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为王>第六十二章:我是王浪
  我是王浪,此时的我正走在深夜寂静无人的苍龙市大街上,心里多了一丝寂寞和孤独。

  我要找一个人,办一件事。

  我要找到大头,把他拿我的钱抢回来。

  如果是几个月之前,父亲还活着的时候,那他一定会让我息事宁人,让我不要为了三万块钱毁了自己的前途,让我报警把这些事交给警察来做。

  而懦弱的我自然而然会听取父亲的意见,报警,然后等待大头有一天落网,那三万块钱会物归原主。

  但是现在,我不会那么做,我没有时间等着那漫长的调查,追查,我只会自己想办法,找到大头,把钱拿回来,顺带手再把于仁的仇给报了。

  世间万物,皆有规则。

  规则可以主宰人,人自然也可以改变规则。

  我很单纯的认为,只要找到大头,就能拿到那笔钱,可我没想到,那三万块钱到手,大头就转手给花了一万五。

  他破坏了原本属于我的规则。

  反过来,我也要破坏他的规则。

  商人的规则是,不能赔钱,不能花冤枉的钱,不能被人崩钱。

  而流氓的规则则是,不能挨打,不能丢失颜面,不能被挨打又丢失颜面。

  找大头这件事如果交给官方部门,可能用年的单位来进行计算,但是在外我们这,用小时计算就可以。

  罗老火是很有效率的,三个小时之内,他就确定了大头的具体位置。

  看到了吗,这就是为什么商人要三教九流的人都要认识的原因,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会学着与任何人保持和善的关系。

  因为你不知道,哪个人,哪天就能发挥出他的作用。

  人就像扑克牌一样,即便是最小的3也有他的作用。

  只是这个道理有很多人不懂。

  他认为自己是k,他就不该和小于k的人混在一起,这样做未必是错的,只是如果真有一天,你4567差个3时,那你就要做好一张一张出的准备了。

  秋夜的苍龙市有点冷,晚风吹过,冻得我鼻涕都快下来了,我和王丽丽蹲在马路牙子上,我看着对面的那棵大树发呆。

  大树枝条摇曳,就像我现在的命运一样,随风而动,不知前路。

  树的下边坐着一对父子,父亲正在给孩子烤着肉串,小孩吃的满嘴流油,拍着肚皮说爸爸我吃不了了。

  以前我不知道那副画卷叫什么。

  现在我知道了,那叫短暂的幸福。

  曾几何时,我也是坐在柳树下的那个孩子,只不过我吃得不是烤串,我吃的是窝头。

  我天天吃窝头和萝卜,因为这是很便宜的东西,吃这些不会让家里的经济出现负担。

  天天吃这些不助消化的东西,导致我天天放屁,导致我面黄肌瘦。

  三叔看见我这个样子,二话不说往我怀里塞了一大把钞票,让我喜欢吃什么买什么。

  他带着我来到集市,让我挑吃的,我却只是心满意足的买了一份面。

  那份面,是我记忆深处里最香的一碗面,是日后再多山珍野味也无法换掉的味道。

  想到那碗面,我就能想到父亲,我就能想到三叔。

  那个时候的我不会管三叔给我的钱到底是怎么赚来的,但现在我不能不管了。

  我也终于明白,三叔为什么能从一个穷人变成了有钱人。んτΤΡS://Www.sndswx.com/

  三叔对我说穷人要想翻身,实在是太难了,不犯点法几乎是不可能的。

  别听那些专家说的那些,什么买点羊可以薅羊毛做衣服,羊肉本身也可以卖,买点鸡也行,可以卖鸡蛋,可以炖鸡汤给别人喝赚钱。

  在他们的眼里,赚钱这事就和喝水一样。

  他们拼命让穷人改变,然后他们吃着喝着看着你去改变。

  最后,穷人饿死了。

  最后,他们吃饱了。

  他们就像大头一样,把属于我的钱从裤兜里给拿出去,只不过大头是硬拿,他们是软拿。

  都很可恨,只是前者你可以讽刺,反击,后者……你无法反击,甚至还得保证微笑。

  不管哪种,从穷人的兜里拿钱,都挺可恨的。

  在我心里,我和大头之间不单是因为那三万块钱,还有杨伟,我这次打算对大头下手,还有一点,我就是奔着杨伟去的。

  我给你分红,我给你拿钱,我以为我们是互惠互利的朋友,结果你给我玩这个,我要是再不有所行动,那他一定会拿我当傻子糊弄的,大头完了还有二头,二头完了还有别的头。

  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杨伟给我培养对手,看我们两个斗,他在背后捞两份好处。

  我接到了罗老火的电话,他给了我一个准确的位置,大头带着几个人正在一家餐馆里吃饭。

  罗老火问我是等他们出来,还是我们直接冲进去。

  这句话听起来很耳熟,之前袭击三狗子的时候,罗老火也这么问过我。

  我回答他“你先别动,等我们过去。”

  我掐了手里的烟,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面包车,往餐馆的方向直冲而去。

  餐馆的名字叫二龙大骨头。

  在苍龙市是非常有名的地方,夜里十二点,这里会成为流氓们的天下,有传言说,如果市区发生了什么刑事案件,警察第一时间就会扑到这里抓一批人回去。

  当然,这只是传言而已。

  我抓着面包车的车把手,一路颠簸的到了目的地。

  二龙大骨头。

  站在门外透过门玻璃看向里边,屋子里热气腾腾,食客脸上都是红扑扑的,脚边都摆着成堆的啤酒瓶子。

  酒精汇集成了河流,成了苍龙河。

  罗老火一溜小跑过来,他点点头说“我看了,人在里边,坐在靠窗的位置,是冲进去直接把大头劫走,把钱拿回来,还是等他出来。”

  “几个人在里边?”

  “三个人,大头和一个小姑娘,还有脏野。”

  “那就冲进去,直接把人劫出来。”

  我心一横,反手把公文包递给了一个人,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接包人竟然是王丽丽。

  这个小姑娘此时竟然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盯着我,那眼神之中藏着柔软还有柔软之下的惊心动魄。

  如果让我给这个眼神起一个名字,那我愿意称之为爱恋初体验。

  我咽了一口唾沫,然后什么也没说,闷头的开门,带着一票人走进那香气扑鼻的餐馆里。

  老板堆着笑脸刚要问我们吃什么,可一看见我带着这么多人进来,立马明白我们不是来吃饭的。

  我们是办事的。

  我径直的走向大头,在距离他还有不到半米的时候,他蓦然的抬头,和我的眼神在空中碰撞到了一起。

  我一屁股坐到了大头旁边,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我笑呵呵的盯着大头说“哥们,好胃口啊,晚上吃这么多东西不怕撑死吗?”

  “是你啊王浪,怎么,想跟你头哥喝几口是吗?来老板,来一箱啤酒!”

  “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是来要钱的,三万块钱,一分不少的还给我。”

  大头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他也学着我的样子低声说“那不是我入股的钱吗?入股的钱,怎么能说给就给呢?”

  他现在的表情,一下让我回到了刚到苍龙市的时候,我想到了被烫伤的于心,想到了差点被大头剁了手指头的那个晚上。

  “这钱你要是不吐出来,那你就跟我们走吧。”

  “那我要是不走呢?”大头毫不示弱的看着我,他的左手蠢蠢欲动的去摸桌子上的瓶子。

  我的左手也在蠢蠢欲动的摸着裤腰里的匕首。

  用剑拔弩张来形容我们现在的关系最合适不过了。

  不过我们谁也没有动手,因为我们同时看见过道处,有一个男人朝我们走了过来。

  男人问大头是不是叫“吴希头?”

  大头诧异的点点头。

  下一秒,那个男人亮出了自己的工作证,大喝一声“警察,都给我双手抱头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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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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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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