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姨?真的是认识的人啊,还是亲戚。
胡思乐将那人身上的大麻袋帮忙扛下来,闻到的是满满红枣的香气。
看样子是背了一麻袋的红枣过来啊。
“阿日亚姐姐,你咋过来了呢。”
阿日亚看着白杏花,忍不住抹起泪来。
“我男人死了。”
这下一屋子人都闭上嘴不说话,总不好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没事儿,虽然我男人死了,我儿已经长大娶了亲,日子还行。就是已经有十来年没回来看看了。阿布额嬷早没了,就惦记着你这个亲人,想回来瞧一瞧。省的人快没了,还见不到你。”
“说什么死不死的,晦气!”
白杏花作生气状,阿日亚确实笑出声。趁还活着见到人多好啊,比死了之后见坟包强太多。
“现在见到你真的是太高兴了。”
阿日亚看着白杏花:“花儿,你老了好多啊,我也老了很多。”
白杏花的眼泪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是怎么都止不住。
“阿日亚姐姐,咱们一转眼就成了这副模样...”
白杏花再三哽咽,胡思乐都怕白杏花哭得太激烈伤到身体。
“额嬷,姨娘刚赶路到这里,您让人家洗漱洗漱歇歇吧。”
白杏花这才反应过来,拉着阿日亚的手道:“阿日亚姐姐,我去烧水,你洗洗然后睡觉。”
既然是过来探亲的,定然不会明天就走。还是等明天早好好叙旧,现在让人家歇息最重要。
胡思乐都不禁感叹,缘分真的是奇妙,在旗里遇见个路人问路,都是亲戚。
夜深人静,月亮高高升起,太阳又很快上岗,将月亮换了下去。
太阳的热烈不似月亮那般清冷,照在大地上映衬的所见之物都是亮灿灿的。
白杏花一大早就起床开始煮早饭,今天饭桌上还多了前些天刚去草原上弄回来的沙葱。
白杏花将其用些许盐拌了爽口的凉菜,夏日的早晨陪着苞米粥来上一口,属实舒坦。
“阿日亚姐姐,过来吃饭吧。”
白杏花满脸笑容地邀请阿日亚过来一起吃早餐。
阿日亚这些天也是饿狠了,看见苞米粥如见山珍海味,大口大口地喝着粥。
现在胡思乐家里的粥已经不似前两年那般,一碗粥只有几粒米。
阿日亚喝着碗里的粥不禁感叹:“花儿,你们家日子现在过得还算不错啊,平日里吃的粥饭都是这样稠的。”
碗里的粥,一锅粥咋也放了一把苞米才能熬得这样浓稠。
白杏花眉眼弯弯:“这不是看见阿日亚姐姐来了才这样吃的,平日里也是不怎么舍得放米。”
“倒是难为你了。”
白杏花开心地喝着碗里的粥,催促着孩子快点吃饭。
“阿如罕快点吃饭,你姐姐早在太阳升起前就去了旗里,哪像你个懒虫!”
阿如罕噘着嘴,慢吞吞地喝粥。
阿日亚看了看屋里,还真没看见那个孩子的身影。
随即给白杏花讲起昨日在旗里向胡思乐问路的事情。
“注定的缘分啊,阿日亚姐姐,我孩子都跟你这样有缘分的。”
#
胡思乐到旗里的时候已比往常的时间晚了些,或许是因为昨日劳累,还是因为夜里没睡好,终究是起晚了那么会。
早餐店老板娘笑盈盈地看着胡思乐送来的鸡蛋。
“呦,姑娘这送来的鸡蛋个头越来越大了哈。”
“今天把你带来的鸡蛋都要了,等我上称看看有多少啊。”
“八斤二两,行,都要了。”
胡思乐惊喜得很,原本还想着剩下的鸡蛋再去摆上摊子卖上点。
现在一下子都给收了,倒是省事了不少,余下来的时间正好批发冰棍去周围村子里卖。hτTΡδ://WωW.sndswx.com/
“给你,自己数数啊,我生意还忙的,有多了少了的,过会找我。”
胡思乐数了一遍手上的钱,九块二毛四,正正好。
胡思乐高声和老板娘道别。
“老板娘,我走了哈。”
“好。”
只是隐隐约约地传来老板娘的声音,胡思乐听到之后也就不再这儿妨碍人家做买卖。
今天的就先不买糖,毕竟昨天的还没卖出去呢,还是先弄点冰棍就好了。
到雪糕厂的时候胡思乐一位今天是不是依然没什么人。
“同志,你好给我拿上五块钱的冰棍。”
胡思乐一进屋里就听见这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今天雪糕厂的生意好像还不错。
那男人一点点地将冰棍往他自行车后座上放。
“同志你好,给我拿上两块钱的冰棍。”
办事员感叹着:“以前批发雪糕的都是好几天才来一回,你俩倒是能干,一天来一回。”
胡思乐尴尬笑笑不说话。
办事员领着胡思乐到冷柜前:“你自己拿,我数就行了。”
胡思乐自己也在数着数,谁也不能占谁的便宜。
“28个,正好。”
胡思乐今天可是将家里的棉被都拿了过来,保温措施肯定做得比昨天更好点。
“谢谢同志。”
办事员并没有理会胡思乐,她也不生气,反正就是交钱拿东西。
用力蹬着自行车赶路,道路上的坑坑洼洼不用力的话,有时候遇见大的坑根本冲不过去。
别看旗里的路修得漂亮,一出城里,郊外的路可就和草原上并没什么两样。
“上海生产的半导体,是奖励给我最好的礼物,因为我劳动出色又勇敢,奖给我这台半导体,赶着马群放牧时,它在我手上响着呢,傍晚回到宿舍里,它在柜子上说话呢。”
到了人烟稀少的郊外,胡思乐哼起歌来。半导体收音机她家里没有,更不知道上海产的半导体长什么样,是不是和在旗里看见的有什么差别。
胡思乐希望自己的努力可以像歌里唱的那样,最终能收获半导体那样丰厚的奖励。
不用谁送,自己争取来的也好。
胡思乐的目标慢慢地在变化,曾经对歌中所唱的半导体十分的向往,却是不敢想自己能够拥有。
现在一步步地完成了送阿如罕上学的目标,她想要的就更多了。
“上海产的半导体...”
注:本章文中“上海生产的半导体,是奖励给我最好的礼物,因为我劳动出色又勇敢,奖给我这台半导体,赶着马群放牧时,它在我手上响着呢,傍晚回到宿舍里它在柜子上说话呢”-摘自歌曲《上海产的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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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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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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