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规中矩的贴经之后,考生们再次迎来了关州独有策论题。
题目问的还是应对寒冬之法。
从县试、府试再到今日的院试。
考题与往年大相径庭。
所传递的信息都足以让每个考生领会这次提前童试的意图。
每个人看到题目的那一刻,都只觉心中的大石落了地。
有关寒灾应对之策,他们亦有所准备。
有人盛赞王府之决策,而后在其中几处实施细节上,稍作改动。
有人以小见大,建议将永宁之政扩散至各城,又结合所学所知,因地制宜。
众言纷纷。
一书胸中抱负!
所有人都觉得此次策论在旁标注不限制此点实在太棒了!
闫老二也是如此作想。
天知道缩改文章有多难,他那么精华的卷子,被迫改的平平无奇,都显示不出他难得的高光文采!
看看这类题目,不就是让人出主意的么,既然是出主意还限制字数做什么,不是越多越好么!
闫老二不是愁没什么可写,他是烦恼想写的太多……
……
院试一过,今年的生员即将新鲜出炉。
庞知府这一次不是主考。
此次院试由学政亲自主持,他只是陪座,共同阅卷,以示公正。
照旧巡视考场。
庞大人不意外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考生。
依旧是头也不抬,笔走游龙。
纸用了一张又一张……
他站着看了一会,见那考生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庞知府心道难怪这次王爷特意叮嘱,考试过后便将正卷与草稿一同送到他那。
别说王爷好奇,连他也好奇的不行。
到底是写了什么?
比之上次的作答如何?
……
“哈哈哈哈!”桌案后面传来英王疏朗的笑声:“这个闫怀安,可太有趣了!”
“你看看,你看看,这都是他的草稿,别人就一张两张,他竟有十张!
听庞知府所言,要不是觉得时间不够用了,他还能再写。
他怎么这么多的话?
呃,偏偏还都说的不错,虽直白了些,倒是言之有物,不似其他书生,空泛的很。”
王德善一边整理其他试卷,一边笑道:“这个闫二啊,就是话多,嘴巴停不下来,人也爱操心,家里头村里头,没有他不管的事,村里头大事小情也都爱上他家去问,一来二去的,算是小安村里见世面多的,和他说什么,都能聊上几句……
就是读书不太成,被他兄长硬压着学了十余年才有今日。”
英王诧异道:“学了十余年?”他又看了看面前的草稿,道:“那还真不是块读书的材料。”
“可不,要不是您这次想取实干之材,这闫二都考不到院试,能过府试就不错了。”王德善细声细气道。
“王德善,你说你也不是邀名之人,咋还大公无私起来啦?这闫怀安的文章,朴实无华,本王问什么,他就答什么,见过的听过的自己琢磨想的……不管能不能成,他确实是努力在想怎么能让关州的百姓顺利度过此次寒灾,其心……诚挚。”
王德善“哎呦”一声。
“还是王爷您慧眼识人,老奴一开始看这闫二啊,就觉得和那些想和老奴攀关系的老乡不一样,怪道呢,还是王爷您学问高深,会形容,可不是么,一家子都诚心,实在,真挚……小二更是……”
“本王再好好看看。”英王就是故意打断他,这个王德善,总是变着法的夸他干孙,实在可恨。
“冬日也可伐木,当选身强力健之人……”
“可去海中捕鱼,海水不会上冻,冬日捕鱼虽不易,可也是一个法子……”
“建造暖房,冬日种菜?这……成本太高了吧?咦?竟能种蘑菇?王德善,你可曾听说有人种过蘑菇?”
王德善小声道:“老奴倒是知晓闫家专门辟了一间屋子在试种,就是不知成没成。”
“既然敢写,应该是有几分把握,不过蘑菇虽比菜蔬略贵,可若是以暖房栽种……”英王摇摇头。
不划算。
“嚯,还是要去北戎,就惦记人家的牛羊……嗯,还分析的头头是道,说北戎更难熬酷寒,冻死冻伤者更多,缺医少药,身弱者很难挺过,多亡于此次寒冬,牛羊防护不及也多有被冻死……瞧瞧这写的,好像他亲见似的。”
英王继续从满纸“慷慨激昂”的白话中找寻有用的建议。
他看的是草稿,正卷反而兴趣缺缺。
谁不爱看呢,这么有意思的文章。
“虎踞的民团已经招募了吗?本以为会是开春之后,哦,原来是进山拣……肉?哈哈哈哈,这个闫怀安,真是直白,对,就是拣肉,有意思!”
英王逐渐看的上头。
写的虽白,可更易看懂看通,又不限制字数,又是草稿之故,闫老二简直放飞自我,满篇所写,如同有人在面前絮絮叨叨。
一会说东,一会说西。
不过闫老二记得闺女的话,民团的事写的尤其细致。
怎么给人招来,直接带进山区,然后满山拣肉,进山前后都熬热汤暖和身子,免得生病,野物扒下来的皮毛,都硝好了给民团做衣裳,武器啥的暂时都是棍子,遇到个头大的猛兽比较危险,不过仗着人多,一吆喝,大家伙也是敢上的。
又说起硝皮子费事又费时不说,没有北戎那边养的羊好,那羊皮才是真暖和,毛长,又卷卷,厚实,一整张差不多就能做一件,不用再拼再缝。
总之,他觉得羊皮袄最好,十分推崇。
英王不禁又笑道:“又来又来,总是夹带私货,就是和北戎过不去了。”王德善轻声道:“虎踞城破时,闫二就在城中,还救下田大人,成就了一段师徒佳话。”
提起虎踞城破,英王脸上的笑意慢慢敛去。
“冬日出兵……”他难下决心啊!
别看他封邑关州,坐镇一方。
可提前童子试是一回事,出征北戎又是一回事。
前者,无关大局,只关州迫切取才便宜之行事。
后者,调动边军,大举出征,无皇令岂敢轻言!
便是他也觉得北戎今冬应是险度,是征伐良机。
可既无上命,又无粮草……
关州一地受灾百姓甚广,他还行征战之举,于上于下,都难以交待啊!
“这上面写,民团的兵营是砌的冰屋?本王倒是好奇,这冰屋真能住人?”英王点了点草稿,思索片刻道:“王德善,院试张榜之后,将这闫怀安喊来,本王要见一见。”
王德善半晌没有应声。
英王疑惑的抬头,就见他的王总管一脸局促不安。
“可有什么不妥?”英王问道。
王德善擦了擦莫须有的汗,尖着嗓子道:“王爷,老奴和您请罪,老奴私心办了一件糊涂事,这闫怀安……闫二,就是小二她爹……一直在咱们府上,应着差呢……”
英王稍稍睁大眼睛。
“你是说,闫怀安既要准备应考,又在府中当差?”
“之前府中……去了好些人,世子妃主持赈灾这么大的事,老奴不敢不上心,就怕哪里不周全,也怕……再有有心之人蒙混进来。
这一时之间,也想不到知根知底又能办事的,只好从信得过的人里找,小二是老奴干孙,他们一家的品性老奴信得过,就……差遣了几件事。
真没想到这闫二运气这样好,能一路考到院试,连小二都说她爹是童生之才,老奴听的多,就信了……
府中一直挂着他的名,这不,院试考完了,明个……人就来了。”
英王思索片刻,缓缓点头:“本王知晓了,这是你谨慎之故,王府的宴请上竟有北戎混入,还差点危及勉儿……日后用人,宁缺,不可不慎。”
王德善忙应道:“王爷英明,老奴就是胆子小,想的多了些。”
“你做事,本王一贯放心。”英王大手一挥,此事就翻篇了。
至于闫怀安挂名当差,又没做什么活是不是占了王府的便宜,英王表示咱大气的很,不计较这三瓜俩枣的。
“对了,那只鹰哪去了?本王今早过去没有瞧见,是换了地方?还是……那鹰真给自己饿死了?”
英王挺喜欢小动物,猫啊狗啊的,鸟也行。
以前也曾养过几只,不是病死了就是老死了,后来王府收入一年不如一年,处处都要他贴补花钱,便没了心思。
偶然发现王德善吩咐人找出来鹰架,又调会熬鹰的师傅专门过去照顾,他表面当做不知,其实暗地里偷偷去看过好几回。
晓得是小二从雪地里拣回来的,他还暗暗嘀咕来着,自己怎么没有这样的运气。
鹰可不好抓。
那头拣回来的苍鹰,虽说总闹绝食,可瞧着那精气神就和他以前见过的鹰不一样。
会闹绝食,还会在自己饿得不行的时候吃食,这证明什么?证明这鹰它聪明!
他试着靠近,那鹰每次都一副作势要扑的样子,实则含而不发,恐吓意图更甚。
英王就更加放不下了,念念不忘。
“那鹰也是认人,知道是小二救了它,喂它东西就吃,小二那孩子听说它闹绝食,心疼啦,就求老奴先给带回家去,不过老奴和她说好了,熬鹰还是要回来,咱府上东西齐全着,再说还有樊师傅在。”王德善细声答道。
英王放心了,还来就好。
他瞧瞧王德善,突然笑起来:“你这老东西,是故意的吧?让那孩子过来住些日子,就这么稀罕?”
王德善笑得腼腆,眼角泛起密密的细纹:“小二是老奴的干孙,以后要给老奴养老送终,时常来家住住才是应该,王爷在哪,哪就是老奴的家,老奴的家在哪,小二就该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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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时之间,也想不到知根知底又能办事的,只好从信得过的人里找,小二是老奴干孙,他们一家的品性老奴信得过,就……差遣了几件事。
真没想到这闫二运气这样好,能一路考到院试,连小二都说她爹是童生之才,老奴听的多,就信了……
府中一直挂着他的名,这不,院试考完了,明个……人就来了。”
英王思索片刻,缓缓点头:“本王知晓了,这是你谨慎之故,王府的宴请上竟有北戎混入,还差点危及勉儿……日后用人,宁缺,不可不慎。”
王德善忙应道:“王爷英明,老奴就是胆子小,想的多了些。”
“你做事,本王一贯放心。”英王大手一挥,此事就翻篇了。
至于闫怀安挂名当差,又没做什么活是不是占了王府的便宜,英王表示咱大气的很,不计较这三瓜俩枣的。
“对了,那只鹰哪去了?本王今早过去没有瞧见,是换了地方?还是……那鹰真给自己饿死了?”
英王挺喜欢小动物,猫啊狗啊的,鸟也行。
以前也曾养过几只,不是病死了就是老死了,后来王府收入一年不如一年,处处都要他贴补花钱,便没了心思。
偶然发现王德善吩咐人找出来鹰架,又调会熬鹰的师傅专门过去照顾,他表面当做不知,其实暗地里偷偷去看过好几回。
晓得是小二从雪地里拣回来的,他还暗暗嘀咕来着,自己怎么没有这样的运气。
鹰可不好抓。
那头拣回来的苍鹰,虽说总闹绝食,可瞧着那精气神就和他以前见过的鹰不一样。
会闹绝食,还会在自己饿得不行的时候吃食,这证明什么?证明这鹰它聪明!
他试着靠近,那鹰每次都一副作势要扑的样子,实则含而不发,恐吓意图更甚。
英王就更加放不下了,念念不忘。
“那鹰也是认人,知道是小二救了它,喂它东西就吃,小二那孩子听说它闹绝食,心疼啦,就求老奴先给带回家去,不过老奴和她说好了,熬鹰还是要回来,咱府上东西齐全着,再说还有樊师傅在。”王德善细声答道。
英王放心了,还来就好。
他瞧瞧王德善,突然笑起来:“你这老东西,是故意的吧?让那孩子过来住些日子,就这么稀罕?”
王德善笑得腼腆,眼角泛起密密的细纹:“小二是老奴的干孙,以后要给老奴养老送终,时常来家住住才是应该,王爷在哪,哪就是老奴的家,老奴的家在哪,小二就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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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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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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