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后,我把我妈捧成顶流巨星>第三十四章 初次演戏
  简明熙参演的第一个剧组,是大麦娱乐自家项目,一部现下十分流行的民国苦情戏。

  一大早黎米就带着简明熙到了剧组。

  负责选角的副导演也知道今天要来一位公司的经纪人和艺人,还以为是带来蹭自家资源的,一见面就不淡定了。

  “您说带他是来跑龙套的?”

  副导演个子不高,要微微仰着头才看得清简明熙的脸。

  即使是仰视的死亡角度,也能看清楚是一个娱乐圈内都难一见的大帅哥。

  “是不是弄错了?其实吧,咱们女主的感情戏比较复杂,加一个男四号也是可以的。”

  黎米婉拒了副导演的盛情,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要求,“只是跑龙套,什么街边商贩,反派打手,都可以。”

  在副导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目光中,黎米带着简明熙去换装准备。

  刚好有一场戏需要混混群演,衣服是宽大的中式大褂,裤子也十分肥大,一般人穿上绝对能将混混的流里流气体现得淋漓尽致。

  但简明熙穿着,衣袖和裤子都短了一截,甚至还有一种出尘的中式气质,不像要去欺负百姓,而是像一拳打十个的英雄少年。

  “你坐着,我给你化妆。”黎米按住简明熙的肩膀,拿出来自己带来的化妆包。

  眼睛都不眨,直接选了最黑的粉底液往简明熙脸上拍。hΤTpS://WWω.sndswx.com/

  光画黑还不够,眉毛得画地粗一点,中间最好连在一起,眼线往下画,怎么显眼睛小怎么画,最后再在嘴角贴上一颗痦子,带毛的那种。

  “嘶——哪怕是你画这样的妆,我都觉得猥琐到欠揍啊。”黎米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大作,十分满意。

  副导演看着黎米将好好一个帅哥折腾成这样,已经麻木了,不过看着手长脚长的简明熙委婉地说道,“那什么,小哥的气质还是跟混混有些差距......”

  刚说完,原本舒展着四肢的简明熙收回了一条腿,另一条腿吊儿郎当地斜着,挺直的脊背也塌了下去,眼皮耷拉着,眼神若有似乎地四处偷瞄。

  “现在,够猥琐了吧?”黎米搭着简明熙的肩问副导演道。

  瞬间副导演就从赏心悦目变成了多看一眼都觉得脏眼睛,连连点头,“够了够了,不仅猥琐,看着还欠扁。”

  群演基本上是不会有人化妆的,换上衣服往镜头面前乌泱泱一片站着就算齐活。

  简明熙这个角色别说台词了,镜头都没有特写,扎在人堆里,因为故意塌着肩,连高个子也不出众了。

  “卡,下一场!”

  很快一个镜头就搞定了。

  副导演拿出了二十块钱,递给简明熙,实在不舍得地攥住了他的手,“男四不再考虑考虑?实在不行,男三也可以。”

  黎米笑着将简明熙的胳膊抽出来,“现在明熙还在磨练学习,以后有机会一定再合作。”

  “好,说定了啊,我等着你们的档期。”副导演闻言终于收回了手,依依不舍地挥了挥手目送两人赶场离开。

  第二场戏是个卖瓜的摊贩,衣服大同小异,是个白色的汗衫,还有一顶大大的草帽,连化妆都省了。

  同样收获了副导演的不理解和挽留。

  两场戏其实拍摄时间都很短,但等回民宿的时候天也已经擦黑了。

  这是因为群演的戏要配合主角的戏调整,常常一个镜头就要在剧组等上半天,最后用不用得上这个镜头都不一定。

  “你写作业吧,我去切西瓜。”

  黎米抱着从第二个剧组顺便买来的西瓜,进厨房切开,冬日大棚的西瓜味道一般,但水分还算充足。

  端着瓜出来,简明熙已经认真地握着笔写着今天两个角色的人物小传。

  本来黎米准备了笔记本,但他从未用过不会打字,最后还是选择了写字。

  看着穿着宽松毛衣,发尾微微湿润,低头认真写字的简明熙,黎米不知为何,有一种为人师表的满足感。

  啃了一口西瓜发着神,心想,嘿嘿,这是我养的好苗子!未来影帝!

  等黎米一口气炫了半块西瓜,简明熙两份小传也写得差不多了。

  “吃瓜。”黎米将西瓜推给简明熙,拿起作业认真地看了起来。

  一个是跟着反派整日惹是生非的街头混混,一个是平平无奇的街边瓜农。

  就这样两个连剧本都没有一句着墨的角色,简明熙也认真的构思出来将近一千字的小传。

  混混,是三代单传的独苗,被家中父母溺爱长大,从小偷鸡摸狗却被父母护佑,越长大越不着调,找不着正经活计,跟着反派混街头。

  瓜农是个上有老下有小的老实农民,家里负担重,单单种粮食养不活老小,又开了地种西瓜来卖补贴家用。

  黎米看完小传,又拿出来自己随身携带的录像机。

  经过剧组同意后,她将简明熙的两场戏都录了下来,重点聚焦在简明熙一人。

  和群演一起演看不出什么细节,在录像机的精准对焦下,黎米才发现,简明熙的小传可能在剧组的时候就已经酝酿了。

  第一场戏里,那个混混几乎站在队伍的最末端边角处,打群架时也并没有往前冲,而是在旁边摸鱼,主角登场时也几乎是第一个趴在了地上。

  简单的几个动作神情,就将一个胆小怕事的形象呈现了出来。

  第二场戏,宽大的草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只露出了一个嘴巴和下巴。

  他坐在板凳上,时不时抬头看向过路的人,又不停地摆弄着摊上的瓜,将卖相最好的摆在外面。

  简明熙吃完西瓜,见黎米看完录像沉默了许久,低声问道,“是我今天演的不好吗?”

  “不,”黎米抬起头来,又是欣慰又是难言的惋惜,“你表现的很好,虽然没什么镜头,但是人物都立住了。”

  得到黎米的肯定,简明熙才露出了一抹浅笑,“没让你失望就好。”

  “明熙,站在镜头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相信自己的角色是有生命的?”黎米忽然发问。

  简明熙愣了愣尔后点了点头,“是,我觉得角色在戏剧中,就是有生命的。”

  “那戏外呢,现在你依旧觉得他们说真实有生命的吗?”

  不等简明熙回答,黎米拿着写了小传的本子继续道,“混混,有可能是因为原生家庭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人生际遇,甚至是天生的基因决定了他反社会的人格。瓜农,也许为了生计,也许是帮人种地,也许只是摊主有事临时替人看摊子。”

  黎米看着简明熙的眼睛,一字一顿道,“无论如何,戏落幕,演员和角色就再无相关了。角色回归故事,演员继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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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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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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