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方忆甜回头看着知青点,这都走了十分钟了。
方忆甜一脸哀怨的看着他,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也该化个漂亮的淡妆,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才对。
“甜甜,你这样就很好看了。”陈风认真的夸赞道,她不打扮,就已经很好看了。
“好吧,看在你这么会夸人的份上,就懒得回去了。”方忆甜看着自己的衣服,到时候把黑色的棉袄一脱,她里面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毛衣,红底的背景,白毛衣拍照肯定也很好看。
照相馆。
“你好,我们要拍结婚照。”方忆甜看着这年代感十足的照相馆,除了她和陈风,倒是没有别的顾客。
“好咧。”老板利索的指着他们坐在红色的背景前面:“两位可真是我拍的最好看的一对夫妻了。”
方忆甜将棉袄脱了下来,露出里面白色的毛衣。
陈风愣了一下,也跟着将外套脱了下来,他里面穿的是一件衬衣,外面套了一件毛咖啡色的背心。
“你没穿毛衣吗?”方忆甜看着他里面单薄的衣服惊呆了,这背心她认得,就是她亲手织的。
“你织的背心很暖,一点都不冷。”陈风拍着身上的毛衣背心,夸赞道:“可暖了。”
方忆甜打量着他,衬衣配上她织的毛衣背心,有一种时尚感,
“就这么拍。”方忆甜和他并排坐着,她看向老板道:“可以多帮我们拍几张。”
“来,新郎靠近新娘子一点。”老板看着这一对夫妻,夸了又夸,这绝对是他拍过最好看的。
方忆甜坐的端正,微笑着,听到老板的话,她侧目,看向陈风,他今天笑的有点傻兮兮的。
老板拍了好多张,有对视而笑的,有新郎傻兮兮看新娘的,就是没有一张,两个人微笑看着前方的,老板道:“你们现在要看我,微笑,新郎不要把牙齿露出太多。”
老板努力表达着,拍完后,他道:“刚刚拍了七张照片。”
“好,都帮我们洗出来。”方忆甜不在乎多少钱,只在乎能不能多拍点照片,她道:“到时候多洗一份,寄给我爸妈看看。”
“快把衣服穿上。”陈风脸都要笑僵了,他忙拿外套给方忆甜穿上。
“要是你早说,我就把军装带来了,正好可以拍一套军装的照片。”方忆甜有些遗憾。
老板听着他们的话,道:“我这里有军装,男的女的都有,你们要拍吗?”
“拍。”方忆甜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后世专门拍复古的军装婚纱照,扎着两个麻花辫的都有,没道理她真处在七十年代,却还没拍上。
从照相馆里出来,方忆甜确实是拍满足了,她开心的说:“等相片取出来,寄一份给我爸妈,我爸妈看了肯定高兴。”
“下次,带爷爷也来拍照,还有叔婶他们。”方忆甜的心情很好,去往民政局的路上,她一拍腿道:“哎呀,我们的照片没取出来,怎么领结婚证?”
“不用照片。”陈风解释道:“我问过关叔了,领结婚证,不需要结婚照。”
“啊……”方忆甜一脸懵,脑子里全部都是后世的结婚照,她没领过,但看过,上面可都是贴照片的,她问:“不需要贴照片吗?那为什么这么多人拍结婚照?”
“当然是为了纪念。”陈风笑着说着,领着方忆甜到了民政局,很快,她就见着结婚证长什么模样了。
有点类似于奖状一样,上面写着勤俭持家,勤俭建国,还写着自主自愿,婚姻自主。
陈风和方忆甜两个人的名字,再敲上民政局的章。
“这就是结婚证了?”方忆甜拿着这奖状似的结婚证问。
“对。”陈风开心的看着这结婚证,他将她手里的结婚证拿了过来:“我来保管。”
“这是我的。”方忆甜提醒着他手里的结婚证,两张,一张她的,一张是陈风的。
“我们的结婚证当然是放在一起,我拿着,保证不会让他们有任何的闪失。”陈风小心翼翼的保管着结婚证。
方忆甜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也没有把结婚证要回来,他想保管,那就保管吧,她问:“行,那我们现在去哪?”
“你想买什么?”陈风问,今天来县里,第一是为了拍结婚照,第二个就是为了领结婚证的。
如今两件事情都办完了,陈风是没有什么事了。
“我想带点国营饭店的红烧肉给爷爷吃。”方忆甜以前总听爷爷说,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多么多么好吃,可是,因为那时候家里条件并不算好,很久才能吃着。
“那我们就去买红烧肉。”陈风和她一块往国营饭店走。
忽然,一个包着头巾的女人走了过来,差点把方忆甜给撞着了,陈风忙扶着方忆甜往旁边躲,同时看着摔到地上的人,正想问她为什么走路不看路呢。
“陈风?”韩秀莲看到陈风和方忆甜时,脑海里瞬间想起了亲妈的话。
秀莲,早知道陈家这么有钱,陈风他爸的腿能治好,你要是嫁给陈风,那就能有二百块钱彩礼呢!
陈家花二百块钱彩礼娶,海城来的知青,这消息附近的十里八乡,但凡有点沾亲带故的,都知道了。
更别说是韩秀莲了。
韩秀莲不知道听多少人明嘲暗讽她了,说她没眼光,说她能有现在的日子,那就是报应!
郭家更觉得她是一个搅家精,郭家娶了她倒了大霉了。
“是你,是你害了郭劲。”韩秀莲看着陈风时,眼底就像是淬了毒一样,她疯了一样抓着陈风的手道:“陈风,你害的我好惨啊!”
韩秀莲呜咽的哭着,如果她嫁给陈风,就不会有现在这些破事了,郭家更不会因为郭劲的腿治不好了,而骂她是克夫的搅家精,她肚子里的孩子更不会因为早产而夭折。
韩秀莲的哭声,立刻就引得路人围观,陈风身形高大俊朗,旁边又站着貌美如花的方忆甜,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方忆甜当机立断,一把扯开韩秀莲的手:“韩秀莲,当初是你自己嫌弃陈叔出事了,转头就跟别人订亲了,这一年来,陈风没有跟你有半点联系,你倒是说清楚,他怎么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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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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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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