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豪,他可是你姐夫,你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坐牢吧?”方敏又气又羞,她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向曲腊梅,眼巴巴的说:“妈,你可得帮我。”
“小豪说的也挺对。”曲腊梅走到旁边坐了下来,移开了女儿的目光,她道:“你公公婆婆都有工作,借也能借个五十,哪里还要你这个当媳妇的来借?”
“再说了,你公公婆婆随便谁卖一个工作,不就能凑够钱了?”掏作以前,这几十块钱,曲腊梅肯定舍不得女儿哭,谁让女儿这个女婿,是她千挑万选的呢。
曲腊梅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过苦日子吧?
但现在,方豪眼看着就要结婚了,这彩礼啊,不说三转一响,总得买个自行车什么的吧?
还有办酒席的钱,这些可都要钱的。
心玥的爸是厂长,以后说不准,还能给她也安排着工作干着,现在她的工作又累,钱又没多少,她想去纺织厂,那里面做衣服,工资高不说,踩着缝纫机,有些碎布头什么的,还能带回家呢。
给心玥的彩礼,可不能少了,曲腊梅正琢磨着要不要去找方敏要点钱,让这婚事办得体面点,谁知道,付杰又出事了。
“妈,我公公婆婆的工作要是卖了,以后就没钱了。”方敏也舍不得公公婆婆把工作给卖了,她道:“付杰这钱还要是还不上来,那,那可就要被开除了。”
方敏擦着眼泪,眼巴巴的看着曲腊梅道:“妈,当初是你说,付杰爸妈都有活干,付杰又是开车的,以后肯定日子过的好……”
“妈说日子过的好,那你日子过的差吗?缺吃了,还是少穿了?”方豪化身为豪怼怼,听着方敏的话,就忍不住的要怼回去道:“这些年你陆陆续续从家里拿的钱,还少吗?”
“要我说,开除了也挺好,就他这开车技术,万一撞着人,那就完蛋。”方豪一想到那个可怜,不由的浑身一颤,道:“那到时候可就得蹲局子,吃牢饭了。”
“方豪,他是你姐夫,你怎么能这么诅咒他呢?”方敏激动的朝着方豪大吼着。
姐弟两个,眼看着又要吵起来了。
……
“你们姐弟两个还真是下死手啊!”方忆甜看着方豪的那张脸,好几处指甲印呢。
“甜姐,我肯定不是她亲弟弟。”方豪真是气坏了,方忆甜给他上药的时候,他还忍不住告状呢:“我哪里有这么蠢的姐姐,我去问过了,付杰撞坏栏杆,拢共就赔五十块。”
“方敏说要赔二百块,还要回娘家拿,你说,哪有她这么蠢的姐姐,她没钱了就往娘家拿。”方豪一想着这事,就气的不行,他忍不住道:“要是她和我外甥女用了也就算了,偏偏都是给她婆家用了!”
“甜姐,你是不知道,付家那个老太婆,对着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方豪心底那叫一个不舒服,道:“谁对她好都不知道,付家的人,都在算计着她呢。”
“先前谁说,不认她当姐姐了?”方忆甜打趣的说着,以前听说方豪多么的混账,七玩八混的,反正就不干正事的,可是这会,她却看到了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
别看方豪嘴上嫌弃的要命,那也是心疼方敏,有这样一个弟弟,方敏倒是一点都不知足。
“我,我就不认,反正她也没拿我当弟弟。”在姜心玥这个问题上,方豪的心里是对方敏满肚子的意见的,反正付家有钱,最后也不会让付杰真去蹲局子的。
……
1981年底,顾心玥和方豪结婚了,林娇娇生下了二胎女儿,陈婷。
1982年,两个人生下了一个女儿,方思思。
1983年,方忆甜毕业了,陈风在某研究所,半年才回来一次,方忆甜早就盼着毕业,能够去找陈风了。
陈风在研究所里,还是很吃的开的,自从他升了官之后,就一直盼着方忆甜能够陪他去研究所叫劲。
他们研究所里,有幼儿园,有商店,就算去附近的晋市,也是不远的。
方忆甜和陈风说好,一毕业就去晋市,到时候她要开展一下她的商业版图,不管怎么样,现在这个年头,就像是捡钱一样,如果不好好挣钱,那就太可惜了。
不过嘛,如今正是夏天,等到开学之前,就把勤勤小朋友送到晋市去上学,双胞胎今年也七岁了,该上一年级了。
到时候她带着孩子在晋市,等到周六就带着孩子去看陈风,相比以前半年见上一面,现在一周见上一面,她真的是太满足了。
“妈妈,我来拿。”下火车的时候,九岁的勤勤小朋友帮忙拿东西,提东西。
双胞胎也不甘落后,想要帮忙着提东西,方忆甜笑着说:“行了,你们牵着我就行,别把自己走丢了。”
“妈妈,我才不会丢。”七岁的陈星,腿上的婴儿肥已经褪了不少,长长的头发绑了蝴蝶结的发饰,大红的蝴蝶结,衬的陈星的皮肤格外的白。
她那双圆溜的杏眼,明亮而又有神,就像是年画里的娃娃一样。
“我也不会丢。”陈墨背着小书包,拉着陈星的手,仿佛在说,他还能看着妹妹呢。
“大嫂。”陈山和余粮两个人赶过来的时候,正巧见着方忆甜带着三个孩子下车呢。
“二叔,余姨夫。”
陈勤三个人大声的喊着,有陈山和余粮在,方忆甜便放心了,如今的绿皮火车,坐着还是很辛苦的,哪怕坐着卧铺,也是十分的辛苦的。
“走,二叔带你们回家,你二婶和霞姨都在家里给你们做好吃的了。”陈山直接就将陈星抱了起来,哪怕自己有女儿了,看到陈星的时候,还是格外的喜欢。
至于陈勤和陈墨两个男孩子,陈山是放心的,男孩子,就该干点活。
陈山提了一个箱子,抱着陈星就下火车了,剩下的行李,全部都归余粮提了,方忆甜负责带着两个小子就行了。
“江省,也变了不少。”方忆甜看着半年没回来的省城,好似楼都变的高了不少,就连火车旁边,也多了不少叫卖东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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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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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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