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快穿之人生逆转师>第 286 章 七年之痒二
  “你去哪儿了?”信都坐在沙发上看站在门口的何用。“手机也不带跑出去几个小时了。还有,你手机什么时候换密码了?”

  “你不是晚上不回来么?”何用低头换鞋,没有回答何用的问题。

  “别换了,跟我去个聚会。”信都起身走来。

  何用愣了。因为信都娶了他,而这个社会对于同性恋的容忍程度还没有想象的美好。所以,何用能和信都一起去的聚会实在是太少了。

  “愣着做什么?”信都已经开门。

  何用没做声,继续换鞋。“我不想去。”

  “必须去。”

  “可是我不舒服。”

  “能有什么不舒服,好模好样的。”

  何用抿嘴,低头将才换下的鞋子穿上:“那我换身衣服。”

  “没事。”

  “我拿手机……”

  “什么都不用拿,五分钟下来。”信都语气已经不耐。

  以前是信都跟在他身后念叨着:“要不要拿件外套,等下你冷了怎么办?拿不拿个苹果?调点蜂蜜水带上吧?”

  不知何时起,信都就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何用再次抿嘴,看了眼这个家,出门下楼。

  信都已经在车里等他。何用拉开后座坐进去,信都没有说话,发动车子离开。

  说起来,何用只有小时候坐过几次副驾驶。有信婷在,副驾驶轮不到他。有那些莺莺燕燕,副驾驶轮不到他。只要有人想坐副驾驶,信都旁边的位置就轮不到他。

  后来,他也习惯了坐后面。

  “信都,有我父母的消息么?”何用看着车窗外快速后退的景色问。

  “没有。”很简短两个字落入何用的耳朵里。

  车窗外,一个爸爸正扶着坐在自己肩头的儿子笑得开心。何用看着那一幕消失在自己眼里。“信都,你和那些女人……”んτΤΡS://Www.sndswx.com/

  “嗯?”他不悦的声音,何用一直很清楚。

  看了眼信都的侧脸,何用又扭头看窗外:“你们……”

  “没有联系了。”信都这样说。

  “哦。”

  之后是漫长的沉默,何用想摸手机出来看看,结果才想起手机掉家里。

  而信都说的换手机密码……有么?从来就只有那一个密码,信都可能忘了吧。

  “又再想起你,抱拥飘飘白雪中。让你心中暖,去驱走我冰冻。冷风催我醒,原来共你是场梦。像那飘飘雪泪下,弄湿冷清的晚空。原来是那么深爱你,此际伴着我追忆的心痛……”

  车厢里信都放了歌,cd是以前何用放的。曾经何用很喜欢这首歌,此时却抬手悄悄抹去眼角的水痕。

  “你帮我看看短信,可能公司有事。”信都扔了手机过来。

  何用滑动解锁,信都的密码变了。何用看了一眼信都,哑声:“密码。”

  “……要你何用。”信都靠边停车,接过手机滑动。忽然又按了黑屏,让何用再解锁。

  何用不知信都什么意思。

  “你刚才怎么解锁的,再来一次。”信都嘴角有了笑意,看的何用莫名其妙。

  虽不知信都用意,但还是温顺的再来一次。

  “噗!”信都笑出了声。何用更加茫然,密码错误,现在还是锁屏状态,信都在笑什么?

  “这是不是你的锁屏密码?”信都好笑的收回手机。

  何用一愣,随即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他用自己的密码去解信都的,能解开才有怪。

  “我今天下午用我的密码去解你的手机,呵,难怪解不开。”说着信都给何用演示了一次手机的开锁方式:“来,记住了。”

  何用没看那密码,却看着信都的笑颜愣了,随后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停着这里不好,快开车吧。”

  车子再次启动,何用看着窗外的景色心里算着何用有多久没有和信都一起这样笑过了。

  他和信都在一起七年,认识十年。那年他十四,已经不抱任何领养的希望。就是那年,他见到了信都,年轻有为的企业家,鞋子锃亮,头发整齐,像电视剧里的大反派。

  三十岁的信都还是个钻石王老五,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要领养一个孩子。

  有人说是因为信婷出嫁,何老板有没有了可以照顾的小孩子,所以养成游戏再来一次。

  那个时候的养成游戏只是说笑,谁知那些年的段子成了真。十七岁,他和信都恋爱,按游戏的结局是父.嫁。

  父.嫁是所有男主中最好达成的一项,说实话,游戏里的父亲真的算男主么?可是,有这个结局啊。只要家务做得好,又乖又听话,那结局成功了八十。

  何用又乖又听话,家务很好,能把醉酒的信都照顾妥当。所以他达成这个结局也没什么意外。

  只是,游戏里女主和父亲在一起七年后会是怎么样呢?也许他们有几个孩子,孩子会成为他们的调和剂和羁绊,女主和父亲会一直甜美下去。

  他和信都有什么呢?

  也幸亏没有孩子啊。

  不然,还有什么脸面苟活?

  “到了。”信都的声音将何用拉回现实。

  原来已经到了山上。何家山上有栋别墅,不过子女没有谁住这边,所以一直空置,偶尔会用来举办宴会。

  这次聚会在这里,看来是何家的主办方了。

  “下来吧。”信都在车外看手机,见何用没有下来,才给了一个正眼。“难道还要我抱你?”

  信都以前也说过这样的话,那个时候他才十七,刚和信都恋爱。那个时候他笑得很漂亮,伸手求抱。而信都也真的抱他下车,然后抱了一整天,抱得何用不好意思。

  这次,何用拉开车门,乖乖的下车。

  佣人过来把车子开进车库。何用看着大门上的划痕想起是军军小时候弄得。而信婷和谭晨在这个地方拥吻被他们起哄过。

  也是这里,他被信婷摔过一耳光,让他去死。

  “走吧。”信都一向是走在他前面,而何用只需要乖顺的跟着就行。哪怕是甜蜜蜜的时,信都牵着他,他也没走过信都的前面。

  他曾经痴迷信都的背影,觉得虽然不宽厚,但是极有安全感。现在想来那安全感来的也很正常。

  父亲给儿子安全感不是正常么?

  垂眸跟着信都进去,发现中央的大花盆不见了。

  迎接的仆人见他看,小心翼翼的低声解释:“大小姐让搬开的,小少爷上次在这里踢球呢。”

  信婷不喜欢他,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所有人都以为他们迟早会打一架,可是这么多年,除了当初那个耳光他们还真没动过手。

  信婷不喜欢何用也正常。何家这一脉只有她和信都两人。她要嫁人,就只剩下信都。她一直希望信都结婚,有孩子。

  后来信都结婚了,何用生不出孩子。

  现在信都有儿子了,信婷开心么?

  “进来吧。你要是喜欢就让他们再搬回来。”信都已经站在了门口。

  “没事。”何用摇头跟上:“我只是想起了军军,他最近成绩下滑得厉害。”

  “你当初成绩不好,我也没管过你。”信都笑了声。

  何用也笑了。他当初是在乡下读书,乡下的教育水平没有那么高,甚至英语什么的全部荒废,老师自己念英语都不大利索。后来被接到大城市,要求完全不同,成绩糟糕到了极点。

  “这有什么?反正我养的起。”信都是这么跟老师说的。“英语不行?我请翻译团,数学不行,有财务部。语文不行?识字就行,谁要是在报告上给我写诗写歌,我立马让他滚蛋。”

  话是这么说,可是信都本人是高学位。“我学位那么高,也没让公司多挣几个亿。没事,你慢慢来,喜欢就读,不喜欢就不读了。”

  那个时候信都把他宠得很,再忙都每天亲自接送上下学,那个时候何用做梦都会笑醒。

  有人养狗,狗的寿命一般十来年。最开始的时候随地大小便都觉得可爱,任性。后来就会烦,就会产生把狗送人的心思。熬过这段时间,也就是左手摸右手。狗狗欢喜的迎接着你下班回家,你没有以前欢喜的模样,而是葛优瘫,他围着你转难过不能解忧。

  当他这一生结束,你才发现他的好,哭的死去活来。这期间你有不爱他么?没有,只是左手摸右手,平淡如白水的爱能让你有什么激情呢?

  有什么爱情能做到十年如一日,激情四射,美好如初?

  到底是时间更厉害还是爱情更厉害?爱没有分开,却还是变质了。何用觉得自己现在就是狗。信都还爱着自己,但已经没有激情,这一点从他有了外遇但没有跟自己摊牌可得知。信都还是想跟他过下去的。可现在的问题是何用不想再过,也不能再过。

  就算没有那个真相,他和信都也长远不了。上床都成了折磨,上累的慌,不上憋的慌,生活已经艰难至此,如信婷所说,分开是最好的办法。

  也许像狗一样,自己死去,他才会哭的死去活来。

  可是,自己不想死啊。

  “信都。”何用叫住了信都。

  “什么事?”信都的眼从手机上挪开。

  “我们谈谈吧。”

  “谈什么?”

  “谈很多。”不能谈感情,谈这个已经没用。他要问清楚当年的事。他和母亲的故事,母亲的苦衷。然后?

  然后……然后何用还没想好。他不想离开信都,以前是老公,现在是父亲。

  他渴望已久的亲情,他不想舍弃。

  就算没了爱情,没了亲情,都不要离开信都,都不要离开这个家。没了信都,就像没了支柱,这要怎么过?

  但,现在是他可以做决定的时候么?要怎么面对跟自己上过床的父亲?呵。该过还是要过,只要不死怎么样都好。

  “很多?比如?”信都将手机收好,正眼看他。

  何用张张口,不知该如何去说。

  “呵。”信都笑了:“你觉得我们该说再见了么?”

  何用睁大了眼睛,信都这句话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信都本来也想跟他分开么?

  “何用。”信都叫他,边叫边伸手推门。

  “噗!”“砰!”“生日快乐,surprise。”复古的大门在眼前打开,彩带和祝福声一齐而来。交好的人们露出欢喜的和恶作剧得逞后的笑容。

  何用僵硬得不知如何是好。什么意思?

  信都伸手搂住何用的腰,贴在他耳边轻笑:“我就知道你在为生日这事跟我生气。昨晚是不是哭了一晚,嗯?都怪他们的馊主意,我任你惩罚。”

  “是么?那么答应我吧,分手。”

  作者有话要说:说了是暖暖的甜甜的,不信我。╭(╯^╰)╮。

  小号猜主角是邻居。

  小星猜是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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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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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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