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从零六开始想蜗的牛>第六百八十三章 出行
  十月十四日,星期二,天气状况阴转多云,北风一到二级,最高温度十二度,最低温度九度,

  宜出行、旅游。

  县府招待所门口,陈阳穿着一身黑色作战服,脚上踩着一双作战靴,一副要去打仗的样子,

  邹蓉也是一样的打扮,只不过英气的作战服套在她身上,怎么看都有点像童子军的感觉,

  她还扯了扯衣服,感叹地说道,“就我这个子,能穿一回军服也挺好的了!”

  这丫头还挺能满足,

  说真的,如果不是订制,还真买不到适合她穿的作战服。

  陈阳拍拍她脑袋,比划了一下,“嗯,还行,好像高了一点点,快有一米六了吧。”

  说着把一顶帽子扣在她脑袋上。

  邹蓉冲着他翻了个白眼,还扬了扬蹄子,“大哥,这个鞋底子就有三公分了好吗!”

  “那也是长高了,”

  陈阳又拿出一副墨镜替她戴上,扳着她的肩膀晃了晃,“嗯,英姿飒爽,漂亮!”

  邹蓉咧着一嘴白牙,笑得合不拢嘴,“虽然一听就是虚假的表扬,本小姐还是表示全部接受。”

  陈阳笑着摸摸她的脑袋,正准备说话,这时全副武装的沈友顺径直走了过来,

  好吧,全副武装是夸张了点,但‘全副’是真的,

  作战服搭配战术手套和战靴,护手护腿,战术背心牢牢地捆在身上,大腿两边各绑着一把匕首,腰间别着对讲机,耳朵里是蓝牙耳机,头盔上竟然还带着一只夜视仪,

  就这身东西,目前就连国内一般的野战部队都装配不上,只有特种部队才有这副身家,

  讲真的,这时候只要再给他一把主武器和一把副武器,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全副武装。

  陈阳当即张大嘴说道,“老沈,夸张了啊,竟然还带匕首,”

  说着转头看了看不远处站着的一位四十多岁,披着一件黑色彝族披风的中年男人,“有他带路,应该没必要吧!”

  那是县里给陈阳他们安排的向导,名字叫做吉木子日,据说在附近彝人中颇有威望,有他做向导,几乎不太可能出现什么问题。

  结果沈友顺拉了一下战术背心,露出一只黑黝黝的手柄,顿时吓了陈阳一大跳,“这玩意儿哪里来的?”

  邹蓉也张大嘴巴,不自觉地拉住陈阳的手。

  沈友顺微微一笑,从背心上面的一只口袋中拿出墨镜戴上,又从另一只口袋掏出一本证件递到他面前,摇头晃脑地说道,“嘿嘿,老板,有证儿的哦。”

  陈阳睁大眼睛看了看,再看看他,“不会是桃宝上买的吧?”

  这年头桃宝是个大宝藏,啥玩意儿都有可能找到,弄个仿真玩具,再配一本破绽很明显的证书,也能唬唬陈老板这种外行人了。

  听到陈老板的话,沈友顺脸色一僵,顺手就将证件收好,“得,您就当我桃宝上买的吧。”

  早知道就不拿出来炫了,

  亏得他还厚着脸皮联系上次那位带老板上去的领导,弄了一批装备给自己保镖队武装,要不是这些队员全部都是退役还不到一年的前特种兵,人领导都不敢轻易松口,

  结果到了这儿,还让老板给鄙视,说是桃宝上买的假货,真晕。

  “我就说嘛,”

  陈阳一脸看穿一切的表情,低下头对着邹蓉笑道,“看不出老沈脑子还挺活的嘛,这一身真装备,再配个假家伙什,别说,一般人还真会被唬住!”

  邹蓉这时也松了口气,深以为然地连连点头,还对着老沈比了个大拇指。

  沈友顺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耷拉着脑袋说道,“老板,能走了不?”

  这东西又不可能给陈老板打两发验证,只能坐实是个玩具了呗。

  陈阳看了看手表,随即大手一挥,“出发!”

  说着便往车队走去。

  一共四辆车,三辆是从北金空运到西昌,再在昨天跟着大巴车一起过来的七座防弹越野,陈阳和邹蓉就坐在第一辆车上中间的位置,前排是沈友顺和一个司机,后排还坐了一个人,后面两辆车上各有七个保镖,一共十七个人,组成了这次陈阳出行的保镖队,

  另外一辆面包车是县里安排的向导和安保车,

  不能因为陈老板自己带了保镖队,他们就不安排人了,对吧,

  只不过,几名当地的警察和武警同志,看着保镖队全副武装的装备,再看看自己,

  得,还是把自己当向导吧!

  刚才在招待所里面,各级领导已经跟陈阳道了别,

  省里来的刘领导他们一大早就出发回去了,跟他们一起走的还有洲里的领导,洲里只留了一个人在这里指导工作,

  那人正坐在昨天开会的报告厅里,给全县干部开思想工作会议呢,老马老潘他们也都在乖乖受训,先从思想上克服一切不利于发展的意识,全县上下统一一心,那啥啥啥……

  所以,现在也没人给陈老板送行,四辆车默默地驶上街道,往县城外面而去。

  昨天过来的时候,陈阳在大巴上视线不佳,也没怎么看清楚这座县城的模样,这时候便把车窗打下来,仔细打量这座县城,

  昨天从远处看,美姑县城的建筑鳞次栉比,五彩色调的房子中间,不时夹杂着一些红土夯筑的彝族建筑群落,美得像一幅画卷,

  可这时身在这幅画卷当中,便能看到这里与外面城市的差距,

  倒不是说街道和房屋有多破旧,这里毕竟也是县城,要说很破落也不至于,

  只是怎么说呢,就有点像内地八十年代那种街景,没有过多的装饰,商铺和民居混为一片,甚至很多连招牌也没有,

  只有门口摆着的摊子,或者凌乱堆积的货物,让人知道这里原来是卖东西的地方,

  街上的人很多,而且也没有什么交通意识,行人、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汽车混为一片,一个个见缝插针各自前行,混乱中竟然有种莫名的秩序感,

  在这种情况下,车队自然不可能开得很快,正好方便陈阳观察,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陈阳却意外地觉得有点亲切,

  在他小时候,老家南江镇就是这个样子的,而且除了车,那时候的南江还有人骑着马招摇过市,

  那是以前替公社赶大车的马夫,后来自己把马买下来单干了,经常赶着马车替人拉货,也是南江镇的一景,

  起码这里还没有人赶着马……

  好吧,刚才还说没人赶马,陈阳就看见前面有几头牛晃悠悠地沿着街边往前走,

  陈阳趴在窗口上,看着那几头大黄牛,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昨晚的坨坨肉,口感还真不错。

  车队越过牛群继续往前,不一会儿就到了一个三叉路口,这里的人格外的多,

  陈阳看到有位老人,带着孙女蹲在街边,可能是天气太冷,厚厚的头巾将脑袋包住,旁边有一只空着的背篓,面前则是两只大公鸡,小女孩儿把秤拿在手里,低着头,似乎在看秤杆上的刻度,

  和他们一样的人排成了一排,有男有女,差不多的打扮,面前分别摆着不同的货物,鸡鸭牛羊,各式各样的农产品都有,

  原来这里是个农贸市场,这些都是没有里面摊位,只能在外面摆摊的山民。

  车队开到这里就更慢了,甚至还没别人走路的快,

  陈阳发现,在市场的拐角处有间小银铺,一位头上裹着毛巾的老大爷,正聚精会神地制作银饰,

  他当即叫道,“停车。”

  车子立刻停住,陈阳推门下车,三两步就走到老大爷面前,

  老大爷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他听不懂的方言,又继续低头打磨手里的银饰,

  这时邹蓉也走了过来,双手挽着他的手臂,好奇地打量旁边摊子上挂着的各色银饰,

  随手拿起一件手链,银色的手链和白色的小手凑到一起,显得格外漂亮,

  陈阳从她手上拿起手链看了看,笑道,“这些东西放错了地方啊!”

  可不是么,

  制作精美的银饰,被杂乱地摆在一张已经黑得看不出本色的木桌子上,几个破旧的搪瓷缸子当做容器,一堆银钗、戒指、银筷子被丢在里面,

  其他的银碗、银盘、耳环、手镯、纽扣、胸牌、领饰、耳链、耳坠、头饰等等银器,或是被挂在一张铁架网上,或是胡乱堆在桌子上,

  如果把这张烂桌子,换成高端商场里的玻璃柜台,那就相得益彰了。

  这时吉木子日也走了过来,用略带生硬的普通话说道,

  “很早以前彝族地区就以银锭作为货币,银子也成了彝族人身份、地位、及富贵的象征,

  彝族的银器很多,按照用途可分为酒具、餐具、首饰等多种,”

  说着指向摊位,“这些就是酒具,这些是餐具,其他的都是首饰。”

  很生硬的介绍,也没有让陈老板掏钱的意思,这让跟过旅游团的陈阳有点不习惯。

  这时银匠大爷又制作完一只银钗,轻轻放到摊子上的搪瓷缸里,随后拿起桌角的水杯喝了口水,默默地看着眼前这些人,也不说话揽客,

  陈阳笑了笑,也不在意,兴致勃勃地和邹蓉挑了几样东西,便准备付钱走人,

  别说,还挺便宜的,那么大的一支钗子也只要二十几块,放在外面,估计没个两三百拿不下来。

  没有袋子装,陈阳顺手将银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便拉着邹蓉上车。

  车子再次发动,可刚刚起步又停了下来,

  不需要探出头去,陈阳就能看见一位披着黑色披风,头围灰色毛巾的彝族男人,开着一辆黄色的三轮车,缓缓从车队面前横穿马路而过。

  等他走过去,车子才再次启动,

  邹蓉看着窗外的人群,好奇地问道,“为什么彝族人也戴头巾呢?”

  陈阳沉吟两秒,掏出手机按了几下,过了一会儿,抬起头遗憾地说道,“网上查不到资料。”

  呃,

  邹蓉抹了把不存在的冷汗,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说真的,老李不行啊,”

  陈阳把手机收好,摇着头说道,“他还好意思说什么‘千度一下你就知道’,我千度了啊,还是不知道!”

  “得,当我没问,”

  邹蓉笑着甩甩手,再次转头看向窗外,

  可没过一会儿,她又忍不住说道,“我昨天还在查资料,网上很多人说彝族男人什么好酒、懒散、不干活,其实也未必嘛,

  我看这街上也有挺多彝族男人在做事啊。”

  “唔,”

  陈阳想了想,抿着嘴说道,“这话你可不能让吉木子日听见,不然他会跟你急!”

  邹蓉猛地转过脸来,随即脸色一垮,“没意思。”

  “嗨,其实呢,这种事情你得用辩证的方法去看,”

  陈阳指了指窗外,笑道,“你看那边,”

  邹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水果摊后面,一个彝族女人正在擦拭水果,她背上背着一个一两岁大的小娃娃,旁边还有一个稍大一些的正在玩耍,

  愣愣地看了几秒,她转过头来问道,“怎么啦?”

  陈阳撇撇嘴没有说话,再指向另一边,“你再看那里。”

  邹蓉再次看去,

  那边有一个大大的火盆,火盆里的木炭烧得正旺,围绕着火盆的,有五六个彝族男人,一人握着一只银酒壶,一边烤火一边干喝,与刚才那位带着孩子还要忙碌的女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见她似乎明白过来,陈阳笑道,“如果你来这里旅游,而且现在不是早上,看到这一幕,是不是也会认为这里的男人都不干活的呢?!”

  顿了一下,他又笑道,“现在是早上,也是农贸市场最繁忙的时候,到处都能看到彝族男人忙碌的身影,

  且不说别的,就是他们好酒,不干活儿的话,哪来的钱去买酒啊?!

  所以啊,人言未必尽可信,甚至就连亲身经历的,也不一定是某个地方的全貌,

  多看,多想,多做,少评价,如此做人做事,才算是踏实。”

  听着他的话,邹蓉缓缓点头,几秒之后,她猛地抬起头来,“你是在教我大道理?!”

  陈阳一本正经地摇头,“怎么会呢,就是有感而发而已。”

  邹蓉翻了个白眼,“信你才有鬼!”

  经过一番蜗行之后,车队终于出了县城,眼前瞬间开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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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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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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