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文娱到首富>第十七章 《花千骨》
  杨磊的小婶张兰梅很是兴奋说着,现在能挣到一万块钱,都是非常有出息的。

  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在厂里上班,累死累活几千块钱一个月。

  杨小婷听到母亲的话,眼睛也是亮了一下。

  自己哥哥写小说这么厉害,肯定能指点一下自己,她其实真的很喜欢写书。

  至于现在自己学的酒店管理专业,她是真的没有多少兴趣。

  以前还想着毕业后当管理者,现在她知道了,这酒店管理专业的毕业后就是去当服务员。

  所以,临近实习结束,现在的杨小婷实际上有点迷茫,不知道自己以后到底能做什么?

  现在想到,若是以后自己能将写小说当成自己的工作,那该有多好啊。又轻松又自由。

  走到房间,一会儿杨小婷拿出来一个笔记本,笔记本还上了锁,正是她写的小说。

  “哥,你帮我看一下写的怎么样?”杨小婷将笔记本递了过来,有点不好意思道。

  杨磊笑了笑,直接接过,看了起来。

  实际上,他脑海中界面中小说一栏,里面的小说他看了很多。

  这些小说不仅有男生写的,也有女生写的,甚至有以女孩为主角的,有很多写的都不错。

  这些小说他倒是不会写。

  不说其他,单单是其他的小说,他就算写个几十年,都不可能完全搬运下来。

  一本《遮天》,他一天十万字更新,都要写两个多月才能完结。

  一年他最多写个几本。

  就算给他一百年时间,他也最多只能搬运几百本小说下来。

  而他脑海中的小说可是有数千、上万本!

  所以,脑海中的小说注定会有一大半是永远不会出现在这片世界。

  不过自己不写,倒是可以将一些故事大纲说出来,让其他人写。

  自己堂妹杨小婷喜欢写作,他说出一个故事,杨小婷以自己的文笔写出来,这也可以。

  不过,杨小婷可不像他直接抄,需要自己想,所以,他要了解一下杨小婷的文笔怎么样,适合什么样的故事?

  在他看着的时候,杨父、小叔杨远航几人也在聊天,不过目光倒是不时朝着这里看一眼。

  杨小婷写的小说用笔记本写着,看上去厚厚的一本,实际上也就二十几万字。

  杨磊主要看的是杨小婷的文笔还有擅长写的故事类型,所以看的很快,半个多小时便翻完了。

  整个故事写的是一位体质特殊的女孩,容易吸引一些妖魔鬼怪,然后一路上的历险故事。

  “哥,怎么样?”

  见杨磊看完,杨小婷期待问道。

  这时,杨远航等人也是停了下来,目光看向了这边。

  杨磊笑了笑说:“文笔很不错,不过,故事比较繁杂,没有多少吸引力。”

  听到杨磊夸奖自己文笔很不错,杨小婷顿时小激动了起来。

  不过听到故事繁杂,缺乏吸引力的评价,她又是有点丧气。

  她以前在网上写小说,也是有读者给出这样的评价。

  “文笔不错,但故事太烂了!”

  看着有点垂头丧气的杨小婷,杨磊笑了笑,说:“小婷,我们现在可以将这个故事各方面改动一下,你看这样行不行。”蜀南文学

  “我们可以将女主角设定为世间上最后一个神,但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煞孤星,所以她身边的人多灾多难。”

  “最后一个神?”

  听到杨磊说的,杨小婷眼睛一亮。

  小小的一个改动,感觉立即上来了。

  她想了一下,问道:“哥,可是神不是很厉害的么?”

  她书中的女主虽然有点特殊,但是本身只是一般,只是后来越来越厉害。

  若是一开始设定为神,那怎么发展呢?

  杨磊点头,道:“神是很厉害的,但前期可以设定为天真、善良等,最后可以黑化,性格彻底转变等…”

  他在不断说着,实际上,杨磊现在在说的是一本叫做《花千骨》的小说。

  花千骨,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煞孤星,她善良而坚强执着,对待朋友真心实意。由于身上有着易招引鬼怪的特殊气味,所以自小便被妖魔缠身。出生时,满城鲜花尽数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其性格天真,敢爱敢恨。原本心无杂念的她,自从在群仙宴上初遇白子画时,便注定了她此生为他沉沦。

  从相遇、收徒,到最后的十七根消魂钉、一百零三剑、十六年的囚禁…

  一直到糖宝死亡,花千骨终于彻底黑化…

  整本小说还是很有看点的。

  关键是杨小婷的故事情节与之有点类似,也是女主到后面黑化,不过这黑化的故事情节么,看不了,完全没啥吸引力。

  “为了增加故事趣味性,你可以一开始就设定一只会说话的毛毛虫,这毛毛虫称呼女主为娘亲…”杨磊在说着。

  杨小婷仔细听杨磊在说着,眼睛越来越亮。

  毛毛虫她是很怕的,但听到一直毛毛虫说娘亲,她下意识就感觉很可爱,很好玩。

  大致说了一下,此时杨小婷兴奋道:“哥,这故事太好了!”

  杨磊笑了笑说:“这只是我根据你的小说提出的一些建议,你可以在电脑上将之写出来,看看别人喜不喜欢看。”

  “这么好的故事肯定有人看。”杨小婷激动道。

  对比起来,她写的小说确实有点枯燥,但是经过杨磊的一改编,整个故事顿时好看了很多。

  她脑海中都出现了很多的情节,此时想要迫不及待写出来。

  “妈,我接下来写小说你不会说什么吧?”看着张兰梅,杨小婷笑嘻嘻道。

  张兰梅没好气道:“我说啥?你哥教你写书,你就好好写。”

  如果是之前,她绝对认为在网上写小说是不务正业的,但现在有了杨磊的例子,一个月甚至挣到了三十几万,她肯定不会反对。

  以后自己女儿写小说如果能挣到钱,这不比打工强?

  毕竟写小说随便待在那里都可以,风不吹雨不淋的,自由得很。

  说完自己的女儿,张兰梅又看向杨磊,笑着说:“小磊,麻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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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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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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