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阿拉伯的深秋>第四章
  叶秋雨痛得晕了过去,朦胧中只觉得一个人抱起了她,四周只有黑暗,想挣脱却毫无招架之力,难道是死亡把她带走了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秋雨才能睁开双眼,想起床却全身僵硬动弹不得。映入眼帘的是一白黄色的房间,波斯地毯填满地面,对面两个门龛上不懂放着什么东西。

  叶秋雨挣扎着起身,“有…有人……有人吗?”全身上下酥麻麻的,“小姐,你醒了。”一个女士走进来扶住她。

  “你刚醒,身体还没恢复。”

  “我,这是在哪里?”叶秋雨又坐了下来。

  “这里是马斯喀特苏丹国的塞拉莱。”

  “什么!”叶秋雨一惊,“我怎么会在这里?”

  “贝伊只说让我好好照顾你。”

  是卡布斯!叶秋雨这才想起一切前因后果来,“卡布斯去哪里了?”

  “他有事出去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叶秋雨可不想呆在这里。

  “小姐,他的事我们是不能过问的。”

  “哦,你叫我的名字叶秋雨就行了,你叫什么名字?”

  “叶小姐,我叫艾米娜,你肚子饿了吗。”

  “是有些了。”

  “那你想吃什么呢?”

  “我…什么都可以。”

  叶秋雨一直都爱吃素食好清淡,眼前的菜每一道都有很多香料,“谢谢你,你跟我一起吃吧。”她蹲坐着说。

  “不了,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吗?”

  “没有了。”

  整整五天,卡布斯都没有再出现。在中东地区女性不能单独出门,叶秋雨每天只能在这栋别墅晃悠。这里虽然住着好几个女性,可她们每天除了工作跟她说不了几句话。

  叶秋雨像往常坐在地毯上发呆,这栋别墅虽然算不上特别奢华,可跟旁边的比算上层了。中东的国家都不算发达,卡布斯能出国必定出身富贵,这样的人说不定房子多得都记不清。

  “卡布斯,你去哪里了?”叶秋雨感叹一句,他也许都不记得把她放在这里了。

  “那么想我啊!”一个男声突如其来。

  叶秋雨抬眼,只见他穿着无领阿拉伯白袍,头戴圆顶帽,脚踩牛皮拖鞋,腰间的腰带上竟插着一把短刀!

  “你……你…”她惊住,“你怎么穿成这样呢?”

  “我们都是这样的穿着,不好看吗?”卡布斯反问道。

  跟穿西装比,这样的卡布斯更加成熟稳重,“你是当保镖的?怎么带着一把刀?”叶秋雨上前盯着他腰间的刀,制作得异常精致。

  “我们阿曼的男子一成年就要举行配刀仪式,公众场合要是不佩戴腰刀则被看作衣冠不整。”卡布斯耐心解释。

  每个人都这样,叶秋雨难以想象,“那这刀有什么作用?拿来在沙漠里割东西。”

  “阿曼人的腰刀!”卡布斯右手搭在刀柄上昂首挺胸说道,“除非自卫或寻仇,否则从不拔出。”他宛若一个侠士说得大义凛然。

  “哦,你怎么把我带到这里了?”叶秋雨这才想起这事来。

  “那天晚上我不放心你,开车回去就见你痛得晕倒。我让医生给你做治疗,可你一直没醒,我急着回国总不能丢下你吧,就带你过来了。”

  那天她突然痛得要死,“谢谢你又帮了我,那我要怎么回去呢?”

  “我们国家一直实施闭关锁国,你要回去恐怕有些困难。”卡布斯略皱眉头道。

  “啊!”叶秋雨一个晴天霹雳,“那我总不能回不去了吧,你是怎么出国的。”

  “我出国是家族安排去学习,你要回去我帮你想办法,可能过几个月就得了。”

  “还得几个月!可我在这里无所事事的。”叶秋雨一惊,这几天她闷在这里什么都做不了。

  “最快几个月,也可能得好几年。”

  “什么!”叶秋雨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她得在这里呆好几年!

  “你那时候背着个背包,里面有挺多现金和贵重物品,我还给你好了。”

  “东西都给你吧,你给我看病又供我吃住,不然我也不好意思在这里住。”叶秋雨转过头惆怅道。

  “艾米娜。”卡布斯一喊,她马上出现在眼前,“给我们上菜。”“是。”叶秋雨看着眼前一大盆肉和米饭顿感诧异。

  “烤骆驼是我们这的特色菜,将一只烤全羊置于骆驼腹中,一只烤鸡又含于全羊腹中,那烤鸡腹中又藏着一只烤鹌鹑。这些只是这道菜的一部分,下次再带你吃真正的烤骆驼。”

  叶秋雨听着像绕口令,吃了一些她就饱了。“要是觉得无聊,我带你去走走。”卡布斯洗干净手说。

  “可是准备到礼拜时间了。”叶秋雨道,这儿的人每天都是雷打不动的五次礼拜,她算是领教了。

  “时间已经到了。”卡布斯拿出一跪垫双腿并拢,膝盖跪下闭目,手指头并拢,手掌慢慢往上,嘴里念叨着经文,随后陷入冥思……

  叶秋雨看着这一切并不反感或者排斥,虔诚的信仰,或许能让人有所寄托不至于迷失吧!

  大概半个小时后卡布斯这才起身,“我带你出去走走。”

  “好啊。”叶秋雨点点头,刚到大厅艾米娜却拿着一包衣物走到她面前。

  “小姐,你得穿黑罩袍把全身包裹住才能出门。”

  “不用吧?我又不是阿拉伯人。”叶秋雨看向卡布斯,这样穿像个幽灵一样。

  “如果你不穿是绝对不能出门的。”艾米娜坚持道。

  叶秋雨无奈只得接过,除了穿黑袍包住全身,还得黑布遮面,在艾米娜的帮助下,才把她这头长发完全包裹在黑头巾里。

  “你还好吧。”卡布斯跟她上了车。“入乡随俗,也是应该的。”叶秋雨淡淡道。

  “这里跟英国比,确实太多束缚了。”卡布斯驾车出发。

  “我都不记得问了,你是逊尼派***还是什叶派的?”或许不久她就能离开这里了,叶秋雨自我安慰。

  “伊巴德派,我们这个教派是很温和的。”

  “那还好啦。”叶秋雨道,不然她还担心被拉去洗胃什么的。汽车开了一路,叶秋雨看着周围的建筑只觉得怪怪的。“这里怎么是这个样子的?”一点现代气息都没有,要不是她坐着汽车,还以为到了古代。

  “这里需要改变,可是有人却不懂!”卡布斯说着皱起了深深的眉头。

  “要不然我们还是回去吧。”叶秋雨道,这里也没有什么好逛的,她流了一身汗,现在还是早晨温度却已经达到40℃了。

  卡布斯掉头回去,旁边却出现了一间书店。“要不然我去买本书看看,打发一下时间。”“好吧。”

  叶秋雨一下车,只觉得沙尘飞入双眼中。“让你戴遮挡双目的面纱你不戴。”卡布斯道。

  “原来戴面纱是这个作用啊,我不是一时间没适应嘛!”叶秋雨揉了揉双目。

  “要不然你认为是什么呢?”

  “夫人,想要买什么呢?”老板上前问。叶秋雨一惊,一眼看去里面只有关于伊斯兰教宗教知识的书籍,她只能买了本《古兰经》。

  “一个里亚尔就够了。”老板道。

  门外突然出现了另一部汽车,叶秋雨忍不住侧目,只见那辆汽车上坐着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汽车缓缓地走着,像个蜗牛一般。而车后面则出现几个人拼命推搡,汽车竟然要靠人力去推!hτTΡδ://WωW.sndswx.com/

  叶秋雨睁大眼睛,只怕自己看错了,而后她逃跑一般上车。开车回去两人一路无言,叶秋雨脑袋却在拼命转动。

  中东地区仍属于游牧社会,这个国家施行闭关锁国的政策。所以国民就像晚清时期的人,照相以为会被吸掉灵魂,用机器认为会被吃掉手,火车都是用骡来拉着走……

  卡布斯作为一个被现代社会同化的人,对自己国人的这种行为必定是厌恶又无奈的吧。

  “阿拉伯文字你还不是很懂,不会的字再来问我。”车快到别墅卡布斯才说。

  “我刚好可以趁现在去研究研究。”叶秋雨道,卡布斯一下车就直接去了健身房,或许只有拼命运动才能消除他心中的不忿吧。

  回房间叶秋雨打开书本阅读,跟佛经的重意境不同,《古兰经》包含了诗歌和哲学和生活各方面的行为准则。

  “小姐,该去吃晚饭了。”艾米娜敲了敲门道。“知道了。”

  艾米娜把叶秋雨带到一房间,脱了鞋子走进去,橘黄色的地毯铺满整个地面,四周墙壁围摆着许多靠垫,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卡布斯端坐在正中央拿着熏香炉,袅袅的烟雾升腾到他身上,四周弥漫着神秘的幽香。

  叶秋雨这才想起她在这里住了好几天,一到中午就热得汗流浃背,就算一天洗三次澡她身上仍然有汗味。

  “艾米娜待会你帮我把头发剪掉,留七八厘米长就行了。”她见她拿食物进来说道。

  “你这头长发那么好看,得留给丈夫看啊,怎么就要剪掉呢?”卡布斯问道。

  “这里太热了,留长发不好打理。”叶秋雨道,“而且我一直都不打算结婚,不会有丈夫啦。”

  艾米娜看了眼卡布斯便退了下去,“你是信佛教的,所以不结婚?”

  “信佛教就不能结婚是一种误解。”

  “你们对我们伊斯兰教不也有许多误解吗!”卡布斯说着放下了熏香炉,他拿起一块土豆吃起来,今天的菜色大多是素菜。

  “卡布斯,你的妻子去哪里了?”叶秋雨突然想到说。

  “什么妻子?”卡布斯疑惑道。

  “在英国的时候,叫你名字的女士不是你的妻子吗?”之前她以为那是他的佣人,可这里的佣人都叫他贝伊(少爷)。

  “我都没结婚,哪来的妻子,她叫拜黑拉,也是我的佣人。”

  “你们阿拉伯人不是十多岁就结婚生子了吗?”叶秋雨惊讶道。

  “那是人家,我十六岁出国留学了八年,现在才回来。”卡布斯道。

  叶秋雨震惊不已,之前还以为他结婚了,她竟住在一个单身男性的家里。“我在你这里住了这么久,麻烦你太多了,等我回了英国再把我的生活费还给你。”

  卡布斯皱眉头,右手一锤底下的地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疏远人呢!”

  他生气了,叶秋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们俩只不过认识了一段时间,彼此本没有任何关系,她打扰他已经够久了的。

  尴尬的氛围持续着,突然艾米娜神情凝重走了进来,她凑到卡布斯耳边说着什么,没一会两人快速走了出去。

  卡布斯的房间在二楼的最中央,最宽大的门口宣誓着主权,叶秋雨在三楼往下看。几个身着西装的男人陆陆续续进去又出来,整整三天他都没再走出来过,下面偶尔传来几句争吵声。

  叶秋雨开始阅读《古兰经》,不知不觉窗外新月已经出现。她起身走下楼,轻轻推开大门,里面没有任何声音。

  巨大的办公桌前卡布斯坐在那里,面前还摆放着没来得及收拾的文件,他略显疲惫地往后靠闭目养神,身后高高的书架上堆满了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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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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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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