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龙提前得到了消息,开车把他们接回了家。
一到家里,林婉君就迫不及待躺回了自己的床上。
“还是家里好啊...”林婉君感叹道,“酒店的床确实很软,可是不如自己的床舒服。”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林然一边收拾物品一边说道。
“你的房间才是狗窝。”林婉君白了弟弟一眼,然后她从床上跳了起来,把从蜀州买的纪念品摆放在床头柜上。
现在,她也是出门旅游过的人了。
林父和林母回来后也没有闲着,去市集买了些菜,就准备起了晚餐。
晚饭的时候,他们显得很开心。
一向不苟言笑的林父,如今也是春风满面。
他的面前,摆放着一瓶平时不舍得买的五粮液白酒。
而且,桌上的饭菜也显得很丰盛,竟然还有牛肉,他们以前根本就不舍得买。
“爹,娘,今天的晚饭怎么这么丰富?有客人吗?”林然收拾好行李,看到桌上的菜,好奇地问道。
“没有客人,但是今天开心,大家吃好一些。”林父笑道。
同时,林母端着一盆粉蒸肉出来了,香气逼人。
她也附和道:“我想你们吃了这么久川菜,应该有些想京菜了,所以准备做丰盛一点。”
林然觉得很欣慰,因为父母终于舍得花钱了。
在去藏区前,他给了家里1万块钱,父母都没舍得用,一直存着,家里看起来很贫苦。
他也明白,父母经历过饥饿的时代,总是想着能省一些是一些。
林婉君也从房间里出来了,来到客厅,她的第一想法和林然一样:“家里有客人吗?”
“你们就是我们最重要的贵客啊。”林父难得开了一句玩笑。
坐在餐桌上,他们谈论起了这次蜀州旅行当中的趣事。
“我们这次还买了一些麻辣兔头回来,到时候分给乡亲们。”
“婉君,我记得你买了些蜀绣,有多的可以送给你王婶。”
“知道啦。”林婉君有些不舍得,但是纪念品买来,除了摆在家里,就是送给朋友做礼物,她一个人也要不了那么多。
在快吃好的时候,林然问了一句:“爹,娘,你们现在怎么舍得花钱了?”
“诶。”林父叹了一口气,“当时被关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我就在想,我身上明明有钱,却不舍得掏出来,导致家人遇到危险,后悔莫及,如果不是小然你赶来,还不知道我们要被关到什么时候?”
“爹,这件事就别再自责了。”林然安慰道。
“已经自责过了。”林父笑了起来,“我现在在想,我们现在不再是以前穷的叮当响的农民了,你看咱家新房有了,儿女也都有工作了,收入还不错。”
“人活一辈子,总该学着享受一下。”
此次去蜀州旅行,住当地最豪华的酒店,吃当地的美食,穿的也是林然从服装市场买回来的品牌衣服。
由奢入简难,反过来也一样,林父对生活也有了新的感悟。
以前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守着钱一直存着,结果发现他们存钱的速度,根本比不上林然赚钱的速度。
只要不是大手笔的挥霍,林然都能支撑的。
他们可以把这些钱,略微改善自己的生活,不用在每餐都吃着没有油水的蔬菜,可以适当加些肉和酒了。
听到父亲的话,林然心里颇感宽慰。
他赚钱就是为了让家里过上好日子,先前,父母的思想一直没有改变,觉得有钱就要存着。
“爹,娘,你们放心,只是餐餐吃肉,孩子绝对支持得起。”
“嗯,我们也不会乱用钱的。”林父笑道,“可以找些清闲的活,等你们生了孩子,可以帮忙带孙子孙女了,哈哈。”
林然听得到没什么,林婉君不由而脸红了:“爹,你在说什么呢?我男朋友都没找。”
“爹是催你快点去找。”林母在旁笑道。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享受了丰盛的晚餐,家常便饭,比酒店的美食更让林然有食欲。
“话说,小然,你每天去店铺里,都要从村口走出去好远才能找到车吧?”林父忽然想起这件事。
林婉君去上班都是骑自行车的,而林然只有家里的小平板,骑去上班并不合适。
“要不,小然你也买辆自行车?以你的经济实力,应该不难吧?”
经父亲这么一提,林然确实觉得从下林村去上班不太方便,路程有些远。
但是,他并不想买自行车。
而是说道:“我想买辆汽车。”
汽车?
林父差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儿子真是财大气粗,比他想的还阔卓。
在这个年代,自行车被称为三大件之一,并不是所有人家都负担得起的。
林然竟然看不上自行车,打算买汽车。
“小然,我相信你能买得起汽车,但是,你会开车吗?”林母担忧地问道。
重生前,林然可是老司机了,有着二十年左右的驾龄,从来没出过交通事故。
如果说他不会开车,那才是玩笑话。
而且,他开的都是手动挡的车,当时被年轻同事取笑,不开电动车就算了,还不开自动挡。
而手动挡,正是现在的主流。
他随口答道:“杨建龙家地方大,我开过几次,没问题。”
“不是要驾照才能开车吗?”林父问道,他对于驾驶一窍不通。
当然需要驾照。
不过,在这个汽车不普及的年代,考驾照再简单不过了,科一和科四合并,科二科三一起考,会开车的人来,一个星期就能搞定。
“那太好了,以后小然你接我上下班,每天骑车累死我了!”林婉君在旁帮衬道。
决定买车的事,林然给杨建龙打了一个电话:“建龙,你认识车行的人吗?”
“当然认识,干爹,你朋友要买车吗?”
“不是我朋友,是我要买车。”
杨建龙愣了一下:“干爹,你有驾照?”
“一个星期后就有了,明天就去报京城驾校。”林然自信地说道。
对于林然的话,杨建龙是深信不疑的:“太好了,以后干爹你可以经常来我家串门了!”
“一定,不过你现在先帮我问一部车。”
“你想订什么车?”
“奥迪100。”
这可是八十年代最拉风的车型,用来跑乡间土壤也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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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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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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