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带着亿万物资当知青>第146章 给你买的
  “快尝尝。”孙桂兰把刚出锅的芋头汤圆端了一碗给她,芋头汤圆经过水煮熟之后,又用一点小肉沫炒制,淋到芋头汤圆上,最后洒上一把灵魂的葱姜沫,光看着这颜色,闻着这香味,就让人垂涎三尺。

  方忆甜深吸了一口气,道:“好香啊。”

  “方姐姐,你快尝尝,我娘做的芋头汤圆最好吃了。”陈雪一脸骄傲。

  方忆甜尝了尝,软糯的芋头捣碎后,和着红薯粉一块揉的,一口咬下去,芋头的软糯,和平日里吃的汤圆不一样。

  “怎么样,好吃吗?”陈雪兴奋的看着她问。

  孙桂兰的眼底也透着期待,方忆甜是海城人,怕她吃不习惯。

  “好吃。”方忆甜点头,大口的吃了一口,才道:“我都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好了,反正味道绝对是这个。”

  方忆甜朝着她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你爱吃就好,我们大队上都爱做这个吃。”孙桂兰高兴的说:“我们家家户户都会种芋头,这芋头要软糯的芋头,不要脆芋头,脆芋头做出来的味道没那么好。”

  “还有红薯粉磨起来也不容易,所以,每当过年的时候,才会做。”孙桂兰解释着,红薯粉磨起来的时候难,大队上的人,也就过年家家户户会磨一些,留着过年和正月里招待客人。

  “难怪,以前从来没吃过。”方忆甜本来想着试一个,谁知道一吃就完蛋了,越吃越想吃,不知不觉的,一碗就吃完了。

  方忆甜有些不好意思,孙桂兰笑道:“我做了很多,正好留着晚上过小年吃,我还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运气好,我买到了最好的五花,瘦肉多。”

  “谢谢孙婶。”方忆甜很感激,在现在都喜欢买肥肉的时候,孙桂兰因为她,而买的瘦肉多的。

  “都是一家人,别说这么见外的话。”孙桂兰今年过年是最高兴的了,去年因为陈风的婚事,她愁都快愁死了。

  谁知道刚过完年,陈大勇的腿就被砸伤了,紧接着就是陈风退伍回家。

  孙桂兰都觉得71年是不吉利的一年,谁知道,现在峰回路转,陈大勇的腿好了,陈风有一份好工作,还找到了甜甜这么好的儿媳妇。

  “方姐姐,你跟我来。”陈雪拉着方忆甜回屋,她拿出一双手套给她:“方姐姐,你平时要写字,戴手套包着手指,不太好用,我给你织了一双露手指的,你喜欢吗?”

  陈雪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她,道:“我自己织的,可能不太好看。”

  “怎么会。”方忆甜接过手套,看得出来,是费了心思织的,红色加上白色的毛线织的,看起来颜色很和谐,她套在手指上,正好合适。hΤTpS://WWω.sndswx.com/

  “真软和。”方忆甜将两个都套上,露手指的手套,她以后写字的时候,就会更加的方便了。

  “方姐姐,我同学新学会了织花样,等我学会了,就织好看一点。”陈雪见她没有半分嫌弃,她开心的说:“等下回我织个好看的给你。”

  “那我可就等着了?”方忆甜期待的看着她。

  中午,陈风还没有回来。

  孙桂兰道:“大概是在省城耽搁了,我们先吃。”

  方忆甜想着上回去省城路上扎胎了,现在路面可不像后世那样,处处都是柏油路,水泥路,现在的石子路多,扎胎也是常事。

  傍晚,陈风赶回来的时候,方忆甜已经站在门口看了第三回了。

  “陈风回来了。”方忆甜远远的看到有一个人影走过来,她开心的说着。

  陈雪忙从屋子里跑出来,就是陈风回来了。

  “大哥,你可算回来了,再不回来,大嫂都要冻坏了。”陈雪俏皮的说着,然后迅速跑回厨房去报信去了:“妈,大哥回来了。”

  “甜甜,外面冷,怎么不到家里等。”陈风忙拉着她进屋。

  “不冷。”方忆甜展示了一下陈雪给她织的手套:“你看,小雪给我织的手套,是不是很好看?说起来,小雪的手比我的巧多了。”

  “小雪可写不出你那么好看的字。”陈风握着她的手,进了屋子里,炭火早已经燃起来,屋子里暖融融的。

  陈山和陈雪兄妹已经开始往外端菜了。

  今天是过小年,家里的菜是最丰盛的了,比往年过年还丰盛。

  宰了一只鸡,一碗红烧肉,之前分到的一条鱼,芋头汤圆,白菜和萝卜干炒肉,六个菜,满满当当的。

  “今天有口福了,这芋头汤圆好吃。”陈风将背的东西放了下来。

  孙桂兰问:“小风你这买的什么?”

  “衣服。”陈风回:“妈,今天厂里开大会了,我们司机的话,要等明年正月初八才开始干活,所以,我想带甜甜去一趟海城。”

  “去海城?”孙桂兰和陈大勇对视了一眼:“是该回去,该让甜甜爸妈看看你这个女婿。”

  “你,要带我去海城?”方忆甜愣了。

  陈风肯定的点头说:“对,从现在开始,到年底都没什么事情,我们去海城路上要花费五天,大概能到海城住上二三天,你下乡也半年了,想家了吧?”

  “嗯。”方忆甜点头,她岂止是想,见了方忆北之后,她都想疯了。

  可是现在的火车太难坐了,而且,她有些担心,下乡知青不一定能回家。

  “陈风,我能请这么多天的假,回城吗?”方忆甜有些担心。

  陈风笑着说:“知青每年都有一次探亲假,我和林叔说说,看能不能通融一下。”

  “好啊。”方忆甜开心了,她能见到爸爸妈妈了?

  晚饭后,方忆甜吃的肚子圆滚滚的,她看向陈风道:“陈风,谢谢你。”

  “傻丫头,谢什么?”陈风有些忐忑的道:“要是叔叔阿姨知道我们订婚了,肯定会生气,叔叔阿姨喜欢什么?”

  “所以,你想讨好我爸妈?”方忆甜今天笑的太多,脸都笑僵了。

  “对。”陈风想也不想的回:“甜甜,叔叔阿姨喜欢什么?茅台酒!正好何斌有票,到时候我们买上一瓶带过去。”

  “阿姨喜欢什么呢?”陈风又追问着,今天买衣服的时候,他特意去的百货商场,转了好大一圈,也没买上。

  “你不是给我爸妈买衣服了?”方忆甜安慰道:“不用这么担心,我爸妈不会吃人的。”

  “没买。”陈风将衣服袋子打开:“这是我给你买的。”

  方忆甜惊了,不是给她爸妈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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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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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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