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阿拉伯的深秋>第二章
  学了一年的行政管理,要是考试通过,叶秋雨思考着之后又该去往哪里。

  “考试结束就要离开了吗?”合租的室友农燕见她开始收拾行李。“我准备……回伦敦。”“考试前先放松放松,宣传部**胡梅丽组织了一次游玩,你也一起吧。”农燕拉住她的手说。“……我…”叶秋雨并不想去参加这些。

  “一起嘛,就玩几天,放轻松一下才能考好。”农燕继续纠缠,“都来这里了,就去看看。”

  辽阔的苏格兰牧场,悠悠白云,蔚蔚长空,几人有说有笑阳光下尽情划草,这是叶秋雨第一次游行。

  突然草原上出现一少年,骑着战马驰骋而来,众人明眸闪烁直看着他在天地间恣意横行。

  “吁——”少年飞驰到人群前一勒马,“姑娘们,要跟我一起吗?”“我们可不会骑马!”农燕向他大喊。“我教你们,很快学都会了。”狂妄不羁的少年吸引住所有人的关注……

  夜晚大家入住宾馆,少女们依旧围着那个少年,他是胡梅丽的同学,叫阿拔斯。回到房间一切沉寂下来,看着浩瀚夜空,叶秋雨不由得想起许欣依的音乐来,也许该回伦敦见她一次,之后再回中国生活。

  “秋,今晚的草原有篝火晚会,阿拔斯说要带我们去,你也跟我一起吧?”农燕一回房间便激动道。“你去吧,我还得看书。”叶秋雨道,这是她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做的事。

  “我跟其他人都不怎么熟悉。”“可他就邀请了你。”叶秋雨识趣道。“你不陪我,我也不去了。”农燕略生气道。

  最终两人上了阿拔斯的车。“夜晚的篝火晚会,大家一起,歌跳舞,仿佛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跳动。”阿拔斯和农燕一路聊得火热。

  “阿拔斯你可是结了婚的,这点要让大家知道。”胡梅丽打断了两人。“结了婚也可以搭女士啊!”阿拔斯一笑,回头看了看叶秋雨。“结了婚还可以上学?”农燕有些吃惊道。

  “嗤——”快速行驶的车子突然紧急刹车,几人往前一倾。“车坏了!”阿拔斯握着方向盘说,车内的人仍惊魂未定。

  “那今晚岂不是不能去玩了!”农燕倒吸了一口凉气。“还想着玩,我们今晚恐怕要被困在这里了!”胡梅丽道。“往来应该会有车,到时候让他们载搭一下我们。”阿拔斯下车查看。

  “我想我的床了!”等了两个小时连个鬼影都没有,“这也算刺激了,生平第一次在外过夜了!”农燕自我安慰道,叶秋雨在旁边深深打了个哈欠。

  “我有个朋友住在不远处,走路要半个小时才到,要不然你们在这等着,我叫他过来帮我修车。”阿拔斯犹豫道。

  “那你去找人,总比这样死等要好。”农燕赶紧说,阿拔斯打着电筒快速跑远。“蚊子真多!”胡梅丽一拍大腿。“我晚饭都没吃,肚子好饿,我们不会明天都不能回去吧!”农燕道,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光照了过来。“喂,喂——”农燕像见到救世主赶紧招手,一部小车在面前停了下来。“可以载我们一程吗?”

  “当然可以。”女司机笑道,“不过我们只剩一个位置了,挤一挤最多只能搭两个人。”农燕不禁左右为难起来。“阿拔斯去找人了,也要留一个人等他吧。”叶秋雨道。

  “那……”“我留下来好了。”叶秋雨道,她自己能保护自己。“我跟你留下来。”农燕拉着她说。“我得赶回去,这次旅游是我组织的。”胡梅丽道。

  “小姐,你们还要上车吗?”女司机问。胡梅丽踌躇着上了车,此时阿拔斯骑着马飞奔而来。“你们先搭其他车回去,我修好了车很快就能回去了。”他拿下马背上的工具。

  “既然这样我一个人等就得了。”叶秋雨推搡着农燕上了车。阿拔斯埋头修车,时间慢慢流逝,叶秋雨坐着休息,眼皮越来越沉重……

  “她睡着了!”“你怎么带着个小姐回来。”“你要把她怎样?”“……”

  似梦非梦,叶秋雨只觉得旁边好几个男人围着她,想睁开眼看眼皮却异常沉重……过了许久身体突然被抱起来,满是男性的香水气息包裹着她,她遇到了绑匪!一幕幕恐怖的画面出现在脑海里……

  她要挣脱,她不能被这样,身体却丝毫动弹不得……

  再睁开眼叶秋雨只觉得脑袋沉沉的,想起什么,她突然跳下床。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陌生的房间,家具应有尽有还算奢华,不过整体都是深褐色,再往外看阳台上挂着一套标准的西装。

  叶秋雨有些害怕起来,赶紧跑了出去,地坪上迎面站着一男子,他正蹲下来抚摸他的爱犬。“你醒了?”

  “…我…我怎么在这里?”叶秋雨看着男子。

  清晨草地射入第一缕阳光映衬下,只见他纤长的眉毛下一双坚毅明眸,高挺的鼻梁略弯曲,下巴略带胡渣,勾勒出他轮廓分明的面容。特别高大壮实的身材,满是男性雄壮气息。

  他从光里缓缓出现,却比所有光都耀眼!

  “昨晚你睡着了,我便让你在这住下,阿拔斯拉他的车去维修,等他回来再送你回去。”

  “谢谢,给你添麻烦了。”叶秋雨道。“卡布斯,小姐该吃早餐了。”一女士走出来毕恭毕敬说。

  “小姐你先在这吃早餐吧,阿拔斯刚出去,估计没有那么快回来。”他说。“好啊,谢谢你。你是叫卡布斯?我叫叶秋雨。”

  叶秋雨跟着两人进了屋,眼前一地餐布摆放了好几种食物,旁边还有两水盆。卡布斯熟练地盘腿而坐,叶秋雨跟随,幸亏她对阿拉伯人的习惯还算了解,一坐下来便仔细清洗右手。

  “叶小姐还习惯吧?我这里不煮西餐。”许久卡布斯才开口。“没有啊,这样也挺方便。”叶秋雨道,白皙的脸庞洋溢着礼貌性的微笑。

  饭毕叶秋雨只能坐在原地,正对面的书桌上,马哈福兹的所有书籍整齐排列着。“你很喜欢马哈福兹的书籍吗?”叶秋雨忍不住道。

  “我们阿拉伯人在西方饱受歧视,只有他在文坛闯出一片天地。”卡布斯道。

  “他的《两宫间》我找了许久都没能买到。”叶秋雨道。

  “你也喜欢他的书吗?我认为女性不会喜欢这些。”

  “因为我很闷啊!也是这个原因所以才能在这里待下去,你跟阿拔斯是同班同学。”叶秋雨道。

  “我之前在别的地方,这是阿拔斯的房子,我过来住了几天。”“阿拔斯可是很会讨女人欢心的。”“他情人一大堆。”

  “贝伊,蒂姆·兰登到了。”刚才的女士走进来说。叶秋雨赶紧站起来,“那我该告辞了。”“你先回刚才的房间休息。”卡布斯道。

  “好久不见,赛义德。”蒂姆·兰登一进来就跟他握手寒暄。“你那连体婴儿似的朋友去哪里了?”

  “什么连体婴儿?我们分开一年了,阿拔斯恐怕是去找女朋友了。”

  “去找是好的,那你怎么不去找呢?”“我没那精力,我叔叔跟你要的东西,你准备好了吧。”“那是当然,你不会到现在都还是个……”蒂姆·兰登朝他一挑眉。“说正事!”卡布斯严肃道。“……”

  叶秋雨坐到书桌前,这房间应该是阿拔斯的,她可不敢再去休息。对面床枕头底下一东西的亮光引起叶秋雨的注意,她拿过来一看,异常精致的钢笔,顶部刻着字母‘S’。

  蒂姆.兰登离开,阿拔斯才开着车从外面回来。“那位小姐呢?”“在楼上休息,你是去哪里了。”

  “上次那个姑娘她住院了,我去找她,她不理我。”阿拔斯有些沮丧道。“怎么了?”卡布斯问。

  “我和她在公园玩,突然几只疯狗跑过来,我就赶紧跑开了,她被咬得进了医院。”

  “你可真行呀!”卡布斯鄙视道。“唉!她现在是不理我了,我得另外再找。”阿拔斯叹了口气道。

  “你去给她买束花,再说一句话,她肯定原谅你。”卡布斯自信满满道。“说句什么话?说什么都不得了!”

  “你就说狗只咬奔跑的人,我本来是要把它们引开,谁知道它们过来咬你了!”

  阿拔斯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叶秋雨缓缓走下了楼,“那麻烦你们送我回去吧。”

  “我送你回去就行了,你告诉我路怎么走。”卡布斯道。

  前面的景物逐渐清晰,昨晚竟以为遇到了绑匪,叶秋雨想起来只觉得无语。“真是谢谢你把我送回来,那车坏了要修不应该让你们破费。”她掏出钱双手捧着递过去,突然想到了什么她又收回了左手。

  卡布斯连忙把钱推回去,“叶小姐你太客气了,你这样反而是对我的不友好。”

  “……”他似乎有些不高兴!平时去舅舅那或者…跟室友相处,她也都是说标准的客气话,可这种客套却是最远的疏离。

  “你说得对!有时候客气反而是最冷漠的!那你叫我的名字就好了,别叫我叶小姐。”

  “嗯。”卡布斯在一所公寓前停下车。“卡布斯。”叶秋雨突然转身,“午饭时间到了,要不然我请你吃饭,不然我不懂怎么回报你。”

  “好吧。”他跟着进了屋。“你先在这里坐着,我去煮饭。”叶秋雨说罢便进厨房忙碌起来。

  “你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跟你一起的是谁啊?”桑妮一到厨房门口就问。“我朋友,你等一下,我煮好了再轮到你。”尽量按照人家的习惯来煮,叶秋雨有些手忙脚乱起来。

  “你先别切!”叶秋雨一喊,桑妮正要放猪排上去切,“他是阿拉伯人不能沾到一丁点这个东西。”

  等叶秋雨弄好,桑妮明显已经不太耐烦了。“我煮得不是很好,你就将就一下吧。”叶秋雨拿来一垫子把食物放上去。

  “已经不错了。”卡布斯道,两人把食物吃完,桑妮这才拿着猪排从厨房出来。“有些人真是无聊,直接拿着吃,不嫌脏,也不怕咬到手。”她经过两人时说。

  卡布斯听罢面色依旧从容,可右手还是握紧了一下。之前两次叶秋雨先进的厨房,她都让桑妮先煮。多少人只记得自己吃的亏,忘记了别人的让步。

  “桑妮,你用刀叉吃的时候记要小心刀割到嘴,或者叉到舌头了。”叶秋雨轻笑道,桑妮转头瞪了她一眼。“我们的东西好看又好吃,过来一起吧。”叶秋雨又说。

  “你们的东西不合我们的胃口!”她丢下一句话便走了。“我没给你添麻烦吧?”卡布斯转头看向她。

  “没有啊,我忍了她几次,是你让我舒坦了,我出了口气。”叶秋雨笑道。

  “你们住在一起,到时候……”

  “我跟她又不住同一间屋子,而且我也快离开这里了。”

  “这样啊!”

  “秋!”农燕凤凤火火从外面回来。“这位是?”“他叫卡布斯,是他送我回来的。”“哦,我都不见你,就回来找你了。”

  叶秋雨送卡布斯离开,一回来农燕便把她拉到一边。

  “你怎么认识他的?”“你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她又犯起了花痴。“他看起来可比阿拔斯好多了。”

  叶秋雨白了她一眼,“我跟他不熟,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

  “哦,那可真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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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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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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