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圣手乡医>第443章 教你怎么做夫妻
  张氏说:“妮子啊,天地万物在一块,是要相互配对的。

  就是男配女,公配母,雌配雄,这样才能生儿育女,繁衍后代。

  里面是有诀窍的,那种诀窍你到底懂不懂?”

  杏花噗嗤一笑,反问:“娘,到底有啥诀窍?”

  张氏说:“就是睡,男人跟女人成亲必须睡觉,不睡就不会有孩子,不能开枝散叶。

  当初我跟你爹也睡过,要不然咋会生出你们这伙子?”

  老婆子信口开河,就是担心女儿不开窍。

  对她来说,男女之间那些事早已不再是神秘。

  就跟喝红薯稀饭那么简单。

  生个娃,也跟拉泡屎差不多。

  “噗嗤!咯咯咯……!”杏花笑得前仰后合。

  母亲生气了,抬手点她额头一下:“你还笑?娘的意思你懂不懂?”

  杏花说:“俺懂,啥都懂!而且比您懂得更多,您呀,就别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既然懂,你咋不跟阿甘一块睡觉?”母亲又问。

  “娘,你咋知道俺俩没睡?”

  “你俩晚上没动静,娘已经听很久了!”

  “啥?你听俺俩的窗户根?”

  杏花觉得母亲太无聊,吃饱撑的。

  “娘这不是担心你俩嘛?等着抱外孙子呢。”张氏十分着急。

  村里跟他一般年纪的,儿女都成家,全抱上孙子。

  可她至今两手空空。

  傻根和麦花也没少鼓捣,咋就怀不上呢?

  没孙子,抱个外孙子也不错。ΗtτPS://Www.sndswx.com/

  杏花没办法,只好哄骗母亲:“娘,俺跟阿甘……早就睡过了。”

  “啊?是吗?为啥没动静呢?”母亲奇怪地问。

  杏花说:“那种事要啥动静?你以为都跟俺哥那样,弄得叮叮咣咣,跟拆房子似得?”

  “这么说,你俩真的做了夫妻?”张氏还不信。

  “娘,是真的!不过俺俩的动静比较小而已。”

  张氏这才嘘口气:“那我就放心了,赶紧的,多鼓捣几次,生个外孙子出来,娘就满意了!”

  杏花立刻抱上娘的肩膀。

  “娘,你放心吧,外孙子早晚会有的。”

  杏花把母亲送出门外。

  瞧着张氏离开,她坐在炕沿上脸红脖子粗。

  你以为俺不想跟男人鼓捣?不想生孩子?

  只是不想跟阿甘生而已。

  要生也是跟傻子哥生。

  但他却娶了麦花,也等于俺妹夫啊。

  姐姐怎么跟妹妹抢男人?

  杏花只能把苦水咽进肚子里。

  黄昏,阿甘回家了,立刻系上围裙做饭。

  厨房里咝咝啦啦响。

  趁着烧水的功夫,他又拖地,洗衣服,将脏衣服丢进洗衣机里。

  还把桌子全部擦一遍。

  新别墅十分豪华,焕然一新,一天不收拾就脏得慌。

  所有的家务活儿他从不让杏花沾手。

  而杏花只需要斜倚在炕上看书。

  饭做好,阿甘呼喊她吃饭。

  “杏花,吃饭了。”

  “喔。”杏花起来,坐在餐桌前。

  两个人的话不多,各吃各的,没有共同语言。

  阿甘一边吃,一边帮杏花夹菜。

  他要关心她,暖热她的心。

  就是一块冰,三年的时间也会捂化。

  阿甘有这样的信心。

  他不但在注意妻子的饮食,穿戴,还注意杏花的喜好。

  妻子喜欢吃什么,穿什么衣服,看什么样的书。

  成亲两个礼拜后,阿甘进一次城。

  买了一件白色毛衣,糖炒栗子,还有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他将毛衣,栗子跟书放在书包里,静悄悄拿回家,想给杏花一个惊喜。

  哪知道刚刚走进工厂,进去办公室,忽然发现杏花在傻根的屋里。

  傻根同样在对妹妹谆谆教导。

  教会她怎么做个贤惠的媳妇。

  杏花说:“哥,你不用教,俺本来就贤惠。”

  “嗯,男人上班累,每天记得给阿甘做好吃的,这样才能促进夫妻感情。”

  “知道了,你咋比咱娘废话都多?”

  “你是我妹子嘛,哥想你幸福。”

  “俺本来就很幸福,嘻嘻嘻……!”

  只有在面对傻根的时候,杏花的笑才那么灿烂,真诚,自然。

  临走,傻根递给杏花一个书包。

  “这个你拿着,我给你买了一件毛衣,还有糖炒栗子,以及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傻根照顾杏花十几年,当然知道妹妹喜欢什么。

  “哎呀哥,你真好!咋知道俺喜欢穿白色毛衣?栗子还热乎乎的,书也香喷喷的,稀罕死你了……啧啧啧!”

  杏花抱上傻根的脑袋,接连亲好几口。

  小时候她就这样亲哥哥,早就习惯了。

  傻根也没在意,反而擦擦脸。

  “这丫头,啥时候才能长大?回家去吧。”

  “嗯,拜拜!”

  杏花拎起书包,走出哥哥办公室。

  阿甘赶紧躲在一处暗角,心里不知道啥滋味。

  他想给杏花的,傻根已经全给了。

  而且他没给过的,傻根也给了。

  他不知道应该愤恨还是感激。

  我跟杏花才是两口子好不好?你娘家哥瞎掺和什么?

  阿甘的心里酸溜溜的。

  但后来一想,杏花毕竟跟傻根生活十几年。

  人家的兄妹关系比夫妻关系都铁。

  他瞅瞅皮包里的毛衣,栗子还有书,整个心惴惴地沉。

  黄昏回到家,一头栽倒在炕上,意兴阑珊。

  杏花把傻根当做偶像。

  找男人,也按照傻根的标准在找。

  我怎么能跟傻根比?

  杏花第一次做好饭,来呼唤他。

  “阿甘,吃饭了。”

  “好的。”阿甘只能爬起,坐在餐桌前。

  “杏花,你跟傻根哥认识多久了?”

  “很久很久,我出生就认识他。”

  “他从前真的很傻吗?”

  “嗯。”

  “那怎么忽然变聪明了?”

  “他跟俺姐成亲,新婚夜啥都不懂,被俺姐撵上大树,一棍子杵下来,摔正常了!”

  “他的功夫是跟谁学的?”

  “祖传的!傻子哥整整保护了俺们姐妹十几年,以后我要对他好,他是俺亲哥。”

  “那我以后也做你亲哥好不好?照顾你,疼你。”

  “……。”杏花无语了。

  阿甘很聪明,没有当场吃醋,而是表现出最大的耐心跟毅力。

  他把妻子当妹妹,这个条件并不过分。

  而且一直在这么做。

  杏花没说话,只是点点头,仍旧慢无表情。

  晚上,躺在沙发上,阿甘的心再次躁动起来。

  杏花的俊俏让他欲罢不能。

  一次次爬起,扑向卧室的门。

  可刚刚碰到把手,就迅速回头。

  他在煎熬,等待,彷徨,无助,迷茫……。

  全身好像着了火。

  再次返回躺在沙发上,心里不住暗骂:

  傻根哥,你把我媳妇的心弄走了。

  十几年前就弄走。

  如今介绍给我的,只不过是个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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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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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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