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你们去哪了?”方忆甜岔开话题问。

  林玉梅也没戳穿她的小心思,道:“我跟雅兰去捡了点柴,还在山里转了转,捡了点拐枣,要不要尝尝?”

  “谢谢。”方忆甜看着那像树枝一样的果子,倒是第一回见,她尝了尝,看起来不怎么起眼,但实际上吃起来,味道还是不错的。

  “我大哥给我寄了点吃的,今天晚上,我们吃火腿炒白菜。”火腿很大,分给陈家一半,方忆甜这边还有五六斤,方忆甜切了一斤来炒白菜。んτΤΡS://Www.sndswx.com/

  “甜甜,你切的太多了。”林玉梅看着那满满一盘子红通通的火腿肉,再加一碗白菜炒一块,那颜色看起来极为……养眼。

  “赶快炒,炒完了我们回屋吃。”方忆甜催促着,大家吃什么好的,也不会分给别人了,方忆甜也不想再分给别人当大冤种。

  知青点现在有九个人,却是分成四批的,她和林玉梅还有贺雅兰一块,黄梅夫妻一块、乔景和舒芳一块,卫佳玲和李志明一块。

  剩下唯一单身一个人的,王和平是跟着黄梅夫妻一起吃饭。

  炒完菜,大家倒一锅水,烧上一灶火,吃完饭休息一会,就可以了洗澡了,根本不用跟着其它知青一块抢锅,轮流洗澡。

  “真好吃。”林玉梅扒拉着米饭,只觉得这火腿炒白菜太香了!

  贺雅兰大口吃着,朝着她竖起大拇指道:“甜甜,你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是我大哥寄的火腿香,你们就别夸我了。”方忆甜笑着说:“上回玉梅家里寄来的牛肉罐头才叫好吃呢,还有,雅兰之前带来的腊肉,也很好吃。”

  陈家。

  “小风,人家都是往对象那里送东西,你倒好,从对象手里往家拿东西。”孙桂兰看着他带来的东西,忍不住出声。

  “妈,我说不拿,甜甜塞给我的。”陈风无奈的说:“我今晚上就去山里转转,看能不能找只野鸡,到时候你炖了给甜甜尝尝。”

  “那你小心点。”孙桂兰叮嘱他小心,又问:“之前你说想做房子的事情,和甜甜说了吗?”

  孙桂兰着急的询问着,大队上的人阴阳怪气的在她面前说,隔壁大队的某某知青,生下孩子就回城了,她虽然怼了回去,但心里头也是有点担心。

  “甜甜让我努力挣钱。”陈风恨不得立刻就回县里,多跑几趟车,就能多挣点钱了。

  “好好好。”孙桂兰高兴了,她警告的说:“你可不许欺负人甜甜,我这儿媳妇要是没了,你就等着挨打吧!”

  “妈,我就是欺负自己,也不会欺负甜甜的。”陈风的唇抿成一条直线,想,亲甜甜不算欺负吧?

  ……

  天黑了,陈风站在知青点门口等着。

  方忆甜洗了澡,及腰的长发洗过,这会披散着,“走吧。”

  随着她的过来,阵阵香味扑鼻而来。

  乔景洗完澡出来,就看到方忆甜笑着奔向陈风的那一幕,欢快的就像是一只精灵。

  “乔景哥,要不,我去叫甜甜回来吧,这大晚上,孤男寡女的……”舒芳故意如此说着,看到乔景黑着的脸,她道:“乔景哥,女孩子还是要爱惜自己的,我去叫她。”

  舒芳慢慢的转身,就听到乔景的声音响起:“腿长在她身上,你去叫,她也不会听的。”

  以前舒芳就叫过,可惜,方忆甜从来都没听过。

  “可能陈风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吧,不然甜甜怎么这么喜欢她呢。”舒芳一副为朋友担心的样子。

  乔景冷着脸回房了。

  舒芳的唇勾起一抹冷笑,只要乔家把乔景和她弄回城,她肯定能嫁乔景的,毕竟她是为乔景下乡的。

  舒芳心情极好的回到房间里,卫佳玲正好往外走,她的脚步顿了一下,前几天卫佳玲身上来了好事,几天没晚上出去了,今天这才刚好,就出去?

  一想到卫佳玲出去做什么,舒芳就觉得恶心的不行,这女人蠢的以为李志明真心喜欢她的。

  早知道,就不跟她住一个屋了。

  “走这里。”方忆甜拉着陈风走到了后山,取出藏在这里的面粉道:“走,我们带给钟爷爷和卫爷爷,卫爷爷是北方人,肯定会喜欢的。”

  “好。”陈风陪着方忆甜去了牛棚,方忆甜不仅送了面粉,还送了一斤火腿。

  没在这里久呆,陈风跟方忆甜就回去了,热恋中的方忆甜和陈风,甜甜的腻歪了许久,时间已经不早了,方忆甜拿着早就写好的信递给他:“陈风,这是我给你写的信,以后,你每周也要给我写一封信。”

  她不止准备了信,还准备了一沓信纸和两支笔。

  粉色的信纸,折成了心型,还带着香味,陈风珍惜的握着,有些迟疑的说:“甜甜,我的字不好看。”

  “不怕,只要能认出是什么字就行。”方忆甜偏头想了想道:“一百个字的回信,一个字都不能少。”

  “这么多!”陈风听着这字就觉得头皮大,他和她打着商量问:“五十个字怎么样?”

  对于小学毕业,认不了多少字的陈风来说,别说一百个字了,五十个字也难写。

  方忆甜还没说话,陈风就低头,将她亲的晕晕乎乎的,贴着她的耳畔道:“五十个字,好不好?”

  他的声音低低沉沉,带着些许的恳求,方忆甜不止是颜控,还是声控,哪里还能回?

  等回到知青点,方忆甜气的牙痒痒,陈风居然对她用美男计?

  算了算了,一口吃不下一个大胖子,先看看他写的回信会是什么好了。

  突然,方忆甜看着放在书桌上的字典时,就想起她忘记送给陈风了,她写的信,第一段她挑的是《鹊桥仙·纤云弄巧》。

  她想告诉陈风,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正如他们现在,一周才能见一次面。

  他现在不懂没关系,但能认字,不会的字,她想教陈风查字典的,可现在……

  方忆甜拿着字典追出去,刚到知青点,陈风居然还站在门口:“你,怎么还没回去?”

  “我想看着你房里关灯再走。”陈风见着她跑出来的时候,眼睛都亮了。

  “字典,不认识的字,就自己查。”方忆甜简单的说了查字典的方法,又给他示范了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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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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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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