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乐听着村里人的恭维与吹嘘,心中也是好奇万分。
“二八大杠,自行车比起马来更加的便捷。我是不是也能弄一个回来。”
“七十三,自行车现在值多少钱啊?”
胡思乐还是没忍住上前询问。
七十三十分骄傲自己这辆自行车,这个年代谁能有一辆自行车,还是个凤凰牌的,那可真的是极其上档次,有牌面的事情。
“这个车可是我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原来的主人死活不肯降价,八十块钱!还不用券。你们瞧咋样?八十块钱值不值。”
“值!瞧着就跟新的没啥差别。”
七十三心中的骄傲更甚,看起来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八十块钱虽然也是很贵,但是七十三看起来像是捡了大便宜一样。
“八十块钱可是城里工人两三个月的工资吧,真贵啊!”
七十三点头:“是呗,旗里工人一个月才挣三十来块呢。”
胡思乐疑惑:“那你哪来那么多钱?”
七十三不好意思起来,特别小声地说了句话,那声音只比蚊子大了一点点吧。
“七十三你说了个啥?”
七十三犹豫好一阵才调大了声音说:“赊的。”
嗨,这就可以解释了。
七十三原本还享受着村里人的吹捧,这下是真的自己憋不住跑了。
胡思乐站在原地没忍住笑,还以为七十三突然发达了呢,没想到原来是赊账,原本想装一装,这下好了。
装不下去了吧。
七十三顶着红到耳朵根的脑袋,蹬着自行车一路飞奔。
原本是想炫耀的,结果成了囧事儿。
胡思乐看着远去的七十三,忍俊不禁。
自行车的价格昂贵,对于目前的她来讲并不太适合。
目前来讲,马还是最适合的交通工具。
与此同时,马还是家中最重要的劳动力,胡思乐得好好盘算一下才行。
现在这个情况,想要两全不太可能。只能先舍弃一方了。
胡思乐在田间地头想尽了各种方法,想来想去都不太能行得通。
最终还是决定用最原始的交通工具:两条腿。
现在镇上走街串巷看看能不能卖掉点。
胡思乐想好了之后就开始着手准备。
白杏花还是持反对意见,布和见胡思乐只是自己折腾,不用家里的马匹,倒是并不再说什么。
“让她去折腾吧,折腾上两会就知道社会是个什么样,受了挫自然就会回头乖乖种地放牧。”
布和劝说着正在气头上的白杏花。
白杏花显然并没有接受布和的劝说,仍旧生着闷气。
眼见好声好气的劝说和威胁都不管用,白杏花也渐渐随胡思乐去了。
就如布和所说的,出去看看这个社会才会知道种田放牧是最稳妥的了。
只要田地草原还在,怎么样都会有活下去的机会。
做生意这种事情,只能是想想就好了。
碰碰壁才会消停的。
白杏花总算被布和说服,让胡思乐自己去镇上卖鸡蛋。
胡思乐准备先拿上自己家存着的鸡蛋去镇上碰碰运气。
害怕鸡蛋会互相磕碰,胡思乐在篮子里放了不少锯末和稻草,以防鸡蛋被磕碎。
家里的鸡蛋也是攒了许久才攒下这么多。
胡思乐一共拿了28颗鸡蛋在篮子里,这些鸡蛋是家中如今的三只母鸡半个多月产下的。
将整理好的鸡蛋和扁担放在屋子里的角落,明日一早穿好衣裳就能挑上扁担出门。
阿如罕对于这样的机会有些好奇和心动,但看着白杏花的脸色还是没好意思开口。
“姐姐,你,你明天小心点吧。”
阿如罕现在已经13岁,已经快变成大姑娘了,现在都知道关心起胡思乐的安全。
阿如罕还是没能在大队上上学,一方面是观念问题,白杏花觉得读书没用。
布和虽然盼望孩子能够读书上大学光宗耀祖,可又在前期投入时舍不得。
导致阿如罕都已经十三岁了,都还在家里干农活。
胡思乐这两年虽然十分努力干活,也只是停留在能不饿肚子这个水平上。
想要家人过更好的生活的话还是得加油,更要抓住机会。
王海的那封信,对于胡思乐来讲不仅仅是报平安,更是说明了南方真的在改革开放。
北疆虽然没有人家说的到处都在搞建设,到处都在盖房子。
依然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待在村里,眼界真的被限制在了这方寸土地之间。
总要出去看看才能知道,原来世界已经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胡思乐自从去了趟旗里,心里的小火苗就一直熄不灭。
总想着得赶紧搭上这趟列车才行。
胡思乐钻进被窝,闭上眼睛没多久就已经睡下。
一夜好眠,清晨第一声公鸡鸣叫,天还没亮的时候胡思乐就已经轻手轻脚地起床。
穿好衣裳,挑上扁担。
正准备出门的时候白杏花突然窜出来,把胡思乐吓了一跳。
“两个窝窝头,路上吃,不要饿着自己。还有这个水壶也拿上。”
胡思乐迟疑,这个水壶可是家里唯一的水壶。んτΤΡS://Www.sndswx.com/
“额嬷,水壶就不拿了吧。”
白杏花执意让胡思乐拿上。
“拿上就行了,家里人还有别的东西可以用。”
胡思乐推辞不过,将水壶拿上,趁着太阳还未升起,挑着扁担往镇上赶。
其实这个镇是隔壁旗的镇,只是相比起其他的小镇,这个镇上有个酿酒厂。
想来消费能力应该比没有厂子的地方要强。
胡思乐揣着两个窝窝头,在乡间的土路上一步一脚印,加快脚步往镇上赶。
胡思乐想着这样的机会或许并不多,一定不能辜负。
今天要是真的一无所获的话,后面父母真的不太可能同意将家里的鸡蛋让她拿出来了吧。
摸黑赶路总是心中忐忑,心中盼着太阳快点升起。
终于,太阳升起,从一点点的亮光到霞光满天,帮助胡思乐照亮了前行的路。
胡思乐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得歇会吃口东西喝口水才行。
胡思乐啃着窝窝头,喝了一口水,看着太阳发笑。
太阳升起,希望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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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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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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