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尽致>第194回 尸骨无存
  常久不愿用恶意揣测旁人,但这个人是沈持,她不得不这样想。

  从他公布结婚的消息,将她暴露在人前开始,应当就计划好这一步了,史密斯先生有灰色背景,会用不入流的手段威胁他。

  因此,他早早设计好一切,又带她去与史密斯先生见面,让他见证他们有多“恩爱”。

  史密斯先生报复他时,一定会想到从她这里入手。

  常久在被子里的手握紧了,指甲陷入掌心中,也浑然不觉,明明是夏天,她却觉得彻骨寒冷,即便早已知道他步步为营,她仍觉得恶寒,后怕。

  若是她没有及时醒来,大抵真的会死在他的手上。

  和宋博妄见面,必须尽快日上日程了,否则,不等她说,史密斯先生的人便先采取行动了。

  后面两三天,常久一直在寻找独自行动的机会,终于等到了,这一日,锦盛约了常久出来吃饭,常久同意了。

  她同沈持说了这件事后,沈持并未怀疑,只问她,“需不需要去接你?”

  “不用,我开车去就好。”常久同他说,“锦盛说要选礼服,我可能还会带她去宁宁那边一趟。”

  沈持“嗯”,“那早点回来。”

  和沈持道别后,常久便发微信给宋博妄,同他说了这件事情,宋博妄与常久错开了时间,下午三点多,便打车去了唐清宁的工作室,从后门走了进去。

  常久和锦盛的晚饭约在六点,几日没见,锦盛似乎比宴会那天更加漂亮了,她今日穿着裸色的套装,举手投足都散发着独特的性感韵味,她撩动头发时,常久看到了那一枚被她拍下来的戒指,已经戴在了右手的无名指上。

  那戒指的尺码,和她的手指完全贴合,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

  常久看着她的手指,笑着说,“戒指很适合你。”

  锦盛俯首去看,也笑了起来,“是啊,很适合。”

  “一般拍卖很少遇到这么合适的,说明你们比较有缘分。”常久说。

  锦盛点着菜,没有回答常久的话,直到服务生离开,锦盛冷不丁来了一句,“如果我告诉你,其实这戒指本来就是为我设计的,你信么?”

  常久喝水的动作顿住,她本以为锦盛在玩笑,可抬眸,却看到了她认真的目光,甚至,还有些难过,绝不是玩笑。

  常久想起了拍卖时,主持人说的那个故事……

  “你和设计师是……”

  “他是我男朋友。”锦盛十分坦诚。

  常久有些混乱,这设计师是锦盛的男朋友的话,那周正又是什么情况?

  如果去探究,仿佛有些侵犯隐私,常久是懂得分寸之人,因此并未去过问。

  但锦盛还挺信任她的,同她说起了她与男朋友的故事。准确定位,应当是前男友了。

  原来,锦盛曾经是在巴/黎读油画专业的,而她的男朋友是著名的珠宝设计师,天赋异禀,读书时便成立了独立品牌,他们曾是旁人眼中的神仙眷侣。

  但,锦家并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因为锦盛不肯妥协,因此锦家开始为难她男朋友的家人,两人因为这件事情,爆发了一次冲突,闹了分手。

  后来锦盛便回国接手了公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两年前,在父母的要求下,与比她小三岁的周正订下了婚约。

  豪门婚姻素来不能自己做主,常久听完他们的故事,唏嘘又无力,她好奇,“那你前男友……他退圈之后,你有联系过他么?”

  “他失踪了。”锦盛喝着酒,她在笑,眼眶却是红的,“我去找过他,他朋友说他去瑞士雪山的时候遇到了意外,尸骨无存。”

  常久的喉咙像是被堵上了一样,一点声音都发不出,锦盛笑着对她说,“不用安慰我,我宁愿相信他是失踪了,这样我可以抱着有一天说不定能找到他的念头,继续苟活下去。”hτTΡδ://WωW.sndswx.com/

  “我是不是自私又懦弱,还特别会给自己找借口。”锦盛太自知了,“可没办法,人总要活下去的,不是么?”

  言罢,她轻轻转了一下无名指上的戒指,常久看到那钻戒的光芒闪烁着,无声叹息。

  “你和周正订婚,是因为无所谓了吧。”她知道那个人已经不在了,所以身边是谁都一样,是这样吧?

  “也不全是。”锦盛扬起嘴唇,“周正的脸,还过得去。”

  常久以为锦盛在开玩笑活跃气氛,并未将她的话当真,周正的长相的确是突出的,否则也不会惹来那么多女人前仆后继。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常久看到了那个男人的照片,才明白了锦盛今天说的“周正的脸”,指的是什么。

  “不提这些了,影响你心情了吧。”锦盛给常久倒果汁。

  常久摇着头,同她说,“不会,你能和我说这些,我觉得很荣幸,没想到你会这么信任我。”

  “我也没想到。”锦盛说,“这些事情,除了我父母,没人知道。”

  而她的父母,觉得当年的事情是她一辈子的污点,因此是绝对不会提起的,锦盛有时候憋得难受,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说话的人,可不知为何,今天竟对着常久说出来了。

  “其实我很多年没交过朋友了。”锦盛问常久,“咱们算朋友了么?”

  商场上雷厉风行,机关算尽了几年,锦盛都快忘记,交朋友是什么流程了。

  “当然算!”常久对此求之不得,“我也很多年没有交过朋友了。”

  吃过了这顿饭,锦盛与常久的关系突飞猛进,饭后,常久便带锦盛去了唐清宁的工作室,介绍她们认识。

  唐清宁靠近常久耳边,同她说:“人在里面了。”

  常久“嗯”,随后同锦盛说自己有点事进去。

  锦盛看出了常久不愿被旁人知道,因此并未过问,在外面参观了起来。

  常久来到办公室,同宋博妄碰了面,坐下后,常久与宋博妄同时开口,“你找我什么事?”

  两人都不曾想到,他们竟会如此默契,沉默后,又同时开口,“你先说。”

  宋博妄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笑了起来,“你先说吧。”

  “SG和史密斯先生的新闻,你知道么?”常久问。

  宋博妄点头,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他怎会不知道。

  常久:“他和史密斯谈判的那天,是带我一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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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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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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