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乡村作曲家全文>第一百零二章:两首新歌
  可惜的是,刚吃完饭张哥又整活儿了,他在二楼阳台上打碟,还让嘉宾和工作人员一起来蹦迪。

  啥是蹦迪啊?

  马小树完全看不懂,群魔乱舞的,鬼畜的灯光奇葩的音乐。

  土!

  真的土!

  马小树觉得这玩意儿比流行音乐还要低俗,一点艺术涵养都没有,实在是加入不进去。

  本来想抱着吉他安静写歌的,写不成了。

  但那首歌是真的高级。

  都在脑子里了。

  张兴艺在阳台上打碟,喊道:“嗨不嗨?”

  下面一群被迫营业的僵硬工作人员们答道:“嗨……”

  何吉涌化身领舞,很努力地在带动节奏,还想带动并不想蹦迪的张小枫:“妹妹蹦过迪吗?”んτΤΡS://Www.sndswx.com/

  张小枫抱着狗:“我演过蹦迪。”

  何吉涌理科就懂了,妹妹并不想蹦迪,于是他又转向马小树:“小树你蹦过迪吗?”

  马小树:“没,我爸年轻时候倒是在晒谷场跳过霹雳舞,就是那种机械风……后来他中风了,就更像了。”

  何吉涌差点笑出声,忍了又忍:“啊……让叔叔保重身体啊!”

  马小树点头。

  没事儿,我爸现在不跳霹雳舞了,掰包谷都忙不过来。

  张小枫抱着来活儿,靠在马小树身边吐槽:“他们好无聊啊!你看,我哥还跳舞,咦……”

  马小树好奇道:“你们每期节目都这么玩吗?不累吗?”

  “也不是每期,就是因为你来了吧,要向音乐靠拢,谁知道你不会蹦迪呢?”

  “蹦迪是不是夜店里那种?我听苟富贵说过。”

  “噗……你没去过夜店?”

  “没有啊,你去过吗?好不好玩?”

  张小枫左右看了看,小声道:“我经常去,但我不蹦迪,太傻了,我去都是喝酒的。”

  马小树一拍大腿:“就是嘛!蹦什么迪啊?还不如喝酒呢,你们这儿有酒吗?”

  “你也喝酒?”

  “我一般不喝的,后来被大哥带坏了,一到了晚上他就拖着我们喝。没有就算了,我也不是很想喝……”

  “跟我来……”

  张小枫趁摄像师们都在拍蹦迪,悄悄带着马小树溜了。

  这节目是有酒的,很多时候为了招待嘉宾,吃饭的时候也喝酒的,只不过观众以为是饮料而已。

  张兴艺从楼上下来秀舞技了,一群人假装玩得很嗨。

  老年活动中心一样……

  马小树和张小枫却坐在二楼阳台边上,一人拿着一个茶缸喝白茶,聊得很开心。

  张小枫是马小树的歌迷,而马小树也看过很多她演的戏,二人互相欣赏,抽空喝喝白茶聊聊圈内的事情,这不比蹦迪有意义?

  从张姐这里,马小树得到了很多关于影视圈的消息。

  《闪亮男生》结束后,马小树要去演电影《无名之辈》,所以问得比较多一些。

  张小枫很耐心,以一个老艺术家的身份,给了马小树很多建议和指导。

  俩人嫌蹦迪太吵,就下楼转悠,不知不觉走到了树屋。

  一人靠在一条沙发上闲聊,来活儿在旁边刨沙子。

  “电影和电视剧的区别是巨大的,往简单了说,电视剧靠的是台词推进故事,电影则是靠的蒙太奇……”

  “蒙谁?”

  “不是蒙谁,是电影语言,镜头的艺术,再简单点,电影是用眼神和动作讲故事,就算是静音收看也能看懂,电视剧则恰恰相反,你不看画面只听声音也没有任何问题。”

  “哦!”

  “演员挺简单的,你们做歌手难吗?看起来好像比我们专业。”

  “不难呀,我这种新人都能写歌,怎么会难呢?”

  “你写歌真是张口就来,不需要什么积累吗?”

  “写歌是感觉。”

  “是吗?”

  “你看,我刚刚就有了一点灵感,准备写来着,他们蹦迪,我就没办法写歌了。吵得慌!”

  “哇啊啊!又一首新歌?我要听我要听!”

  “没有吉他啊,张哥那个得插电,怪麻烦的……”

  马小树不习惯电吉他,音色也不习惯。

  就在张小枫略显失望的时候。

  一个硕大圆润的身影从黑夜中钻了出来:“吉他我给你带来了!张小枫你好呀,我是马小树的经纪人王大宝。”

  张小枫吓一跳:“你好!”

  马小树愣愣地接过吉他:“宝姐你怎么来了?不是去潜水了吗?”

  王大宝:“潜不下去,肥肉太多了总是浮起来……我回酒店睡了几个小时,想着你晚上可能要创作,就让节目组帮你搞了一把吉他来。”

  马小树深受感动,他平时不喜欢背着吉他到处跑,倒是宝姐很细心。

  宝姐送完吉他就隐入了黑暗中。

  张小枫:“树哥,我想听你的新歌。”

  马小树抱着吉他:“你说的是哪一首?”

  “啊?就你准备写还没写的那首。”

  “一共两首,算了,我都唱一唱吧,摄像大哥手别抖,帮我记录一下,回头把音源发给我一下。过几天要比赛,关于红尘的歌也该写写了。”

  摄像大哥手抖了,两首?

  原创就原创,你一次性写两首是不是太过分了?而且还是命题作曲?

  噔噔噔噔……

  马小树拨动着琴弦开始放大招,根本不担心提前泄露,因为这节目是在《闪亮男生》总决赛后一周才播出,更别说四天后的半决赛了,根本影响不了。

  “天涯的尽头是风沙,红尘的故事叫牵挂……红尘客栈风似刀,骤雨落宿命敲,任武林谁领风骚我却只为你折腰……”

  张小枫双颊绯红,也不只是白茶上脸还是稍显娇羞,愣愣地看着马小树。

  “厉害!这歌也太好听了吧!”

  她鼓掌道。

  马小树谦虚道:“厉害啥呀,都是为了工作而已。运气好,有了灵感而已,为半决赛准备弹药呗。这首叫《红尘客栈》,另外还有一首叫《沧海一声笑》。”

  张小枫:“你肯定会赢的!”

  噔噔噔……

  马小树面朝大海:“沧海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歌声潇洒恣意,荡气回肠。

  张小枫傻了,这不是一首情歌或者典型的流行歌,可这份胸襟气魄让她沉醉。

  周围为数不多的工作人员也惊了,马小树是什么怪物?这才是能带领华语乐坛的牛人吧?人家虽然不会蹦迪,但就是贼能写歌!

  《闪亮男生》的半决赛还有悬念吗?

  有!

  悬念就是,马小树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吊打对手,杀入总决赛。

  反正下次比赛有好戏看了。

  角落里,王大宝叉腰大笑,不愧是我带的艺人,这创作能力堪比叮当猫的兜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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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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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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