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疯了吧!我这么完美还要重生?>第104章 第一次学织手套
  陆鸣飞好奇的问:“逛市场,你要去买什么?”

  “过几天不是茉晗生日了嘛,我想给她去买礼物啊。”

  “什么礼物?”

  “我打算买部手机,之前我不是保证过嘛。”

  “看好型号了吗?”

  “嘿嘿,最近不是出了一部彩屏手机嘛。”

  朱少杰咧嘴一笑。

  陆鸣飞一愣,问:“诺基亚7650?”

  “没错。”

  “我擦,老猪,你刚挣了几个钱,就要花六千块泡妞?”

  陆鸣飞有些无语。

  朱少杰解释道:“其实我也不想买这么贵的,可是前些日子我和茉晗逛商场,她挺喜欢这部手机的。”

  “……”

  陆鸣飞无奈摇摇头。

  他把李柚可介绍给朱少杰,可这个榆木疙瘩一根筋。

  无奈陆鸣飞决定好好跟朱少杰讲一下这其中的道理,于是他拿吴邦言和前女友关娇娇举了个例子。

  两个人就是因为买个mp3,最后分手了,还给吴邦言戴了绿帽子。

  “老猪,你听完明白了吗?”

  朱少杰听到若有所思。

  “老陆,这不一样,吴邦言女朋友拜金,她主动提出让吴邦言买mp3的,可我们家茉晗不一样,茉晗没跟我提买手机,是我主动要给她买的。”

  “还有这事也怪吴邦言,他又不是没钱,要是早点给女朋友买了,那至于给他戴绿帽子嘛。”

  “唉,男人啊,不能太小气。”

  陆鸣飞听完也惊呆了。

  唉,看来有些事,真的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难道说有些苦,有些难,真的必须要再经历一遍?

  “草,你愿意买就买吧。”

  陆鸣飞头一回发现,重生之后,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下午的时候,他直接去了财大。

  按照乔雅君告诉他的辩论赛地址,他很快找到了综合楼,603报告厅。

  他来到报告厅,辩论赛已经开始了。

  于是陆鸣飞从后门悄悄的溜了进去,然后找了一个座位坐下来。

  此刻,在前面的讲台上,辩论赛分成了两个小组。

  辩论的题目赫然是:大学生恋爱利大于弊vs大学生恋爱弊大于利。

  陆鸣飞看到这个辩论题目,咧嘴一笑,好蛋疼的题目。

  只见乔雅君身穿白衬衣,坐在辩论正方‘大学生恋爱利大于弊’位置。

  就在这时,轮到乔雅君发言了,她站起来,热情自信的开始发言。

  陆鸣飞暗叹,自己女朋友就是厉害啊,自信,漂亮,真特么太有魅力了。

  此刻,乔雅君就是整个辩论赛的焦点。

  就在这时,坐在陆鸣飞旁边的一位戴眼镜的男生,看到陆鸣飞一直盯着乔雅君,面露好奇。

  “嘿,同学,你也是为了校花乔雅君来的?”

  眼镜男好奇的问。

  陆鸣飞一愣,点点头,说:“是啊。”

  “哈哈,同道中人啊,我也是为了乔雅君来的,其实什么狗屁的辩论赛啊,我都没注意听,我就是为了看校花来的。”

  眼镜男兴奋的说。

  陆鸣飞好奇的问:“你是乔雅君的追求者?”

  “追求者?”

  眼镜男摇摇头,说:“算不上,我就是爱慕者而已,乔雅君是我们男生心目中的白月光,要颜值有颜值,要身材有身材。”

  “你看穿着白衬衣,多漂亮啊。”

  “而且据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本来有男朋友也没啥,可是她男朋友好像是隔壁泉大的。”

  “也不知道是哪个臭不要脸的男生,自己学校的女生不泡,泡我们学校的校花。”

  “太可恶了。”

  眼镜男嫉恶如仇的一顿吐槽。

  陆鸣飞坐在一旁,不禁汗颜。

  两个小时后,这场辩论赛终于结束了,经过不懈努力,正方获得了胜利。

  乔雅君所属的小组成员,都是高兴的直拍手。

  这时候大家这才准备离场了。

  乔雅君立刻在报告厅里扫视着,寻找她期待的身影。

  在后面角落的陆鸣飞这才站起来,冲着乔雅君挥了一下手。

  乔雅君美眸瞬间一亮,高兴的和同伴说了一声,然后朝着陆鸣飞这边跑过来。

  “嗯?”

  乔雅君这一身白月光打扮,飞奔而来,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最终他们发现,乔雅君的目标是,最后面一排的高大帅气男生。

  “你什么时候来的呀?我都没看到你。”

  乔雅君跑上前,拉住了陆鸣飞的手。

  陆鸣飞笑道:“刚开场我就来了。”

  “我在台上厉害吧?”んτΤΡS://Www.sndswx.com/

  “太厉害了,给你点赞。”

  陆鸣飞竖起大拇指。

  乔雅君开心不已。

  “好了,没事了吧,没事咱去吃饭。”

  陆鸣飞拉着她问。

  “嗯,没事了,走吧。”

  乔雅君点点头。

  这时候坐在最后一排的眼镜男眼睛都直了。

  “嗨,哥们,走了。”

  陆鸣飞冲着他摆摆手,然后拉着乔雅君离开了。

  眼镜男大惊道:“卧槽,他就是隔壁泉大那个不要脸的男生。”

  陆鸣飞和乔雅君从综合楼走出来。

  “傻妞,想吃什么啊?”

  “我想吃过桥米线。”

  “走。”

  两个人拉着手,开心的走在校园里。

  “呀,我想一事,你陪我回趟宿舍吧。”

  乔雅君忽然说道。

  “什么事?这都到校门口了。”

  “哎呀,你陪我回去嘛。”

  乔雅君摇晃着他的手撒娇。

  “好好,陪你回去。”

  陆鸣飞败下阵来。

  两个人这才来到了女生宿舍,乔雅君就急匆匆的上楼了。

  过了五分钟,她又蹦蹦跳跳的下楼了。

  “哈哈,陆先生,这个给你。”

  乔雅君把两个毛线团塞到陆鸣飞手里。

  “这是什么啊?”

  陆鸣飞一看,原来是两只手套。

  “笨死了,这是手套啊。”

  “这是手套?你确定?这怎么和渔网差不多?”

  陆鸣飞惊呆了。

  乔雅君不好意思的笑道:“哎呀,我第一次学织手套,不太熟嘛,你就将就着戴吧,天气冷了。”

  “傻妞,天气哪有那么冷,就算冷,买一副就行了。”

  “我就要给你亲自织,这代表我的爱好不好?”

  乔雅君傲娇的说。

  陆鸣飞一笑:“哟,这么爱我啊,来,嘴一个。”

  “吧嗒。”

  乔雅君就被啄了一下。

  她羞涩的看了看周围,发现没人,又主动回应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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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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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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