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唐:摊牌了朕真不是你爹>第16章 给程咬金送礼
  次日。

  朝堂。

  满朝文武发现程咬金缺席了。

  魏征第一个谏言李二陛下,必须好好惩治一下卢国公这个混不吝。

  李二陛下也是一脸尴尬,他昨日派程咬金去完成秘密任务,后来还和魏征通了气的。

  红薯这种新式作物,魏征也亲眼所见,又是绝对信得过的臣子,没必要瞒着。

  不过……

  李二给了魏征一个眼神儿:老魏,你就放过程咬金这屠夫一次。

  魏征以眼神儿回应:陛下,这戏必须做足。否则,如何解释卢国公早朝缺席了?

  李二:醉酒了!

  魏征:理由不重要,重要是的别把红薯暴露出来了。

  李二脸色一变,冷哼道:“卢国公太过于放肆了,竟然连早朝也不来了。”

  “来人,告诉卢国公,朕要罚奉一年,在家面壁思过一个月。”

  “去传旨吧!”

  魏征偷偷给李二陛下一个大拇指。

  陛下英明!

  面壁一个月不上朝,对于程咬金这个活土匪,哪里是惩戒啊?

  程咬金还不乐的受罚。

  再则,只有如此,卢国公才有充分的时间去种红薯。

  早朝散去。

  魏征又被陛下私自召见。

  后面,是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儿。

  魏征圣眷过隆,对于陛下喷的越发厉害了。

  结果,陛下反而对于魏征更加亲近。

  一时间,某些官员正在琢磨像魏征靠拢。

  他们却不知,李二陛下和魏征做何交流。

  李二愁眉苦脸的道:“玄成,正想出去见一见那个认错爹的儿子。”

  魏征心里呵呵。

  认错爹?

  陛下你糊弄鬼呢!

  魏征翻了个白眼儿,对于陛下私生子这事儿,说过不追究,绝不追究。

  言而有信,是咱老魏的美德。

  不过,他也思忖起来:“陛下,此子掌握红薯,对于大唐朝廷而言,决不可忽视。”

  “此子毕竟生在乡野,虽生而不凡,却不知人心险恶。”

  “扫除五姓七望,乃是陛下其志。然而,此事事关重大,须徐徐图之。”

  “红薯之事,若是被五姓七望察觉,先下手为强,只怕对朝廷更为不利。”

  “因此,臣昼思夜想,唯有一计,朝廷想要推广红薯,五姓七望不可不防只是其一。其二,便是大唐万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红薯此物闻所未闻,朝廷如何让他们相信红薯亩产二三十石?大唐万民一定担忧,若是红薯耕种下去,一无所获,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其三,五姓七望若从中作梗,陛下推广红薯一事,只怕不会顺利。臣以为,应当找个可信之人,悄然推行,万不能高调行事。”

  “其四,推广红薯,必要需要种子。大唐耕地不知几何,李易欢此子所种红薯远远不足,储备红薯种子也并非朝夕之间即可完成。”

  “所以,臣劝陛下一定三思后行,徐徐图之才最为稳妥。另……”

  说到这里,魏征停下来,看了看李二陛下。

  李二不由觉得好笑又好奇,这世上还会有魏征踌躇之言。

  奇怪也哉!

  李二笑道:“玄成请讲。”

  魏征弱弱的道:“万一五姓七望收买了陛下的儿子……臣是说陛下认错爹的儿子。”

  李二眉毛一跳。

  朕那个我去!

  昨日去见李易欢,就是试探一下他对五姓七望的态度。结果,被“三镜箴言”搞的不能自己,就把这事儿抛诸脑后了。

  李二的屁股再也坐不住了,把腿就走。

  “玄成,随朕去万年县!”

  这个儿子可是要重用的,绝不能让五姓七望捷足先登,摘了桃子。

  魏征却想岔了,以为陛下是怕五姓七望把自己儿子拐跑了,认贼作父,接着就要父子相残。

  那就丢死个人了!

  ……

  程咬金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上还盖着被子。

  脑壳疼!

  头疼欲裂!

  程咬金呲牙咧嘴的做起来,就看到面前几十坛酒,又开始流口水了。

  昨日醉酒,呼呼大睡了一晚上,他都没放心里去。

  酒,最重要!

  陛下的交代,早忘了!

  李易欢走过来,淡淡的问道:“醒了?”

  程咬金看到他,皱眉道:“你谁啊?”

  李易欢都气乐了:“你闯进我家,偷喝我的酒,还问我是谁?”

  程咬金揉揉脸。

  昨日第一次喝二锅头,酒劲儿太霸道,身体还没适应,所以醉的快了点。

  但是,程咬金醉酒归醉酒,他不断片。

  刹那间,他就搞清楚眼前的状况了。

  程咬金豪放的一挥手:“小子!你的酒,我全包了。”

  总算把昨日醉倒之时的话续上了。

  李易欢笑道:“那可不行,我知道你不差钱,不过这酒我是准备开酒楼的。”

  程咬金一瞪眼:“在万年县开酒楼,能挣几个钱?大唐的达官富贵都住在长安城,你会不会经商?”

  李易欢却道:“我送你酒,不要你的钱,不过你需要帮我一个忙。”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程咬金眼睛立马就亮了。

  不要钱?

  好啊!

  老程最喜欢省钱了。

  堂堂卢国公,还真做不出来明强小民的事儿。

  他抢的都是贵族门阀之家,那也是劫富济贫,不觉得寒碜。

  白拿李易欢的酒,他可干不出来。

  再则,大唐最好的酒——三勒浆,贵的人肝疼。

  这酒比三勒浆更为猛烈,只怕更贵。

  这几十坛酒,可要不少钱。

  这笔钱一省,省下的可不只是仨瓜俩枣。

  程咬金欣然同意了,问道:“你说,何时?在大唐,很多事俺老程办不到,但更多的事俺老程手到擒来。”

  李易欢一见这个酒鬼这么上套,当即开心的笑道:“简单,帮我给卢国公送点礼。”

  程咬金:???

  俺没听错吧?

  要给俺送礼?

  这……

  作为程咬金本尊,当即就愣了。

  李易欢见他发呆,只当他害怕了,笑呵呵的道:“你放心,你帮我把酒送给你卢国公,卢国公不会将你拒之门外,更不会执行家法。”

  程咬金一瞪眼,莫名其妙的问:“家法?”

  俺老程自己打自己?

  李易欢胜券在握的道:“没错,我知道你是卢国公的本家,帮我送点礼给卢国公,还不是手到擒来。”

  “常言道,英雄爱美人,猛将爱美酒。卢国公作为大唐第一猛将,一定爱死了美酒,尤其是烈酒。”

  “你若是帮我把酒送到卢国公府,卢国公心怀甚慰之下,你在程氏一族中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何乐而不为呢?”

  程咬金听到李易欢夸他大唐第一猛将,并没有迷失在马屁中,反而一双眼睛平和的望着李易欢,淡淡的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卢国公的人?”

  他自从昨日闯进来,便醉酒不省人事,期间从未表明自己来自卢国公府。

  这小子,怎么看出来的?

  李易欢指了指程咬金腰间的玉佩。

  程咬金低头一看,怪异的目光瞥了李易欢一眼。

  玉佩之上刻有卢国公三个字,你就认不出来俺老程是卢国公本人?

  说你傻,还是蠢呢?

  其实,李易欢还真第一反应就怀疑这个酒鬼就是卢国公程咬金本人。

  转念一想……

  不对啊!

  卢国公人在长安城,他这里只是万年县一小小村落边的小府邸,堂堂卢国公怎会被二锅头的香味勾引过来。

  这酒香再香,也飘不到长安城。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人是卢国公府的人。

  再加上五大三粗,一张大黑脸,和想象中的程咬金温和,基本上确定就是卢国公的族人了。

  还是最亲近的那种。

  于是,李易欢就将主意打到了卢国公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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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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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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