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铁骑踏乱明白戈>第227章 番外:聊聊明末大儒钱谦益(二)
  政坛文坛上的钱谦益,因为复杂性格与心理及其在明清政权更替中的表现,被世人及后人争论不止。但他与柳如是的爱情故事,数百年来却为人津津乐道。

  与钱谦益出生官宦、中科举、当大官的人生相比,柳如是无疑就是一个苦命人。她生于嘉兴,家贫如洗,从小被卖到妓院。逆境中成长的柳如是性格倔强,极其聪慧,精通文墨,擅长琴棋书画,不但名列“秦淮八艳”,更为重要的是,她非常有抱负:一定要嫁一个“博学好古,旷代逸才”的男人。她甚至还宣称:“天下有一人知己,死且无憾。”

  一开始,柳如是看中了名士陈子龙。陈子龙不但年纪轻轻就高中进士,而且文采风流,震动江南。可惜的是,比她大10岁的陈子龙早已成家立业。对此,柳如是并不介怀,认为能成为陈子龙的小妾也可以。于是,她前往松江(今上海市松江区),到陈子龙家隔壁住下,希望有机会与其不期而遇,后来干脆去陈子龙家中求见。陈子龙为人方正,没有接纳她。当时还有一种说法,说柳如是到陈子龙家中住了下来,遭到正妻的忌妒,被赶出了家门。不管怎么样,柳如是一心想嫁到陈家的梦想算是破灭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然而,不久之后,让大家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崇祯十四年(1641),赋闲在家的文坛领袖钱谦益在一艘船上迎娶了相识不久的柳如是。这一年,钱谦益刚好59岁,而柳如是才23岁。依照明末的道德标准,士大夫涉足青楼、狎妓纳妾,会被看作是风流韵事,但要大礼婚娶妓女,则是伤风败俗、悖礼乱伦之举,被视为洪水猛兽。钱谦益爱柳如是心切,全然不顾世俗偏见和礼法名器,坚持用大礼聘娶。因为他的声望实在太高了,此举让许多循规蹈矩的读书人无法接受,舆论哗然,简直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于是在婚礼当天,许多人站在岸边,捡起石头往他们结婚的船上砸去。

  然而,柳如是不在乎,她只求“知己”;钱谦益更不在乎。为了置办风风光光的婚礼,他忍痛把自己珍藏多年的宋刻《汉书》出售。婚后,这对闻名一时的“老少配”,还不断被人嘲笑。据说钱谦益有一天对柳如是说:“我爱你乌黑头发白个肉”,柳如是俏皮地回答说:“我爱你雪白头发乌个肉。”这些不知是真是假的闺房私话竟然成为公众乐此不疲的话题,被广泛传播,其中蕴含的讥讽、嘲笑和艳羡等复杂情绪,不言而喻。

  婚姻是恋爱的坟墓,现代人如是说。不过从钱谦益与柳如是的婚姻来看,似乎并不如此。他们确实是“知己”。他们的生活里,充满了文化的气息。

  钱谦益是当时最为著名的藏书家,在与柳如是结婚后,他盖了一座精美的藏书楼,取名“绛云楼”。里面陈列着他辛苦收集而来的书籍、古玩,包括金石文字、宋刻书数万卷,以及秦汉的鼎彝、晋唐宋元以来的书画作品,各种名贵的瓷器、砚台等。就好像宋朝的赵明诚和李清照夫妇一样,钱谦益和柳如是也躲在自家的藏书楼里,每天看书、写字,做做历史的考证,互相之间开开玩笑。总之,生活过得非常闲适。

  然而,时代的激烈变化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思想上的分歧。钱谦益投降清朝,而柳如是坚决反对,她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自杀,想以身殉国。虽然最后被救了起来,但两人之间的感情不免受到伤害。没过多久,钱谦益也不愿意在北京为清朝当官,所以又返回故乡。

  当时政治环境险恶,清朝对于前朝的大臣非常不放心,时常加以监控。顺治四年(1647),钱谦益突然被捕,押往北京。危难时刻,卧病在床的柳如是冒死随行,决定向朝廷上书代替钱谦益而死,如果钱谦益真的避不过此祸,则共同赴死。他们一路北上,历尽艰辛。好在朝廷没找到什么把柄,于顺治五年(1648)将钱谦益释放回家。柳如是当时刚好30岁,钱谦益十分感激柳如是挺身而出的勇气,特意在柳如是生日那天写下名为《和东坡西台诗六首》的一组诗歌,博取柳如是的欢心。两人之间的感情因此和好如初。

  在随后的时间里,钱谦益一直从事反清复明的地下活动,柳如是都辅助在旁。他们和郑成功联络,一起计划策反清军的将领,甚至还一起视察过郑成功的海上舰队。顺治十六年(1659),郑成功进攻南京,前期形势大好时,钱谦益写了振奋人心的《金陵秋兴》,大唱“长干女唱平辽曲,万户秋声息捣砧”。然而最后功败垂成,钱谦益又写下了悲凉伤心的《后秋兴》组诗:“荷锄父老双含泪,愁见横江虎旅班”。他甚至想随郑成功入海抗清。此时的钱谦益,已是白发苍苍,年近八旬了!

  共同的理想,消除了钱谦益和柳如是之间曾经有过的矛盾,使得他们的婚后感情日益加深。他们生育了一个女儿,可惜详情已经无法得知,只知道她后来嫁入赵家,大家都喊她赵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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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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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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