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传记上就是这么写的!
薄庭白手起家,最大的投资人就是宋儒,两个人是忘年交,关系特别好。
而且,宋儒是一个思想特别前卫,特别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人。
上辈子她不知道薄庭最后是怎样得到宋儒的支持的,但这辈子她想让他少走点弯路。
“你试试呗。”她劝道。
薄庭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小清歌,其实我准备找港城的朋友帮忙,看看可不可以在南方开个公司,那边的政策很宽松。”
“不如去华海市看看?要是不行再去珠县那里?我总觉得你去南方开公司离家太远了。”她把宋儒的名片塞进他的手里。
他捏了捏名片,他也觉得去珠县那边离家太远了,可现在只有珠县那边有条件。
“好。”
沈清歌关了灯,重新爬到床上,“那你能不能晚两天启程?我准备给你置办点行头。”
“嗯?”薄庭不解。
她瘪瘪嘴,“现在开放了,银行的人都穿西装打领带了。我觉得你跟别人谈生意也应该着装得体一点。”
“别搞这些花里花哨的。”他在她脑袋上戳了下。
“这不是花里胡哨!现在的人都见人下菜碟,你穿着白衬衫、大棉袄去跟别人谈合作,别说宋儒了,恐怕宋儒家的保姆都不乐意给你开门。”她觉得薄庭平时特别聪明,特别通人情世故。
可在商业上面,他貌似脑袋特别木。
上辈子不知道他栽了多少跟头,才改变了自己的性格,最后变成少言寡语、沉静寡淡的模样。
“好,听你的。”薄庭抱着她,拍着她的背,哄她睡觉。
……
翌日清晨。
薄庭做完早饭,他草草的吃了几口就去卧室收拾行李。
以前他挺干脆利落的一个人,怎么现在变得婆婆妈妈的?
不就是跟小清歌分开一两个月吗?
他为什么感觉天都塌了,吃饭都没胃口,甚至想吐!
薄庭越收拾心里越不爽,可一想到这些都是为了让清歌过上好日子,当富太太,他收拾衣服的动作都麻利了起来。
她跟到了卧室,看见薄庭把黑棉袄、军大衣往行李箱里塞不禁摇摇头。
他是不是傻?
都快四月份了,南边有这么冷吗?
“我帮你收拾吧,你收拾得都用不上。”沈清歌拦住他的动作。
“我知道,你准备给我买西装、衬衫对不对?可是我怕冷,布料那么薄不御寒。”薄庭解释。
她无力反驳,最后只能同意薄庭带两件厚衣服走。
薄庭选择带毛衣跟棉袄。
把门上了锁,沈清歌带着薄庭去了供销社。
她带薄庭选了两件衬衫跟一套四季款的西装、皮鞋,然后又在售货员的推销下买了两条领带。
薄庭自打离开薄家后,从来没有一次性买过这么多衣服。
“清歌,你钱多的烧得慌?”他拿着一件衬衫跟一条领带准备退掉。
她拦着他,小声说:“你听我的!不同场合戴不同领带,显得你为人有品位不邋遢。衬衫也是,我怕你搞皱了,要是脱下西装让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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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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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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