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穿成病秧子花瓶反派后【种田】一撮鹿毛>岳父?谁准他喊岳父了?
  陌生情话在耳侧响起,林瑞宁一颗心慌乱无措。

  他从未涉足情爱,因此并未尝过这种被人几句话便牵动情绪的感觉。

  心头好像又麻又痒,又酸又甜,酥酥的,又似揣了只小兔子,心脏跳动频率无序而过快,是几近让他有些承受不住的速度。

  这具壳子有心疾,如此大的情绪起伏,终是有些受不住,心脏隐约发疼,闷闷的抽搐,鼻息沉沉,大热的天,额头却已出了一层细密冷汗。

  哥儿脸色陡然由粉红转为雪白,竟似喘不过气。

  “瑞宁?”裘牧霆眉峰拧紧,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脸浮出几分忧急疼惜之色,一手托住哥儿后颈,一手扶住他胳膊,将人扶坐起身。

  同时,内力沿着宽厚温热掌心,源源不断输入哥儿体内。

  内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林瑞宁只觉心脏压迫感蓦然减轻,松开紧咬的唇齿,大口吸入气息,又沉沉吐出,青白面色逐渐有了一丝血色,只嘴唇依旧是令人心疼的苍白。

  他的鼻息仍杂乱无章,时浅时重,鼻尖已沁出浅薄细汗。

  林瑞宁低垂下头,袖中手指蜷缩紧握。

  “如何,可有好些?”

  低沉声音在身侧响起,关怀之意甚浓,其中怜惜之情自不必说。

  林瑞宁小幅度轻轻点头,眉心微蹙,贝齿轻咬嘴唇,是在懊恼,窘迫不已,无颜抬头面对这个男人。

  他的耳根,已然红透,连颊边都染上丝丝缕缕红晕。

  毕竟,他竟因听到慕怀舟的情话太过激动,承受不住,而犯病了。

  实在丢脸。

  哥儿倔强的低垂脑袋,似只鹌鹑,并无打算抬头之意。

  裘牧霆初时紧张,待看到哥儿红透的耳根与一小截粉色脖颈,却顿时明悟了哥儿的小别扭。

  阵阵沙哑闷笑声自唇畔泄出,磁性醇厚,“令瑞宁如此难受,是怀舟之过。怀舟在戎城时,日日夜夜,只要想起瑞宁,心中便是如此。”

  气息成熟面容俊犷的男人一双矜贵凌厉的丹凤眼柔和许多,眸底深处绕着丝丝缕缕柔情蜜意,墨色晕开泛着愉悦,“怀舟之心疾已重矣,唯瑞宁可医。”

  林瑞宁捂住砰砰跳动的心口,几分羞恼,声音绵软凶巴巴,“世叔莫要再胡说!”

  他若是只能活到十七,那肯定是这个男人害的!

  裘牧霆笑意更浓,磁性沙哑的声音十分依顺,“好,瑞宁之言,于怀舟便是圣旨。”

  可恶!还在说!

  林瑞宁扭头瞪人,一双桃花眼眼尾粉红,眸里蒙着层雾气般,湿漉漉的漆黑眼珠,又妩媚又有几分灵俏,本打算凶慕怀舟一凶,令他莫要再胡说八道。

  然对上慕怀舟深沉专注而包容的目光,他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身量伟岸的男人依旧单膝跪在凉榻边,肩臂宽厚结实,胸膛宽阔,面庞线条凌厉深邃,周身充满侵略感与攻击性的冷漠霸气,不似关内男子那般斯文温润,更加粗犷狂肆许多,好似染上辽阔草原的气息。

  本是足以顶天立地的悍然狂傲躯体,似践踏平原的孤傲狼王,偏偏在他面前单膝卑微跪地,比他更低一截,似俯首称臣。

  这个男人,待他足够放纵与宽容。

  林瑞宁心脏跳动频率很快,心头闷疼,又难受又甜蜜,两者交加,酥酥麻麻。装出来的张牙舞爪,已悄然收拢。

  “你……”林瑞宁面颊滚烫,桃花眼不自觉春情泛滥,若是照镜子,定知自己此刻有多软媚。

  他纤细白皙指尖捉着袖口,低低的软声道,“忌女快要回来了,世叔若不想被抓去见官,便快些走罢。”

  裘牧霆目光放肆扫过哥儿春意盎然的脸,视线大胆而灼热,流连于哥儿淡色嘴唇上,喉结滚动。

  敏锐耳力听到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在靠近,他缓缓站起身,声音沙哑,“好,怀舟先去拜见两位……岳父,我在府中等瑞宁归。”

  目光沉沉,他站在凉榻边,克制的伸手,替哥儿将白皙脸侧湿发轻拂,挽到耳后。

  而后后退两步,直接越过墙头。

  下一刻,忌女急匆匆跑入后院,“少爷,奴婢该死,奴婢来迟了!您等急了罢?”

  “……无碍。”

  “少爷,您怎的起身了?呀,您的衣裳都被发丝上的水染得湿透了,还有许多泡沫,都是奴婢不好,奴婢快些替您冲干净头发,进去换身衣裳罢……”

  忌女懊恼不已,同时心中气哼哼的,都怪那李公子,白日醉酒,来铺子外头闹事,害她费了一番功夫才将人赶走,耽误了少爷洗头。若少爷着凉,她定要找那李公子算账!

  商十也是,平日里总在跟前晃眼,怎的此时便不在了!

  哼,等慕老爷回来了,她是定要告他一状的……

  忌女让少爷躺下,快手快脚帮少爷冲洗头发上的泡沫,却发现——

  “少爷,您一只耳朵好红啊。”又红又烫,似要滴血了般呢。

  林瑞宁闭着眼睛心道:不止红和烫,还很麻呢。

  男人指尖的温度,似还留在耳朵。

  明明都没碰到。

  可恶。

  岳父?谁准他喊岳父了?脸皮真厚,谁是他岳父啊……

  “少爷,您笑什么?”忌女茫然。

  少爷怎的忽然发笑?难不成是有什么好事发生么?

  “无事,替我换身衣裳吧。”林瑞宁轻揉耳垂。

  “好。”此时泡沫已冲干净,忌女用吸水性较好的布帮少爷先擦拭一遍头发,吸走一些水,再拿块新的包着湿发,“少爷,可进房换干净衣裳了。”

  “嗯。”林瑞宁起身,虽此时是下午四点左右,太阳仍西斜挂在天边暴晒,灼热气浪阵阵,但在树荫下凉爽些,加上身子虚弱,他肩背衣裳湿了一半,还是有些发冷。

  进了房内,忌女合上房门,便要去翻找干净衣裳,她也心疼少爷,怕少爷着凉。

  她拿了套少爷常穿的衣裳,是淡青色的,少爷穿着温润清新,端方有礼,平日也常穿此色。

  然她方拿起,却听少爷轻声说道,“我记得布匹铺子掌柜昨日派人将新做好的衣裳送来了?”

  忌女乖巧点头,“是,今早奴婢已洗好,就晒在院中,此时定是干了的。”

  林瑞宁垂下眼睫,漫不经心道,“织云锦的料子轻薄些,天气暑热,便拿那套藕粉的罢。”

  忌女欢喜,大眼睛发亮,重重点头,“是,少爷肤白,穿藕粉的衣裳,格外好看!穿着回府,老爷与夫郎也定会眼前一亮的!”

  将少爷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是忌女的一大乐趣,似灵雀般欢快的去收了晾晒的新衣裳回来,单独拿了藕粉色的出来,先放在一旁下下暑气。

  趁这空隙,她又帮少爷擦拭头发,“少爷,您的头发生得真好,又黑又密,柔顺似丝绸般,嗯,还香香的,全是玫瑰花的香味呢。”

  林瑞宁轻笑,“只是太长了些。”

  忌女吐舌,“长些才好看,少爷似天仙般。”

  忽而她小脸通红,只因想到曾无意撞见过的场面。

  那日她一如平常,替春风楼的姐儿收拾屋子,开门进去了方才发现,原来欢客还并未走,不仅如此,隔着薄薄纱帘,还和姐儿做着羞人之事。

  那姐儿背对着她,薄薄纱帘遮挡,忌女什么都没看见,就看见那一头乌黑长发随着起伏飘荡。

  若是少爷的长发荡起来,定会好看千倍万倍……

  慕老爷可比那个欢客威武强壮多了……

  忌女通红的小脸呲呲冒烟。

  她忙回过神来,懊恼的咬住舌尖,心中斥骂自个,怎能如此乱想少爷,简直是大不敬!

  林瑞宁看她兀自脸红,只无奈轻笑,并未究其缘由。这小丫头,每日看着他都要脸红个几回,他早已见怪不怪。hτTΡδ://WωW.sndswx.com/

  他站起身,轻笑开口,“傻姑娘,有些冷了,先帮我换衣裳罢。”

  织云锦裁剪缝制的衣裳果然不同,比其他料子更轻薄些,且制成半领款式,露出半截纤细脖颈,本是轻盈清新,却因林瑞宁的颈项生得太好,那小小的喉结镶嵌细腻雪白肌肤上,竟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

  忌女吞了口口水,上前替少爷束上雪白腰带。

  小哥儿的腰肢本就纤细,近日清减许多,更有盈盈一握之感,忌女需极力克制,才没有大胆冒犯少爷,否则便要抱上去试试手感了。

  定是极好的。

  藕粉束腰衣裳外,还罩了层同色纱衣,顿时轻盈玲珑腰线朦朦胧胧,不显臃肿,反倒更加惑人。

  一套衣裳穿好,林瑞宁望着镜中人,不由嘴唇微抿。

  藕粉色,果真是极好看的。

  就是衬得他有些似狐狸精,还是俏媚俏媚的那种,嫩嫩的小狐狸。

  林瑞宁迟疑,“忌女,我如此打扮,果真好看么?”

  忌女捧着红扑扑的脸蛋,“亏得少爷不常穿藕粉色,若是常穿,怕便不止李公子日日堵门了!”

  “休要胡说,”林瑞宁梨涡微露,又收起,“便拿小爹送的那件颈饰出来,替我戴上罢。”

  大夏国哥儿其实似姐儿一般,也爱打扮装饰,只林瑞宁平日嫌繁累,且他本身便是艳丽精致的长相,一双桃花目勾魂带媚,得常穿诸如淡青色这样清新的颜色,方可减淡魅惑感,再言行举止端正大方,才不至有轻浮感,又怎么敢再戴首饰。

  他今日,是第一回开口要戴饰物。

  忌女欣喜万分,“少爷,您终于肯戴些首饰了,奴婢也觉得您平日太素净,有哪个哥儿似您,一件首饰也不戴的。”

  便是因少爷身上除慕老爷送的荷包外,一件饰物也无,老宅那些人才会嚼舌根,说少爷买不起首饰,尤其买不起表小姐铺中的首饰!

  林瑞宁淡笑,“小爹心意,我哪舍得搁置不戴。”

  忌女将颈圈替少爷戴上。

  这件颈圈有些似璎珞,通体银色,乃银子打造,细细雕刻精美花纹,下方用银链缀了件寓意好的长命牌,长命银牌四周以银丝做流苏。颈圈除了缀有长命牌,还有用金珠子串联垂下来的两条细链子,底端缀着两颗粉珍珠。

  云书笑言买它时,便是看中了这两颗粉珍珠,原来他自看见裘牧霆箱中那些带粉珍珠的荷包,便觉粉珍珠好看,有机会是要买给自家哥儿戴的。

  颈圈戴上,小哥儿更加光彩照人,添几分明媚与富贵。

  忌女已看痴在原地。

  这件颈圈,夫郎言花了五百两银子,果真值得。

  林瑞宁对镜浅浅轻笑,“但愿瑞宁戴出去,不会献丑罢。”

  忌女两行鼻血流出来,傻乎乎的伸舌头舔舔,后知后觉是鼻血。

  “唔……”忙捏鼻子,低头跑出去。

  等她处理好鼻血,回来时少爷已穿好鞋袜,头发半干,并未束起,只戴了惟帽。

  “少爷,这是要回府么?待您头发干了再回去罢。”

  “不必,我若再不回去,爹爹与小爹,该等急了罢。”

  忌女:?

  天还早,好端端的,老爷与夫郎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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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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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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