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至酣处,叶超元开口说道:“叶某自问这一世坎坷,活了大半辈子,今日得见老板娘与小茶姑娘如此能干,女中丈夫,实让叶某钦佩!
想我当年含着金汤匙出生,幼时却遭遇惊天劫数,这一世虽大起大落,晚年无忧,想起从前事,竟无一日真正畅快过。“
说着,自顾自地一饮而尽,叶映看了看父亲,眼神复杂,似乎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白小茶原主年纪小,可她的灵魂成熟啊,上一世毕竟是个二十多岁的社会妞,见过的人,经过的事,也不在少数。
她能明白叶老爷心中的那份落寞苍凉,即使挣再多的钱,也没有安全感,午夜梦回里,尽是逃不开的亲人血泪,天光大合之时,也无法掩藏心底最痛的哀伤。
原配夫人苏巧巧,是个心大不管事的,所以他寂寞,孤独,有了馨夫人,又有兰夫人,这大泽国的男人,有些大男子主义也在所难免,他需要女人陪,顾不了那么多。
林月娘不知叶老爷这番话是意有所指,但人生过了小半辈子,酸甜苦辣咸,哪样没尝过?
尤其她一个独自带着孩子的女人,要有多艰难,才能在男权的世界里谋得一席之地,生存下来?
“叶老爷,人这一辈子啊,就是哭着来,哭着去,活着就是遭罪,可苦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与其死去活来的哭,不如痛痛快快的笑!”
林月娘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叶超元一拍桌子:“说得好!“
酒入愁肠,说的都是知心话,叶超元看着林月娘直摇头:“老板娘啊,你长得真好看!“
哎呀我去,不好,叶老爷好像要开车!白小茶惊悚地看了一眼叶映,叶映跟她一样,酒没喝多少,头脑仍十分清醒,看着渐渐失态的自己爹爹,一张脸是猪肝色。
林月娘听惯了男人夸,眼神儿轻飘飘地溜向叶超元:“老啦!儿子都快娶亲了!“
听林月娘提到了儿子,叶超元忽然皱眉,语调变得深沉:“老板娘,我刚才在想,你说你长这么好看,怎的没嫁个大户人家,享受荣华富贵,非要抛头露面,挣这辛苦钱?”
哦,原来是这么个好看,白小茶长舒一口气,又是她思想复杂,想多了……
“唉,不怕叶老爷跟大兄弟小茶妹妹笑话,我啊,空长一张水灵的脸儿,天生劳碌的命,这辈子,认了。”
林月娘也是喝到微醺,这是准备开讲自己的“青葱岁月”啊!
白小茶洗耳恭听,叶映也来了兴致,暂时忍下被林月娘喊成“大兄弟”这股别扭劲儿。
“我这一出生,就是个不会投胎的,家里孩子多,太穷,长到七八岁,爹娘见我眉清目秀,送到花楼去给花魁们端茶送水。
过了十二岁,体态样貌皆出众,又能说会道,会唱歌,会哄人儿,花楼里的妈妈就给我打扮打扮,升级成了花魁。
有时候想想,要是长得丑点,笨点,也许不会落入花楼,即使到了花楼,到岁数了随便配个小厮嫁了,也就平平淡淡过一生了。
偏偏我长得好,走上这条路,也不知是祸是福,花楼里的姐妹们知道我们这一行不长远,一心想嫁有钱人,老的少的都不挑,关起门来吃饱穿暖,也就知足了。
只有我,傻乎乎地中意一个客人,是个赶考的落魄公子,起初是喝醉了来花楼,碰巧遇到了我,后来是整日来找我,没钱,都是我背着妈妈给垫的。
那书生对我海誓山盟,我亦与他私定终身,要好的姐妹劝我别太傻,痴情的客人他们见得多了,长情的,可没几个。
我不信,我用所有的积蓄给自己赎了身,一心等着去考功名的他,回来接我和肚子里的孩子。
等了一年又一年,三年后,林川两岁,有人回来告诉我,他考上了功名,娶了大官员的女儿,连升三级,早就忘了我。
妈妈心疼我,让我把孩子送人,留在花楼做些粗活,等到哪家老爷续弦,我嫁过去,从此一世无忧。
我哪能舍了自己的孩儿,便抱着林川离开了花楼,一路讨饭一路走,什么脏活粗活都干,就这么着熬了几年,走到了槐树镇。
林川大了,要念私塾,我就在这儿扎了根,先是干粗活,然后做小生意,一点一点的,日子越来越甜,忘了从前的苦。“
林月娘说着说着,眼圈红了,说着说着,自个儿又笑了。
白小茶和叶映都听傻了,原来老板娘这辈子,可真是跌宕起伏,精彩得很!
叶超元犹豫着问道:“就没想过,嫁人吗?”
林月娘长叹一声:“妇人家,谁不想有个倚靠,可普通人家的男人,我看不上,富贵人家的男人,又怕林川当了拖油瓶受气。
女人哪,这么一犹豫,就老了,我也想开了,人这一辈子,哪有十全十美,有舍才有得,我有林川,足够了。“
“一个孩子,对女人来说,就这么重要?”叶超元若有所思。
“那是!”林月娘白了叶超元一眼,“女人这辈子,不就图两样么,要么守着疼自己的男人,要么守着自己疼的孩子。”
听了林月娘的话,叶超元端着酒杯呆呆坐着,不知在想些什么,叶映见状开口:“爹,儿子敬您一杯,您少喝,儿子先干为敬。”
说着,一杯酒喝下酒,叶超元的眼眶突然湿了。
钱财与他如浮云,女人也不过是可随时替换的衣裳,叶超元这辈子最疼的,是这世上唯一与自己有骨血关系的儿子,叶映。
“映儿,爹有许多苦,以前,总当你是孩子……”
千言万语如鲠在喉,叶超元嗓音嘶哑,艰难地说道。
“爹,你不用说,孩儿都懂,只是,爹若能对两个姨娘光明磊落,孩子会更敬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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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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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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