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谢晚晴秦歌楚青>第107章:人民的儿子
  秦歌到公寓的时候,发现谢晚晴还没回来,就用备用钥匙开了门。

  在客厅码了会儿字,防盗门有了动静,转头看去,果然是谢晚晴回来了。

  “唉,你这么早就来啦!”

  谢晚晴有些惊喜的看着他,放下手中的包包和食材,连忙扑了过来。

  一把抱住秦歌,在他耳边呢喃道:“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见她如此热烈,秦歌自然也是热情回应。

  抬起她的下巴,秦歌的嘴巴,重重盖了上去。

  谢晚晴只觉一股强烈的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脑海里一阵头晕目眩。

  随即死死的搂着秦歌的脖子,疯狂的回应。

  等她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卧室的席梦思上面。

  就在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刻,秦歌却被谢晚晴阻止了。

  “怎么了?”

  “带雨伞了吗?”

  “没带啊。”

  “不带不行。”

  “可我憋不住了!”

  “下去买。”

  秦歌被一脚蹬下了床,然后像个疯狗一样冲到了最近的超市,买了两盒‘杜磊丝’。

  然后在老板娘玩味的目光中,像风一样跑回了公寓。

  等到秦歌再次回到卧室的时候,发现谢晚晴竟然已经洗过澡了,穿着一件黑色的蕾丝花边睡衣,风姿绰约的躺在床上。

  秦歌举着‘杜磊丝’,气喘吁吁的说道:“买...买回来了。”

  谢晚晴脸色一红,然后嫌弃的推了他一把。

  “快去洗澡,一身臭汗。”

  “你给我等着!”秦歌‘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这个小娘皮,累死老子了。

  五分钟后,秦歌出现在卧室中,然后面露邪光道:“桀桀桀,小娘子,这会你跑不了了吧。”

  “你干什么,你不要过来啊!”谢晚晴装作恐惧的样子,用被子紧紧的捂住自己。

  秦歌怪笑一声,扑了上去。

  一时间天昏地暗,地动山摇!

  ......

  一个小时后,谢晚晴侧躺在床上,搂着秦歌的胳膊。

  “老公,你会一辈子对我好么?”

  “当然,你是我女朋友。”

  “可是我听说,男人得到女人之后,就会不再珍惜,你以后会这样吗?”

  “不会,你这么漂亮,我喜欢都来不及,怎么会不珍惜呢。”

  “哼,你们男人都是这么肤浅,难道我只有漂亮吗?”

  “当然不是,漂亮只是你最不值一提的优点。”hτTΡδ://WωW.sndswx.com/

  听到这话,谢晚晴眼睛顿时笑成了月牙,两座浑圆雪白的山峰,贴的更紧了。

  秦歌微微舒了口气,好在自己博学多才,不然还真应付不了女孩子的夺命连环追问。

  “老公,我给做饭吃。”谢晚晴‘叭’的亲了他一下,随即要起身去做饭。

  秦歌见她行动有些不便,心疼的把她抱回了床上。

  “你别做了,休息一下,我去做吧。”

  “嗯。”

  谢晚晴眼中瞬间充满了感动,心中暗自庆幸,自己的眼光没错,选了个会心疼人的好男人。

  不到四十分钟,秦歌就把晚饭做好了。

  两人坐在一起,你一口,我一口,腻到不行。

  可是,恋爱就是这样,充满了酸臭味。

  吃完之后,一起收拾好碗筷,秦歌在客厅码字,谢晚晴在一边写教案,画面温馨而又浪漫。

  直到夜里十一点,两人才一起上床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秦歌起了个大早,看见谢晚晴还在酣睡,就轻手轻脚的出了门。

  现在只要天气允许,他每天早上都会跑上几圈,活动一下身体。

  公寓边上就有一个人民公园,刚好给他提供了一个跑步的地方。

  绕着公园跑了几圈,等到浑身出汗的时候就停下来,走两圈平复一下呼吸。

  因为是早上,公园里大爷大妈不少,看见秦歌这么一个陌生的年轻帅哥,几个大妈纷纷探究起是哪家的儿子,想要把自己的闺女,侄女,外甥女介绍给他。

  秦歌正往回走,一个大妈拦住额他的去路。

  “小伙子,怎么没见过你,你是哪家的孩子啊?”

  秦歌微微一笑:“我是人民的儿子。”说完就越过大妈,往公寓走去。

  “嗨,这孩子,跟我耍嘴皮子。”大妈翻了个白眼,重新回到队伍中去。

  在路边买了点包子油条和豆浆,秦歌回到了公寓。

  一进来,就被一个丰满的身影抱住了。

  “老公,你去哪儿了?”语气充满哀怨,还带着点哭腔。

  秦歌安慰道:“我就出去跑了会儿步,还给你买了早餐。”

  谢晚晴抬头眼巴巴的看着他,然后抽泣了一下道:“你知道嘛,我一醒来没见到,心里好害怕!”

  “我好害怕你会抛弃我!”

  秦歌无法,只能轻声安慰。

  好不容易安抚好了,两人洗漱完毕之后,一起吃早饭。

  不过谢晚晴今天好像变了个人,与以往完全不同,整个人恨不得挂在秦歌的身上。

  吃饭要他喂,衣服要他换,就连抹个唇膏,都要他来弄。

  当然秦歌也不亏,吃饭穿衣的过程中,占便宜揩油那是题中应有之义,更过分的也不是没有。

  谢晚晴被他逗得满脸通红,要不是着急上班,非要再来一次决战紫荆之巅!

  “老公,拜拜了。”两人亲了一下,谢晚晴便踩着高跟鞋上班去了,只留秦歌一人在家里。

  秦歌一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他也该去学校了。

  于是稍微收拾了一下,拿起钱包手机,摇摇晃晃的向学校走去。

  先去小鸟驿站晃了一圈,除了王欣怡时不时的偷看自己以外,一切都很正常。

  秦歌也没说啥,随便交代了两句,便向土木大楼的仓库走去。

  刚到大楼门口,就发现夏婉央亭亭玉立的站在边上,时不时的四处张望。

  来来往往的学生,被她的漂亮吸引,都会偷偷的瞟上两眼。

  夏婉央很快看见了秦歌的身影,兴奋的举起了手,用力摇晃并且喊道:“小老板,我在这儿。”

  她的叫声很快引起了来往同学的注意,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发现了秦歌。

  靠!一颗好白菜,又让猪给拱了!

  来往的男同学,心里同时冒出这样的愤懑。

  至于女同学?

  不好意思,土木系女生比熊猫还少。

  夏婉央很快迎了上去,满脸笑容道:“老板,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

  “那咱么去哪个家具城?鹿鼎国际还是光辉城?”

  秦歌翻了个白眼,自己钱多烧得,去这两个地方买家具?

  都是卖新家具的地方,而且主打家装,跟他这也不搭界啊!

  “去二手家具城。”

  “啊?”

  “啊什么啊,出发!”

  夏婉央如梦初醒,连忙跟上了秦歌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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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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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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