证今后不会再犯,他不想离婚,是沈月坚持要离,谁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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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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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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