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铁骑踏乱明白戈>第279章 流民
  山神庙内如今热闹非凡,被沈默三人救下的那二十余名百姓正围着一口大锅大口大口地吃着肉粥,锅里面炖的滚烂兔子肉,再夹杂着刚从土匪手中所截获的细米煮熟的米饭,那滋味儿,别提多美了。

  “孩他爹,抓紧吃呀,看见了吗,这可是肉!”

  一个头上裹着块破布的农妇正端着破碗吃着肉粥,由于长时间缺乏营养,这个农妇的头发都已经变成了紫色。常年没有吃肉的她连筷子都没有用,也不顾兔子肉的滚烫,直接用手抓起来就往嘴里送。

  这个大大咧咧的农妇名字唤作张刘氏,家在附近的张家村,因其性格直爽泼辣,同一个村子里的人都喊她做张大嫂。而那被张刘氏喊做“孩他爹”的,乃是一个看起来文邹邹的男人,如今虽然是初夏,但是南方的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他却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长衫,上面满是黑黢黢的脏泥,别人看起来都嫌捂得慌,他穿着却怡然自得。

  这个男人就是张刘氏的男人,名字唤作张白念。这张白念也算是饱读四书五经,却数次考科举未中,考着考着,他的年龄也到了四十多岁。为了讨口饭吃,这张白念无奈,只得在张家村中当了一个酸臭的教书先生,手下也有三四个学生。

  村子里看他那么大的岁数都没有娶上媳妇,便将大脚寡妇张刘氏嫁给了他,二人结婚不到半年,便有了个孩子,平时的日子也算是勉强能过得下去。后来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伙官兵,将他们张家村掠夺一空不说,还杀了张学问夫妇的孩子,要不是张刘氏长得面容丑陋,恐怕她也和村子里其他的大姑娘小媳妇一样,被那伙官兵给糟蹋了,好好的一个村子,就这样散了。

  而其余狼吞虎咽的百姓,也大多和张刘氏夫妇一样,都是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民。如果不是沈默出手,恐怕他们早就被秦用给宰了做成“米肉”了。

  “知道了知道了,妇道人家就是妇道人家,一点礼数和分寸都不讲!没有规矩!”

  张学问撇撇嘴,用手将已经“包浆”的长衫往胳膊上拢了拢,慢条斯理地端起缺了一个口的破碗,先用嘴吹了吹,小口小口地抿了起来。等他慢慢喝完肉粥之后再想往铁锅里舀点的时候,却发现偌大的一锅肉粥已经被这些饿了小半个月的流民给喝的一干二净,连点渣子都没有给他留下。

  “哼!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凡夫俗子、乡野蠢夫,吾羞愧与之为伍!”

  浑身透露着老夫子酸臭味儿的张白念将手中破碗扔下,背对着其余流民自顾自地生着闷气。

  “孩他爹,快,抓紧吃,这是俺刚才偷偷给你留的。”

  显然张刘氏已经对张白念张口闭口“仁义礼智、之乎者也”已经习以为常,她将刚刚从自己碗里省下的一大块兔子肉塞给张白念。

  百无一用是书生,在饥饿面前,什么“仁义礼智信”“饱读圣贤书”,顶个屁用,都赶不上一块兔子肉、一碗热乎乎的米粥来得实在。张白念此时再也顾不上什么读书人的风范了,他好似饿疯的野狗一般,一把将那块兔子肉从张刘氏手中抢过,险些咬到张刘氏的手,躲到一旁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直吃得满嘴流油。他那副吃相,惹得身边这些流民哈哈大笑起来。

  当然,不光张刘氏他们那么高兴,沈默也是高兴万分。这次伏击土匪,共缴获上好精米满满一大车,估摸着大约有五六石,足够二三十个人吃半个多月了。除此之外,还缴获了皮甲五副、红缨长枪九杆、腰刀五把、耥钯一杆、钩镰枪一杆、战马五匹、老黄牛一头、马车一辆,可谓是收获满满。

  至于那些土匪,则有十一人被杀死,包括被沈默一刀砍在肩膀上的秦用在内,因伤或主动投降者共六人(由于沈默与刘巧儿所使用的弓箭发射的箭矢是用竹子做的,杀伤力较差,因此被他们二人射下马的那四个土匪只有两人丧命)。这六个土匪,沈默先将他们用麻绳绑在一起,有伤的先治伤,没伤的也给口肉粥喝。

  至于那二十多个流民,则采取自愿原则,想留在沈默身边的留下便是,想走的沈默也发给他们一些粮食(毫无疑问,这些流民全部都留下了,毕竟在这个乱糟糟的世道,并不是在哪里都能吃到肉粥的)。hΤTpS://WWω.sndswx.com/

  因为常年在边境线上与亡命徒打交道的沈默隐约感觉秦用这几个土匪和那些丧心病狂的亡命徒不一样,他们应该是在这乱世里活不下去才被迫上山落草,而且那土匪头子的眼中还略带些英武正气。因此,沈默便想待秦用他们几个伤好之后,好好盘问盘问,若没有犯过什么大过错的话,便收了他们,毕竟他们几个的身手确实不错。

  “看你这汉子的身手和腰板,之前在军队里混过吧!”

  沈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粥走到被捆绑得严严实实的秦用面前,慢慢坐了下来。此时的秦用虽然被捆绑着,但他脸上却依旧没有半分求饶的意思。他那被沈默用刀划伤的胳膊也被刘巧儿用纱布包扎好了。

  “哼!要杀要剐,好汉请便,正好让俺去那阴曹地府和爹娘妻儿们团圆!”

  秦用瞪着两个虎眼看着沈默冷冷地说道。

  “好,果然硬气!吃不吃随你!”

  沈默拿出马刀,将秦用捆绑着的双手松开后,把那一碗肉粥放在秦用面前。

  人是铁饭是钢,何必要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呢。秦用见沈默已经走远,忙端起肉粥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殊不知,那个脸上长着一大块紫色胎记的男子却在暗暗地盘算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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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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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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