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是那个房子,好像什么都没变,又似乎变了很多。
厨具全都收了起来,家具、缝纫机也都用布盖得严严实实。
外间的小饭桌落了一层薄灰,显然有些日子没人来过。
等明天去过学校,就去外文出版社看看方吉珍,就是不知道她还上班不。
刘欣雨一边收拾房子,一边在心里想着明天的安排。
当她想到方吉珍,赫然发现似乎忘记了一件事,不由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难怪这房子有些日子没人收拾了!
刘欣雨虽然很少收到家里的来信,却没少收方吉珍的信,对方吉珍的近况不说了如指掌却也知道得七七八八。
方吉珍毕业后直接参加了工作,还不错留在京城,在外文出版社当英语编辑。
工作不算太好,但是能留在京城,方吉珍倒是开心得很,也十分感谢刘欣雨。
因为刘欣雨让她有了通过翻译文稿资料赚钱的机会,也让她认识了外文出版社的总编辑,得到总编辑的赞赏才有了这个留京工作的机会。
方吉珍上大学的时候已经二十四岁,四年大学毕业成了名副其实的老姑娘。
没想到进了出版社不久,就让她遇到生命中的另一半,毕业半年就结婚了。
男方比她还要小两岁,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父母都是知书达理的知识分子,因此家里条件很不错,结婚后自然不可能再住在畅春巷这间逼仄的房子里。
不过方吉珍始终记着刘欣雨给自己的托付,每周必定会过来看看并进行清扫晾晒,保持房子的清洁和干爽。
半年前方吉珍在给刘欣雨的信中提到她怀上宝宝的喜讯,预产期就在三月。
看这房子的情况,估计已经生了,那就不是去出版社找她,而是去她家里看她和宝宝。
这样想着,刘欣雨加快收拾房子的速度。
虽然回国前带了些礼物,但是没有专门给宝宝准备礼物,当然她更愿意亲手给宝宝做礼物。
第二天吃过早饭,刘欣雨就骑着自行车来到京大,直奔西语系主任办公室。
系主任还是那个精神矍铄小老头,只是头发更白了,看到刘欣雨愣了好一会才惊讶地指着刘欣雨嗔道:“你这孩子,回来也不提前与学校打个招呼!快进来,坐下说话。”
刘欣雨将从英国带回来的礼物放在主任办公桌,然后俏皮一笑道:“有没有吓你一跳?”
系主任看了看桌上的礼物,点了点刘欣雨:“可不吓我一跳,还以为至少要到八月才能回来。”
“教授的确想再留我一两年,但是我想家了,所以一拿到毕业证书,就麻熘地买了机票回来。”刘欣雨嫣然一笑道。
刘欣雨是系主任最满意的学生,没有之一。
因为满意才有了这个硕博连读的机会,当然希望她早日学成归来,成为西语系的新鲜血液。
系主任十分清楚费德曼教授对刘欣雨的重视,他想留刘欣雨,肯定不会是像刘欣雨所说的只是多留一两年,而是希望刘欣雨加入他的研究团队。
刘欣雨没有被国外优越的生活环境和待遇所迷,学成即回国,让系主任十分满意,笑容自然更加和煦,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
刘欣雨算是京大公派的留学生,学成归来京大当然要给她安排工作。
学校开学已经有半个多月了,教学工作暂时还能铺得开。
考虑到刘欣雨已经四年没有回过国,刚刚回来总得给她一些时间处理私事,所以系主任并不急着给刘欣雨安排教学工作,而是关切地问道:“回过家没有?”
刘欣雨有些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昨天刚到京城,今天来学校主要是向学校和系里报个到,然后也是想请半个月的假回家看看。”
系主任当然不会拒绝刘欣雨的请假,要不是刘欣雨主动来学校,学校也好系里也好,压根不知道刘欣雨提前学成归来。
四年没回国,回来当然要回家看看亲人。
请假没毛病,半个月太少,系主任直接让刘欣雨四月二日再来上班。
当然在回去探亲之前,先把将入职手续给办了。
系主任亲自带着刘欣雨前往校长办公室说明情况,很快就开出了入职证明,办理了入职手续。
就这样刘欣雨的身份从学生转变为老师,开开心心地与系主任道谢并道别,一边在心里盘算先去买火车票还是先去方吉珍家探望方吉珍和宝宝,一边往外走,结果在楼梯转弯处与人撞在了一起,对方抱着的书本撒落一地。
看着撒落一地书本,刘欣雨连声道歉,蹲下帮忙捡起掉在地上的书本。
等她抬头看向撞到的人,不由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被撞的人是顾锦诚。
刘欣雨是真的没想过回国见到的第一个同学居然是顾锦诚。
其实刘欣雨应该想到这种可能,毕竟顾锦诚毕业以后继续留在京大读研,只不过他读的是新闻与传播的研究生。
“想到真的是你啊,刘欣雨。什么时候回来的?”看到面前的人确实是刘欣雨,顾锦诚又惊又喜,要不是刘欣雨伸手扶了一把,手里抱着的书本差点又掉地上。
老同学相见,当然不能就这样甩手离开,刘欣雨只得跟着神情激动的顾锦诚来到校园内的小咖啡馆。
顾锦诚将一杯咖啡放在刘欣雨面前,默默也打量着刘欣雨,半晌用赞赏的语气道:“四年不见,你似乎一点都没变!嗯,也不能说没变,是更知性更成熟也更有气质。”蜀南文学
刘欣雨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味道一般,与爱丁堡的咖啡不能比。
听了顾锦诚的话,刘欣雨嫣然一笑道:“谢谢顾班长的赞美,顾班长更……帅了!”
顾锦诚脸上微微有些僵,心里叹了口气。
帅?有什么用,不能吃不能喝,甚至无法吸引面前的这个女子多看一眼!
他倒情愿刘欣雨夸他比以前更稳重了。
他也是在刘欣雨出国以后,才沉下心来检讨自己,渐渐想明白曾经的自己有多么讨厌。
当然要吃一堑长一智。
在刘欣雨面前尽可能地稳重些。
要是以前能够稳重些,肯定不会惹得刘欣雨厌烦于他,对他避之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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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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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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