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千金归来:谢少的心尖宠妻>第77章 身世迷离
  “贺迟有了别的女人?”谢舜名眉头一抬,眸子里蒙上了意味不明的色彩。

  易阑珊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看上去很矛盾。

  “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他劈腿,但他跟照片上的女人行为亲密至极,只是……”易阑珊有些想不通地努了努嘴,“照片上的女人三个月前出了意外,死在了美国。”

  若照片上的女人真是第三者,若贺迟真的移情别恋,那女人过世,贺迟总该表现出些许悲伤吧?

  谢舜名这两年来跟贺迟走得很近,这次他回国,贺迟更是担心他的身体状况,也连夜搭了另一班飞机赶回来。这几个月来,他的表现一直很正常,为季子墨的变化而焦心、为季子墨的安慰而担忧,完全看不出半点悲伤地表情,说他刚刚丧失挚爱,谁也不信。“还有呢?查到的只有这些么?”谢舜名原先只是觉得季子墨的行为有些古怪,想从她身上查出一些跟可情去世相关的消息,却不料易阑珊带来的却是有关好友贺迟的负面消息。

  易阑珊的嘴角缓缓勾起,“谢少花钱雇我查的是季小姐,至于贺医生,我只是顺带查了查……倘若你想要更深入的资料……”说着,她修长的手指朝着桌面上一摊。

  谢舜名心领神会地掏出一张支票来,塞进她手里,“都说贪财的人鼻直而长,依照你这个贪法,你的鼻子该够到脚尖了!”

  易阑珊满脸淡然,似乎并不在乎被人损,开心的收起支票,塞进口袋,“谢少家大业大,会在乎这点?”

  “季子墨的事你继续跟进,至于贺迟……”谢舜名不觉抿了抿薄唇,“他的事情,我亲自来查。”

  易阑珊拍了拍口袋,“钱都交了,却舍不得让我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跟贺医生……”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见谢舜名面色阴沉,易阑珊便没有再说下去。

  谢舜名有着近乎完美的精致五官,魅惑的丹凤眼,浓密的睫毛,还有细腻到无可挑剔的肌肤。

  他上小学的时候,因为长得太好看了,经常会被同学误认为女生。

  到了初中,男孩子的身高优势一点点发挥出来,他很快便成为全班最高的男生。

  完美的相貌,加之傲人的身高,数一数二的成绩,还有赫赫家底,很快他就成为全校女生追捧的偶像级人物。

  喜欢他的女生成百上千,但真正敢于表白的却寥寥无几,反倒是他身边那几个看上去行情略差的兄弟,三天两头都有女孩子送鲜花表白。

  那时候,谢校草心高气傲,忍不住拉了钟可情来问:“你说你们隔壁班的班花明明喜欢我,天天都等着我放学一起回家,她为什么不找我表白呢?”

  当时钟可情只是思索了片刻,便看似一本正经道:“你真的想知道么?”

  “恩,很想知道。”她看上去好像真的知道理由,谢舜名的兴致便被勾起。

  钟可情的脸上渐渐露出闺蜜的笑:“因为她知道,你和她之间的距离,不仅隔着我、隔着无数的花痴学姐学妹,还隔着数不清的学长啊——”

  什么意思?

  钟可情的话,谢舜名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直到她伸手搭上他的肩膀,一脸贼笑地问他:“怎么样?我听说阿泽学长天天都约你一起打篮球,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谢舜名的脸色顿时不好了。

  那件事之后,谢舜名特别反感别人提起他的相貌,说他帅气还好,若是有人说他美丽、说他漂亮,他绝对跟那人绝交。

  说他跟男人有染,那人一定是不要命了!

  见谢舜名的面色越来越差,易阑珊飞快闪到门口,回头道:“谢少保重,下次再聊。”

  谢舜名独自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回忆着他和贺迟的第一次见面。

  三年前的圣诞夜,他终于抛开过往,满心欢喜地回国,想要找可情表白心意,却不想在那片熟悉的薰衣草园的,他亲眼目睹了可情和陆屹楠之间的鱼水之欢。

  心灰意冷地回到美国,一下飞机就遇上劫匪,抢走他的所有行李不说,还将他打伤,丢在荒郊野外。

  贺迟的车就是那个时候经过的。

  当时谢舜名因为左臂血流不止、失血过多,已经接近昏厥。

  身穿白大褂的贺迟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不仅救了他,两个人还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可是,贺迟一个国内的医生,为什么会出现的美国的荒郊野外?又为什么恰好救了他?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仿佛都是预先设好的陷阱。

  从陆屹楠的眼皮子的底下溜走,钟可情匆忙之中回了心内办公室,打开自己的笔记本,以最快的速度登陆自己的邮箱,想要从邮箱中找出些许痕迹来。

  真是可惜,那封邮件到底是没有来得及发出。

  钟可情的双唇紧抿,怨气从齿缝中溢出来。陆屹楠的犯案证据从她指缝间溜走,那种感觉真是糟糕到了极致。

  恰当此时,钟可情的手机铃声响起。

  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极为熟悉的号码,钟可情一眼就认了出来。是沈让,这个世界上除了沈让,没有人愿意用这么变态的号码。沈让,在钟可情眼里,就是这个自然界最特殊、最奇葩的存在。

  钟可情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按了接听键。

  “是季小姐吧。”明明应该是疑问句,他用的却是肯定的语气。

  钟可情“恩”了一声。

  “怎么?不开心?”电话那端的人嗅觉灵敏。

  钟可情轻咳了一声,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愉悦起来,她眯着眼睛笑道:“哪里。只是没有想到帅气逼人的沈医生能给我这种无名小卒打电话……”

  沈让骨子里有几分自负,钟可情这种狗腿的夸赞对他来说极为受用。

  他开门见山道:“贺迟交给我的植物,我分解检测过了。米兰本身没有毒性,各项指标都很正常,就算开得漫山遍野,也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说这米兰有毒,大概是你的神经太过敏感了。”

  米兰没有毒?

  钟可情皱眉。不对,这与情理不合。依照季老太太现在对待沈惠洁的态度,若米兰真没有毒,她没必要为了一个已经疯掉的儿媳,斥巨资在东山别墅四周反季节栽植上成片的米兰花。只为博疯女人一笑么?完全说不通。

  “沈医生可查清楚了?”钟可情思索了一会儿,问道。

  “小丫头,你这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水平么?”沈让的声音里明显带了几分恼怒。沈让是那种高傲得不可一世的人,他比任何人都要自信,对自己的研究结果向来是深信不疑,敢挑衅他的,钟可情是一个,这丫头怕是第二个吧!

  钟可情这才意识到自己又犯了大错,在沈大医生面前,是绝对不可以顶嘴的。

  “不……不不,沈医生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沈医生难道没有发现一些其他的线索么?”

  她换了一种问法,果不其然,对方的语气也跟着平缓了许多。

  “米兰确实没有问题,但它没有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沈让的声音里暗藏着笑意,很显然他已经发现了什么。

  “什么问题?”钟可情忍不住追问。

  沈让笑道:“季小姐,我救了你的命,又帮了你一个大忙,难道你不应该先请在下吃顿饭,犒劳犒劳我么?”

  钟可情接沈让的电话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心理挑战了,如今还要请他吃饭?钟可情沉默不语。

  “既然季小姐不愿意,那……”沈让欲言又止。

  钟可情咬牙:“我愿意!”

  三个字抢答似得蹦出来,她才发现她又上了沈让的当。

  钟可情叹息了一口气道:“沈医生想吃什么,我去订饭店。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晚吧!”她实在太着急知道米兰的秘密,因为沈惠洁的病明显不太好,撑不过多少时日。

  沈让在电话那端哼了一声,声音听上去闷闷的,仿佛不喜欢钟可情的安排。

  钟可情见手机那端没了声音,忍不住喊了两声:“沈医生沈医生,你还在听么?”

  电话另一端,沈让像是想了好久,才沉闷道:“我想吃家常菜,你做给我吃。”他语气任性肆意,仿佛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钟可情猛然怔住——

  这句话,她绝对不是第一次听到。

  说起家常菜,她还是钟可情的时候,他也曾向她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只不过,当时的钟可情年少气盛,又刚刚面临了谢舜名的离开,一腔怨愤全都发泄在了沈让身上。她甚至固执地认为,是沈让的追求,迫使谢舜名对她不冷不热,最终悄无声息地飞赴美国。

  可事实上,她心里比谁都清楚,沈让闯入她生活的时候,谢舜名已然淡出了她的视线,沈让只不过是被她无辜迁怒的一枚棋子。

  “怎么?季小姐不愿意么?”沈让的声音又突然变得冷冽起来,“或者你根本不会做菜?”

  钟可情深吸了一口气,硬着头皮道:“我愿意。”

  沈让笑道:“我最喜欢听美女说‘我愿意’三个字,那感觉就像牧师问新娘,你愿意嫁给沈让么,新娘说,我愿意。”

  沈让说话没个正经,钟可情拿他无语。

  钟可情一沉默,电话那端的沈大少爷更是得寸进尺:“洗菜、做饭,伺候我沐浴更衣,铺被子、暖床,今晚我要全套服务——”

  “好啊。”钟可情一一应承。

  下午五点不到,沈让的豪华跑车便停在了医院门口,车顶上扔着一大捧紫色的桔梗花,他曲着腿单足悠然靠在跑车上,若有所思地望着新病房大楼的方向。

  他大概不知道,男人在这种时候是最有魅力的,尤其,他生了一副诱人的好皮囊,引得路过的小护士们频频尖叫。

  比起同为医生的谢舜名,沈让的个性更为张扬,桀骜不羁,就像一匹难以驯服的汗血宝马,一旦收为己用,必定价值连城。

  小薛抱着一大捧鲜花塞到钟可情怀里的时候,钟可情的目光还盯着电脑,手指点在鼠标上,整理着上个月的住院记录。

  “外面有个帅哥在等你。”小薛一脸贼笑地望着她,“丫头,你艳福不浅啊。谢医生和贺医生为你前赴后继不说,这回又来了个帅哥。那帅哥也穿着白大褂,但不是我们院的,你这种体质真是特别,专门吸引帅哥医生。”

  钟可情望了一眼手中的桔梗,顿时明白过来。

  上学的时候,沈让也给她送过鲜花。

  沈让追女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他觉得玫瑰、百合之类的花太俗太大众,所以选了一向无人问津地桔梗。桔梗便宜,而且颜色特别,用来骗小女生,经济实惠。

  与沈让交恶以后,钟可情偶然的机会得知桔梗的花语:一种说法是永恒不变的爱,另一种说法则是无望的爱。也不知怎地,看到第二种说法的时候,钟可情的心脏抽抽的,有些难受。

  钟可情打了电话过去:“劳烦沈大帅哥把座驾挪一挪,停在这么显眼的位置,保不准明天我又要上头条。我知道跟沈医生传绯闻的都是知性成熟的美女,像我这种酸涩的小葡萄只会拉低您的档次,还请您高抬贵手,求放过。”

  沈让没料到一个曾经患有自闭症的丫头,口才会变得这么好。

  “好,出门右转,第二个十字路口见。”

  钟可情匆忙结束掉手头的工作,找了个花瓶,将整束鲜花插起来,随手将花瓶摆在了谢舜名的桌上,朝着窗口摆放,而后悄悄早退。

  沈让确实将车子开到了第二个十字路口处,可不幸的是,流光的那群花痴小护士纷纷跟了过去,三五个一群的上前搭讪,将钟可情的去路都挡住了。

  “这边!”沈让眼神毒辣,一眼就认出人群中的钟可情,朝着她招了招手。四周的小护士,刀锋一般锐利的眼神“唰”得朝着她射过去。钟可情想,如果目光能杀人,那这会儿她已经死了无数次了!

  “那不是谢医生的跟班么!”

  “是贺医生的女朋友吧?”

  “……”

  一众人随即议论纷纷起来。

  沈让一个冷锐的眼神扫过去,大家顿时安静了下来。他彬彬有礼地上前,牵着钟可情的手,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将她塞进了后座,而后自己则坐上了驾驶位。

  踩下油门的时候,他还不忘将脑袋探出车窗来,对着一众小护士们道:“你们都猜错了,以后这丫头就是我沈让的人,我罩着——”

  跑车扬长而去,只留下一群小护士,目瞪口呆。

  沈让的住所,钟可情以前是去过的。沈家是书香世家,从政,不经商。沈让的爷爷在部队里的时候立过功,在他们那个年代备受尊敬。改革开放以后,沈家就从大院里搬了出来,在东环路附近买了一处别墅,一家人就住在那里。沈让的父亲随他爷爷从政,而他的母亲则在军区总院当医生,这样一个体制严肃的家庭却教出一个顽劣入骨的儿子,在钟可情看来,这也是一件相当神奇的事情。

  跑车绕过东环路,直接朝着市南区的方向开去。

  钟可情的眉头不由皱了皱:“我们现在去哪里?”

  “不是说好去我家么?”沈让痞气十足地转过头,“怎么?后悔了?”

  “没有。”钟可情咬了咬唇,“沈医生的家,不是在东环路么?”

  东环路?

  沈让一听,面上的笑意瞬间散尽,眯着一双危险的眸子逼近钟可情:“你找人调查我?”

  钟可情忽的意识到了什么,忙解释道:“我是听贺迟说的。”

  “呵……”沈让轻笑一声,“你确定么?”

  钟可情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沈让冷嗤道:“东环路是我家祖宅,六年前我就不住在那里了,贺迟根本不知道那里……”他的面色冷沉了下去,“丫头,看来你知道的秘密可不少——”

  就当她派人调查过他好了,钟可情沉默不语。

  沈让的新家在市南区的环海大厦,不是单栋的别墅,而是套房,可想而知,他现在一个人住。

  钟可情还没有开口,沈让便瞥了瞥嘴解释道:“跟父母住在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约会两个字咬得很重,钟可情自然明白那是什么意思。看他也有二十大几岁了,是个正常男人都需要解决生理问题的。

  比起谢舜名的房间,沈让的屋子简直是一团糟,堪比垃圾回收站。

  换洗衣服随处乱丢,外卖的盒子散了一地,就连桌椅都是歪七歪八地倒着。

  钟可情知道,这厮有起床气,那些小凳子小椅子应该都是在不知不觉中中了招。沈让是个神经大条的人,乱糟糟就乱糟糟的,他也从来不整理。

  钟可情好不容易找到一小块干净地地盘坐下,伸手便拎起他的臭袜子,在他面前晃了晃:“依我看,沈医生的女朋友似乎不够尽责。”

  这样脏乱的房间,是个女生都不可能呆的下去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根本就没什么女朋友。钟可情猜想,沈让多半是跟父母不和,才搬出来住。

  沈让十分别扭地挠了挠头,而后厚着脸皮道:“不然,你帮我整理?”

  钟可情是冲着米兰的检测结果来的,在没拿到检测结果之前,让她做什么事,她都只能闷头答应,谁让她当年只是个妇产科的小医生呢,谁让她技不如人呢?!

  洗衣服、洗菜、拖地、做饭,还要帮他重新摆放家具,钟可情忙得像个小媳妇。

  彼时,季家大宅里,季子姗反复地踱着步子,一脸焦急之态。

  江美琴挂掉电话,紧紧关上房门。

  季子姗忙道:“怎么样?周阿姨的后事处理干净了么?让她的家人快点离开a市,不能让季子墨那个臭丫头查到半点眉头!”

  “放心。”江美琴拍了拍她的肩膀,“妈早料到会有今日,所以让周熹动手的时候很小心,所有犯案证据,没那么容易查出来!”ΗtτPS://Www.sndswx.com/

  季子姗心中仍旧忐忑不安:“眼看着沈惠洁那个女人的路差不多走到头了,只要她一死,我们说服老太太在三天之内火化掉她的尸体,就算季子墨真查到了什么,到时候也死无对证了!”

  江美琴叹了口气:“她真的要死了么?”她的眉眼间有些阴郁,跟沈惠洁抢季正刚抢了十多年,现在好了,那个疯女人终于要死了,再也不用占着季夫人的头衔了!可是为什么,她的心里一点儿成功的喜悦都没有呢!

  “妈,你这是怎么了?难不成在同情那个疯女人?”季子姗冷笑一声,“你可不要忘了,若不是因为她,当初爸早就跟妈在一起了!我到现在都觉得奇怪,妈不是说那个女人早先卵巢受了伤,生不出孩子么?季子墨这个怪胎,也不知她是怎么怀上的!”

  江美琴面色阴沉,“这就是妈的命,是报应。”

  当年,是她先遇上季正刚的,和季正刚相爱的人也是她,偏偏半路杀出沈惠洁这号人物。

  沈惠洁是银行家的女儿,家大业大,当年季氏正面临财政危机,季正刚为了家族企业,毫不犹豫地抛弃相恋多年的她,而选择相识不过数月的沈惠洁。

  江美琴那时真的恼羞成怒,从道上搞了一辆黑车过来,在沈惠洁和季正刚结婚当日,开车狠狠撞向沈惠洁之后,匆匆逃离。

  许是姓沈的命大,大难不死。

  江美琴怕留下什么线索,特意去医院探了虚实,才知道当时沈惠洁并没有看清撞她的人是谁。

  江美琴从医院弄到了沈惠洁的病历副本,得知沈惠洁被撞伤卵巢,将来很有可能失去生育能力。

  心慌意乱的她,以为自己铸成大错,连夜飞赴国外,逃离a市。等去了国外,她才发现自己怀上了季正刚的骨肉……十月怀胎,当她抱着一岁的季子姗冷傲回归之时,沈惠洁已经为季正刚生下季子墨,另外两个人还领养了一个儿子季子陵,一家人和乐融融,完全忘记了她的存在。

  时间过得越久,他们一家人之间的感情就越来越深,直到有一天,江美琴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抢回季正刚了,她不得不再次对姓沈的下了手!

  回忆越来越清晰,江美琴目光里的迷惘也渐渐消失不见,对沈惠洁的同情化作更深的怨恨,她咬牙切齿道:“去!找你们学校实验室的张教授,弄些锰来,这回要连同她们母女,一并铲除!”

  “那株米兰究竟哪里有问题?!”钟可情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着酒饱饭足的沈让问道。

  沈让半眯着眼睛,躺在对面的摇椅上,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漫不经心道:“不是说了没有问题嘛!”

  “你这是在玩弄我么?”钟可情气结。

  沈让知她不耐烦,从身侧的口袋里翻出一张图纸来,丢到钟可情面前:“我研究过,依照东山那边的气候,米兰开不了花,你带回来的那株米兰能正常开花,就是最大的问题。我昨天悄悄去过东山别墅,带回来一些泥土做了检测,发现土壤里含有锰肥……”

  “锰肥?”钟可情眉头一拧,“先前去世的周阿姨是养花的专家,她用些肥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沈让轻嗤一声,突然站起来,凑到钟可情身边,抚了抚她的长发,道:“果然还是年轻啊,把什么事情都想得那么简单。你现在不是医生么?难道看不出你妈妈的病……”

  沈惠洁的病确实很棘手。

  钟可情是学医出身不错,但沈惠洁这类病症却极其少见,在她从医的五年内,她都未曾碰见过。

  沈惠洁偶尔会语言障碍,会突然紧张,会四肢发颤,有时候甚至会不自主的哭笑。钟可情以为这是因为她的疯症所致,但听沈让的意思,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慢性锰中毒。”沈让的嘴角不觉抽了抽,“依照我的判断,你母亲已经是晚期了,她接触含锰化合物至少有三年之久。”

  钟可情心头震颤!

  慢性重金属中毒,常年累月的让沈惠洁沉寂在慢性自杀之中,让原本就患有疯症的她,失去痊愈的可能,让她精神逐渐崩溃,让她一步步走向生命的尽头。对方的杀人手法不仅残忍,还费尽心机。

  “可是……我母亲为什么会接触到那些锰化合物?她虽然喜欢米兰,但也只是远远看着,不会伸手去摘——”钟可情百思不得其解,“她早就疯了,将自己关在别墅里头,很少出来走动,根本没有接触锰肥的机会。”

  沈让耸了耸肩:“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些,其余你就自己去查吧!”他面上露出几分不屑来,“我生平最讨厌牵扯到豪门恩怨之中。”

  是因为曾经和她那段孽缘吧?所以才会那样讨厌豪门。

  钟可情若有所思,提起包,起身就要离开。

  “喂!就这么走了?”沈让把她叫住,“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难道不应该有所表示么?”

  “恩?”钟可情眉头一皱,这个怪人真是难伺候!

  “陪我去见一个人吧!”

  “下次!”既然知道了沈惠洁是慢性锰中毒,现在当务之急自然是解毒,哪有闲功夫陪着沈让出门见人!

  “你可千万别后悔——”沈让扬起脸,眉梢得意地向上挑起,面上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邪气。

  或是因为愧疚,或是因为惧怕,钟可情最终仍是妥协。

  令她难以置信的是,沈让带她去的地方是c大的实验楼。

  他见的是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大叔,大叔穿着白大褂,戴着黑框眼镜,看上去就是一副搞学术的模样。

  “你好。”钟可情友善地打了招呼。

  “这是实验室的张教授。”沈让指着对面的中年男子介绍道,“我跟张教授说过你的情况,他愿意带你。”

  愿意带她?

  这话是什么意思?

  钟可情的那颗心脏有点点悸动,试探着问道:“是……收我为徒么?”

  沈让宠溺地敲了敲她的脑袋,笑道:“你是从古代来的么?是收你为学生,不是收你为徒,还不快叫老师?”

  c大一直是钟可情重头开始的梦想,错过了上次高考,她以为要等到一年后才有机会进入c大,没想到……

  虽然沈让的那副嘴脸很惹人讨厌,可这会儿的他,有着说不出的可爱之处。

  钟可情充满感激地望了一眼对面的张教授,深深鞠了一躬,喊道:“老师。”

  张教授看上去很慈祥,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笑起来的时候,额头上会有三道褶子,但依旧好看。

  出了实验楼大门,钟可情的思绪一直在半空中飘。

  沈让敲了敲她的脑袋,“事先声明,如果不是贺迟求我帮忙,我死活都不会带你见张教授。”

  原来又是贺迟在帮她。

  欠他的越多,钟可情的心里就越不是滋味儿。

  “张教授可是我的大学老师,他对慢性金属中毒很有研究,你妈妈的病,或许他有办法。”沈让忍不住提醒道。

  “哦。”钟可情心不在焉地应承了一声,目光则瞟向实验楼底下的一辆老爷车。

  说不出为什么,钟可情总觉得那辆车怪怪的。

  车型笨重,银灰色、加长版,车牌也是熟悉的号码。

  等到身穿黑色蝙蝠衫,戴着墨镜的少女从车子上走下来的时候,钟可情猛然惊醒。

  这不是季子姗么?据钟可情所知,医科大学的学生大一大二学得都是基础课程,以书本上的知识为主,好端端的,季子姗来实验楼做什么?

  这身打扮,还戴着墨镜,明显是不想被人认出来,又在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么?

  钟可情转过头,捂着小腹,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对沈让道:“沈医生,我……我肚子痛……”

  “阑尾都切除了,肚子还痛?”沈让自言自语,一脸不解地望着她,“该不会是吃坏肚子了吧?”

  钟可情忙摆了摆手:“不……不行了,我先去厕所。”

  “饭菜是你做的,我也吃了,我肚子不疼啊。”沈让又道。

  钟可情指了指实验楼的方向:“沈医生先回去吧,稍后我会自己回家的。”说着,她便匆忙跑进了实验楼,尾随着季子姗而去。

  沈让愣在原地,好一会儿工夫才重重敲了一下脑袋,心里头想着:做女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肚子不舒服的……

  转身去了c大的药店,买了些舒缓痛经的药物,沈让便一头钻进了跑车,在校门口等候。

  约莫过了二十分钟,钟可情才急忙从实验楼门口走出来,朝着校门口狂奔。

  “啧啧,真是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沈让无奈地摇了摇头,脚下油门一踩,车子便停在了钟可情面前。

  钟可情瞪大了眼睛看向他:“沈医生……你,你怎么还没走?”

  不是说时间就是金钱么?不是说最讨浪费时间吗?

  怎么在这里白白浪费了二十分钟,就为了等她?

  钟可情有些受宠若惊。

  “女孩子家,特殊时期,不要剧烈运动,懂么?”沈让拉开车门,从驾驶位上走下来,又难得绅士地替钟可情拉开后座的车门,将她塞进车里。这回,他的动作温柔至极,连面上的表情也和善了许多,像是在对待一个病人。

  为什么不能剧烈运动?

  钟可情有些糊里糊涂,怔愣地望向他。

  沈让上了车,拎了一包药扔给她,笑道:“回去泡茶喝,早晚各一次,可以缓解痛症。”

  “恩?”钟可情迷迷糊糊地接过药包,打开塑料袋,瞪着药盒上的字眼,面色顿时暗沉了下去。

  沈让却一脸欠揍的望向她:“怎么?脸红了?哎……这种事情很常见的,每个雌性都会有这种麻烦,不是么?”他轻咳了一声,“你不用不好意思,我是一个专业的医生,在我眼里,你只是一个雌性,不是女人。”

  明明应该是关心人的话,可从他嘴巴里说出来就显得很缺教养。

  为了防止谎言被拆穿,钟可情认了,她将药包小心收起来,而后对着沈让强扯出一抹微笑:“多谢沈医生关心,我虽然只是个实习医生,但您在我眼里,也只是雄性,算不上男人。”

  啧……伶牙俐齿的丫头。

  沈让止不住地回头,这种与人拌嘴的感觉很熟悉,就连坐在后车座上的那个人都显得很熟悉。

  “送我回家吧。”钟可情道。

  沈让犹豫了片刻,车子便朝着季家大宅的方向开去:“念在你今天身体不舒服,我就吃个亏,当一回免费司机。”

  钟可情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

  季氏近日账务上的麻烦越来越大,季老太太无暇分身,这会儿还在公司加班。

  季子姗这会儿应该还在学校,江美琴则不知去处。

  钟可情推开卧室大门,顿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到。

  身穿蓝白色条纹睡衣的沈惠洁,正一本正经地坐在她的床铺上,而她面前则是一片狼藉。

  床头放着两只塑料桶,红色的桶里装满了泥土,蓝色的桶里则注了一半的水,原本干净整洁的床单上零零散散地铺着几张旧报纸,报纸之上堆满了烂泥,沈惠洁一边捏着泥土,一边扭过头对着钟可情傻傻地笑:“宝宝回来了……宝宝,快来看看妈妈搭建的宫殿,宝宝和妈妈以后就住到这里去——”

  钟可情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破旧的报纸上立着一座“小楼”,虽然歪歪扭扭,但门口捏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儿,看上去极为温馨。

  这时,张小蝶推门进来,“子墨小姐,你可算回来了,夫人她……”

  钟可情眉头一皱:“夫人在东山别墅的时候,也经常这样么?”

  张小蝶点点头:“东山那边的土质混点水可以当橡皮泥用,夫人很喜欢捏这些东西,本来就已经疯了,也没什么乐趣,怪可怜的,大家就没有阻止……”

  钟可情清眸流转,脑海中灵光一闪,回眸问道:“每天都要捏泥人么?泥土是谁准备的?”有些秘密,仿佛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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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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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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