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四合院从那个年代开始>第12章我只想搞钱
  留下是留下。

  但却并没有认命。

  吴信可不会傻傻的将自己局限在轧钢厂,局限在四合院,整日与那些人鸡毛蒜皮各种小事情翻来覆去的吵吵。

  广阔天地大有可为。

  这里的为是指远去港岛。

  凭着自己一身炉火纯青的心诚则灵床垫推销技巧,去了港岛真的犹如鱼归大海、虎入深山。

  窝在四合院干嘛?

  肉都要限量着吃!

  最好的选择。

  是离开。

  下定了决心的吴信,思索着自己离开的方式,他想看看自己要怎么走。

  直接去肯定不行。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介绍信就是一大难关,没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吴信连票都没法买。hτTΡδ://WωW.sndswx.com/

  昨天晚上顺了贾家十多块。

  真是应了那句俗语。

  兜里有钱心不慌。

  吴信准备去招待所睡一晚,本以为过去直接甩钱,自己就可以轻易的住到招待所里面,结果住了一个寂寞。

  人家招待所问吴信要介绍信。

  也不是要介绍信。

  是吴信前面有顾客办理入住手续,服务人员先索要了介绍信,后还通过介绍信打电话核查了一下住宿人的身份,确认无误才给那位大胡子的顾客办理了入住手续,且经过他们的对话得知,莫说住店,就是买票也得介绍信,一些敏感地方的票,售票员还会打电话进行核实,委实负责任。

  一句话。

  没有介绍信,你是寸步难行。

  吴信是身穿的黑户,该有的身份都没有。

  如此一来。

  必须要剑走偏锋。

  贾队长说过,黑腾归三的牙疼就得驴粪蛋子加新鲜驴肾水搅拌后吃下才可治愈。

  偏方就得偏。

  想离开。

  也得想这个邪招。

  路线无非海陆空三线!

  现在哪个地方应该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渔村,与吴信要去的地方隔着一道不怎么宽也不怎么狭窄的河。

  先去小渔村。

  火车加汽车的组合方式通过陆路或者直接乘坐轮船和乘坐飞机赶到小渔村,从小渔村想办法游过河去。

  游过去。

  这是一个难题。

  吴信什么都会,唯独不会游泳,他进了水里面,从头到尾就一个动作,手脚慌乱的毫无规则的乱拍,大张着嘴巴可劲的往肚子里面灌这个游泳的水,什么时候没有了动静,直接漂在了水面。

  M的。

  束手无策。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点办法没有。

  不得已。

  吴信又想起了之前贾队长给黑腾归三治疗牙疼的旧梗来。

  细细琢磨琢磨。

  还是有一定的道理在其中。

  正经方子不行,那就得试一试这个偏方。

  吴信迈步来到一个地方,看着飘扬在半空的各色旗帜,吴信长叹了一口气,这是他根据贾贵治疗黑腾归三牙疼偏方归拢出来的不是办法的办法。

  治!

  难!

  避……

  临近冲刺的时候。

  吴信退却了。

  他突然想起了一个成语。

  友好睦邻!

  真要是做了这样的事情,吴信要快马加鞭的去地下搞工程。

  走是走。

  不能为了走把自己给折进去。

  离开这件事要从长计议。

  最要紧的事情是先给自己编织一个身份,然后想办法弄钱。

  有了钱。

  什么事情都好做。

  《插翅难逃》中张世豪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现在什么都不想,我就想搞钱。

  吴信差不多也是这种想法,总不能去了那边天天洗盘子吧!与其到了那边给人家洗盘子,我还不如留在轧钢厂里面洗盘子。

  那边的盘子比京城的盘子香嘛!

  吴信乐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一道肥胖的不能肥胖的身影映入了吴信的眼帘。

  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大部分人都是带着菜色的干瘦,白白胖胖看着就跟大肥猪似的人,也只有禽兽四合院配角之一贾张氏了。

  昨天晚上顺走了贾张氏的馒头,顺走了贾张氏给贾东旭置办的那些相亲物件,次日白天竟然又碰到了贾张氏。

  贾张氏手中的网兜里面装着十个大白面馒头。

  吴信猜测,这应该就是贾张氏讹诈易中海的那十个白面馒头。

  也是显摆。

  这年景拎着十个大白面馒头满大街的闲逛。

  服了。

  其实贾张氏也是小人心思作祟,想要显摆自家家境不错,尽可能的给她那个不孝的儿子贾东旭增加印象分,让人家女方答应嫁给贾东旭。

  粮食就是命!

  你有钱,人们不一定羡慕你,但你有粮食,吃不完的粮食,百分之百都会向你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杀千刀的混蛋玩意,偷我老婆子的白面馒头,还偷我儿子贾东旭今天相亲的衣服,闹的我儿子死活不出来,我老婆子不得不拎着十个大白面馒头登门,有了十个大白面馒头,不相信他们不动心,杀千刀的混蛋,把我老婆子十五个白面馒头给祸祸了,还有钱和票,我老婆子诅咒你不得好死」

  贾张氏仰着头,迈着脚丫子的朝着吴信走来。

  人家都骂自己不得好死了。

  吴信不可能装孙子。

  本想放贾张氏一马。

  怎奈贾张氏偏偏朝着吴信的枪口撞来。

  就在两人即将错身的一瞬间,吴信灵机一动的把地上的一个小木头给捡了起来,深怕被人发现般的一把将小木头给揣在了怀里,迈着步伐的朝着旁边的一个小巷子跑了进去。

  其样子及体态妥妥一个我捡到了宝贝担心被旁人看到的态势。

  不担心贾张氏不来。

  看过禽兽满员四合院这部戏的吴信,太清楚贾张氏是个什么德行了,好吃懒做外加贪心不足。

  第一集秦淮茹深夜拎着暖水瓶在四合院外洗衣服的画面。

  可不是单单形容秦淮茹孝顺的,也表达了贾张氏待在家里屁事不做的一幕。

  儿媳上班,身为婆婆屁事不做,还的儿媳妇大晚上下班回来冒着严寒洗衣服。

  百分之百的恶婆婆。

  我吴信就当替天行道了。

  如吴信所想的那样,他那副小心翼翼唯恐被人发现的样子,瞬间引起了贾张氏的兴趣。

  「这小王八蛋这是发现了宝贝!要不然怎么是这么一副姿态,对,小王八蛋真的发现了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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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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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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