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咸鱼一家的穿书生活宅女日记>第116章 工分搞起来
  兵贵神速!

  这位穿云寨大当家一回到寨子,就会发现自己的老巢被人给端了,搜刮的干干净净。

  他们必须尽快赶过去。

  这一回闫怀文调动了更多人手,除了少数依旧留守之外,就连一向参与不进去的闫老二都被允许加入。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一回留守的,或是灭过老松山,或是剿过穿云寨。

  实则是闫怀文刻意让所有人轮流出来,见见血。

  闫老二很兴奋,将临时肉摊的买卖交待给他家娘子。

  猪胰子久放不好,交给他闺女操办,至于这么点个小人能不能料理好,他并不担心。

  他闺女好用着呢,各个方面都极其靠谱,他比相信自己还相信她。

  戚家三兄弟自然是跟着闫老二一起行动。

  戚老娘从听了他们回来说闫老二在外面请他们吃肉喝汤嚼馒头这件事,老太太自己背着人抹了半天眼泪,之后就更用心的教导这三個憨儿子,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脑子不够,多听闫二的。蜀南文学

  罗三是留守一员。

  李雪梅一过来,便机灵的喊了声闫二嫂,招呼四铁回去拿了马扎过来请她坐下。

  “嫂子,你看这肉是都分开,还是按着闫二哥的来,要哪割哪?”

  到现在,罗三也没大分。

  正是因为之前闫老二一直是按照需求现切的。

  李雪梅看了看挺完整的条肉,还有所剩无几的内脏下水。

  笑了起来:“还按你闫二哥的来。”

  其实能将猪杂出了更好,剩下的肉都做了肉干,更易存储。

  罗三痛快的应了一声。

  瞄到三个猪头,有些遗憾道:“可惜了,以往这猪头最好卖,上供祭祀供不应求。”

  李雪梅才不会转头去看,野猪头哪有家养的猪头可爱,肥胖白嫩的。

  不过猪头怎么吃,她有发言权。

  “猪脑不是卖了么,猪头也分一分,看有人要没,我以前听说还有人爱吃猪舌头。”

  罗三嘿嘿笑道:“脑花、口条、耳朵、拱嘴,这猪头肉也劲道,不管啥猪,浑身好东西,除了猪脖子上这块肉不能吃,旁的地方都能,刚刚还有专门要猪蹄子的,说他自己能收拾干净,闫二哥一听,便宜换给他俩,这野猪蹄子不好摆弄,咱自己弄费事,我闫二哥这方面真是没说的,人大气,不计较,和善好说话,咱村里村外没有不夸的!”

  李雪梅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就见罗三笑眯眯的分肉,好像那猪肉才是他的心头好,刚刚那番话都是随口说的。

  她怎么会听不出这小子的言外之音。

  闫老二大气,不计较,和善,好说话,瞧瞧,整个给她架在那了,要是她小肚鸡肠斤斤计较,不就要坏了闫老二刚刚建立起来村里村外的‘好名声’。

  行,这个罗三,她记住了!

  罗三还在一边干活一边吆喝:“猪蹄还剩不少,猪尾巴还剩一根,内脏不剩啥了,下水也是,有啥换啥吧!”

  拎袋子来换东西的灾民有些骚动。

  私下里议论起来。

  “咋办,没剩多少了。”

  “早知道赶早来,还能挑挑。”

  “挑啥啊,肉我是不舍得换的,剩下哪块都行,这时候,能沾点肉味就不孬。”

  “这一村人可真厉害,之前还卖马肉呢,今儿就弄了三头野猪回来!”

  “不厉害能救下咱吗?能有胆去杀山匪吗?咱们这是走了大运了,之前被山匪运走那些人,可没这么好的运气,还不知道被卖了去哪,能不能活命。”

  “哎呦!可不敢提了,现在说起来,我心还扑通扑通跳!”

  气氛正低迷。

  罗三高亮的吆喝声又传来:“猪头等会分!想吃会做的等着,给你们处理一下,省得你们拿回去不会弄,糟践东西!”

  灾民马上转换了话题,又热议起来。

  “猪耳朵脆生的,好吃!”

  “拱嘴肉才香!”

  “猪头肉肥瘦正好,吸溜!”

  “前面的,给我留一个口条行不行?”

  罗三又喊道:“猪尾巴没了啊!”

  四铁五铁两个小的,让他们三叔支使的团团转。

  之前卖脑花,这猪头罗三已经烧过了,现在是想再弄的细致一些。

  用滚烫的开水泡两刻钟,别看他学杀猪时间不长,是真心想在这行干下去,家伙事预备的齐全,拔毛的小工具都有,又是四铁五铁两个,一个找一个拔,俩孩子眼神好,又畏惧会杀猪的三叔,拔的特别认真。

  罗三分肉利索,价也把的稳。

  有前例的他就随着来,拿不准的就问坐在旁边看摊的闫二嫂。

  李雪梅只管称面装面。

  随着罗三不断的吆喝声,猪杂处理干净。

  猪肉还是无人问津。

  罗三手上忙活着,还担心李雪梅不高兴,安慰道:“嫂子,这猪肉平日里就贵,除了待客谁家舍得割上一斤拎回去自吃,有那馋的,三四两浅切一刀都有,咱剩下的都是好肉,做了肉干能放好久,慢慢吃。”

  “呵呵,这些事等你闫二哥回来操心。”李雪梅柔声道。

  偶尔做一下以夫为天的女人,挺好。

  这三头猪光算账就得算一会,她可不掺和。

  这种事她闺女和闺女她爹最喜欢。

  ……

  闫玉召集童子军过来训话。

  咳咳,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给他们讲讲目前我们队伍守卫空虚,大人走了不老少,咱自个得多上心。

  话锋一转,又说到各家用的香胰子,又要做啦!

  愿意帮忙干活的,来送草木灰的,拿来香花的,她给他们记上,可以在她这计数,以后在她家换东西。

  然后就听闫玉叭叭叭介绍她家的可兑换物。

  木炭、香胰子、肉干、调料这些村里人都知道,闫家有富裕。

  闫玉还加了包袱布、大块小块的方布。

  还有一个新鲜物——字帖。

  “字帖有啥用?”孩子们好奇的问。

  闫玉指着自己,道:“我为啥懂得这么多,因为我大伯教我读书认字,咱童子军现在分的小队,以后得有小队长,几个小队合成大队,还得有大队长,大的管小的,一层管一层,怎么选?就看谁认字多,学的好,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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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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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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